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永春具林业局按照建设‘森林永春’、争创‘国家级生态县’”的总体要求,把植树造林作为生态寺县和建设“美丽永春”的重要基础。不断巩固和提升文明单位创建水平一该局荣获福建省第十一届文明单位。2012年6月获得“全国科普惠农兴村先进单位”.2013年4月永春县被全国绿化委员会授予“全国绿化模范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