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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是新统计法实施的第一年。站在新的起点,开好局,起好步,切实贯彻执行新统计法,是全国统计系统的共同责任。各级统计机构和广大统计工作者必须按照全国统计工作会议的要求,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牢固树立忠于法律、忠诚统计的意识,积极探索创新,不断开拓进取,推动统计立法、普法和执法取得新的突破,为提高统计能力、统计数据质量和政府统计公信力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