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环节刑事和解制度的探讨和应用

来源 :商品与质量·理论研究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shalaoshi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刑事和解,是一种以协商形式恢复原有秩序的案件解决方式,目前,在我国司法的实践中,已进行了初步尝试,并取得了积极效果。宽严相济正是刑事和解措施构建的刑事政策基础,对于轻微犯罪案件在正式的刑事诉讼程序之外以刑事和解方式结案,体现了对轻微犯罪的宽缓处理,有利于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司法效率,修复社会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然而,刑事和解也带来了一系列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从检察环节刑事和解的内涵、条件及价值入手,通过对现状的分析,提出在检察环节适用刑事和解的一些构想。
  一、检察环节刑事和解的概念和价值
  检察环节的刑事和解是一种狭义的和解,是指轻微刑事案件,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害人要求或者同意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依法从宽处理,检察机关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或者给予其从轻处罚的一种案件处理方法。这一概念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理解:一是刑事和解的案件必须是已经构成犯罪的、事實清楚的、轻微的、犯罪嫌疑人认罪的案件;二是刑事和解的案件必须是犯罪嫌疑人以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方式得到被害人的谅解,被害人要求或者同意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依法从宽处理的案件;三是刑事和解的案件必须是检察机关审查逮捕或审查起诉阶段,在办案检察官主持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刑事和解在现实中所具有的价值是什么呢?
  1、实行刑事和解措施,是有效化解矛盾、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刑事犯罪是一种严重的社会冲突、是不和谐的因素。通过刑事和解措施,被害人与犯罪人就犯罪影响进行讨论,犯罪人能够深刻地体会自己行为给他人和社会造成的损害,从内心反思过错、真诚悔罪。由于司法机关和被害人对犯罪人的尊重,使犯罪人消除了一些误解和敌视,从而自愿地接受惩罚,积极地承担责任,更高地回归社会,真正有效地实现改造和预防犯罪。
  2、实行刑事和解措施,能最大限度地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刑事和解提升了被害人的诉讼地位,使其能够积极、主动地参与刑事冲突的解决。和解过程不会出现对责任归属的争执,嫌疑人能够直观地了解自己的行为给被害人造成的伤害,从内心反思过错、真正悔罪,真诚向被害人赔礼道歉、积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嫌疑人往往在经济赔偿的同时还会给被害人适当的精神补偿,淡化了犯罪行为给被害人精神上带来的痛苦,弥补了犯罪行为给其经济上带来的损失。
  3、实行刑事和解措施,能全面提高诉讼效率、节省诉讼成本近几年来,刑事案件数量持续上升,司法机关的工作压力不断加大,另一方面轻微的刑事案件所占比例越来越高,大量司法资源被消耗在应对不严重的犯罪和犯罪人身上,影响了重大刑事案件的办理。适用刑事和解措施,对大量轻微刑事案件进行简捷、快速的处理,可以使司法机关更加有效地集中有限的司法资源,重点处置对社会秩序。
  二、刑事和解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的《关于在检察工作中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若干意见》等相关的制度与规定,一定程度上为检察环节刑事和解的运用提供了条件。但目前我国检察环节刑事和解的实践中依然存在比较多的问题:
  1、检察机关角色定位不统一
  有的是当事人自己和解,检察机关就是一个牵头的作用;有的是检察机关主持调解,充当调停人;有的是交由其他的机关处理,检察机关并不介入。
  2、刑事和解程序不规范、处理方式不平衡
  从当前刑事和解的实践来看,在和解程序上出现以下一些问题:(1)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缺乏参与刑事和解的自愿性。实践中,只要是符合刑事和解原则要求的案件,一般都是先进行调解。这种缺乏自愿性前提开始的刑事和解, 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都缺少和解的诚意,很难从内心深处反省自己、理解对方。和解往往变成通过主持者讨价还价的过程,被害人一方不是真心宽恕犯罪嫌疑人,而是变成赤裸裸的赔偿要求,一旦赔偿数额达不到其要求,和解便宣告失败。而犯罪嫌疑人一方也不会认真反思、真诚悔罪。(2)达成并履行和解协议后案件的处理上随意性大。采取不同处理方式的权限也为司法腐败的滋生提供了可能
  3、缺乏监督机制
  检察机关的性质是代表国家行使职权的法律监督机关,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检察环节的刑事和解却因为监督机制的缺乏,现实中偶尔出现了重罪和解、违背当事人自愿原则的强行调解、加害人"花钱买刑"之虞等问题。唯有出台明确的法律依据,确立统一的和解执法流程,这些问题才能得到妥善解决。
  三、对检察环节刑事和解制度的几点构思
  1、规范检察环节刑事和解的程序
  (1)事前阶段。检察机关受理刑事案件后,被害人主动向检察机关提出书面申请,要求检察官进行和解,或是案件承办人审查案件后,认为符合刑事和解的范围和条件,征求被害人的意见,是否愿意进行和解,如愿意,由被害人提出书面申请。承办案件的检察官将起主导作用,主要职责是分别与犯罪嫌疑人及家属、被害人进行交流,听取双方和解的条件,在合法与合理的尺度范围内积极创造和解的条件,直至和解时机的完全成熟。
  (2)事中阶段。在此阶段,和解双方代表在承办案件的检察官主持下,面对面地进行协商,大家坦诚的交换意见,直到犯罪嫌疑人一方承认过错、表达歉意、赔偿损失,而被害人一方表示宽恕、谅解、要求对犯罪嫌疑人依法从宽处理。最终,在检察官的主持下,双方之间达成一个书面的和解协议。刑事和解协议的内容应包括:向被害人道歉;向被害人支付相当数额的财产或非财产上的损害赔偿;被害人请求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依法从宽处理等。
  (3)落实阶段。双方达成刑事和解协议后,承办案件的检察官对犯罪嫌疑人一方履行刑事和解协议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直到刑事和解协议内容全部落实到位。
  2、完善刑事立法,明确适用刑事和解的案件范围
  根据我国实际情况,适用刑事和解的案件范围应限于:轻微刑事案件,包括轻伤害、普通交通肇事、财产犯罪如盗窃、数额不大的诈骗、抢夺、敲诈勒索等;未成年人犯罪的各类案件;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社会危害性较小的偶犯、初犯、老年犯或过失犯罪;预期法定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罚金等罪行较轻的刑事犯罪;预备犯、中止犯、团伙犯罪中的胁从犯等等。考虑到刑事案件的复杂性,即使是属于可以和解范围的刑事案件,也不是必然要进行刑事和解,对于不适合进行刑事和解的,仍然适用公诉程序。犯罪情节恶劣、严重侵犯国家和公共利益的重大犯罪、毒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和单位犯罪等无被害人的犯罪不能适用刑事和解,累犯及应当数罪并罚的案件,也不适用刑事和解。
  3、建立刑事和解的宣传教育机制
  在社会上,要大力宣传刑事和解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意义和积极作用,使广大群众认清刑事和解与案件"私了"的本质区别。在司法人员中,要强化刑事和解的执行能力,严格刑事和解的适用范围、条件和程序,避免因刑事和解不当而产生负面的社会影响。在加害人方面,要对其进行法律警告威慑教育,使其真正认罪伏法,真诚悔过,避免加害人出现轻易即可被免除刑罚的心理而促成其重新犯罪。在被害人方面,要对其进行必要的精神抚慰,了解其同意和解的真正原因,避免因种种因素使其被动接受和解而产生对司法机关或加害人的仇视和怨恨,从而实施报复性犯罪。
  参考文献:
  [1]章华峰 我国刑事和解的理论基础[期刊论文]-重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9(5)
  [2]陈奎 论刑事和解制度的本土化[期刊论文]-长春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9(2)
  [3]叶胜男.孙志华 检察机关对刑事和解程序的参与[期刊论文]-法制与社会 2009(4)
  [4]叶兴智 和谐社会理念下的刑事和解不起诉制度建构[期刊论文]-法制与经济 2009(5)
  作者简介:叶心华、1982年出生、男、江西九江、贵州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
  
  
  
其他文献
Q:刘委员,无论你从事的职业,还是现在的政治身份,你一直与各级人民法院的联系非常密切。你认为人民法院应该在哪些方面加大改革与创新的力度?A:人民法院是维护社会正义的最后
辽宁省阜新军分区组织发动民兵开展“民兵号”工程活动,有效地发挥民兵组织的整体威力,使之在经济建设的大舞台上唱主角、建功勋,已经成为民兵工作向纵深发展的一个主要方向
我从检26年,《人民检察》每期必看,每年都装订成册,归档珍藏,已与她结下不解之缘。今天的会议,也必将是我检察生涯珍藏和记忆的大事之一。《人民检察》55年的历史,折射了人民
社会法庭,化解矛盾的助推剂不久前,年逾花甲的河南省灵宝市尹庄镇涧口村村民卢某与其儿子儿媳发生纠纷,经常吵闹,家庭关系极端恶化。尹庄镇社会法庭得知后,积极与双方当事人
今年7月上旬,在山东省委、省政府、省军区联合召开的民兵、预备役基层建设经验交流会上,夏津县人武部副部长崔玉贵的发言博得满堂掌声。 崔玉贵从事武装工作13年来,处处以党
本刊讯2011年5月16日,由《人民司法》杂志社与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联合举办的2010年“巴渝杯”有奖征文颁奖仪式暨统筹城乡法律适用问题研讨会在重庆市召开。获奖作者、征
请下载后查看,本文暂不支持在线获取查看简介。 Please download to view, this article does not support online access to view profile.
请下载后查看,本文暂不支持在线获取查看简介。 Please download to view, this article does not support online access to view profile.
四川开江县人武部改归地方建制十年来,在上级军事机关和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抓好领导班子建设,全面完成了上级军事部门和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突出的成
请下载后查看,本文暂不支持在线获取查看简介。 Please download to view, this article does not support online access to view profi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