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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将主要针对监理工作的特点、目前我国水利工程监理的现状与问题以及我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的改进对策进行简要分析,仅供参考。?
[关键词]水利工程;监理?;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TG4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8)20-0100-01
一、监理工作的特点
工程监理是智力密集型的服务,监理工程师及其他监理人员通过对工程建设活动进行计划、组织、协调、监督与控制,保证建设合同的顺利实施;?工程监理是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的结合,监理人员不仅要有丰富的工程理论基础,还要有丰富的技术和管理经验及多方面的协调能力;工程监理具有独立性和公正性,在工程项目建设中独立地建立自己的组织,公正地维护业主与承包商双方的利益,双方发生争执时还应是组织协调。
二、目前我国水利工程监理存在的问题
2.1监理市场不规范
随着国家对水利投资的不断增大,水利行业对监理人员的需求成倍增加,一些监理公司也在迅速扩张,同时也暴露出部分突出问题。主要表现以下两方面:一是业主单位在一些工程监理招标过程中将招标重点放在了工程主体施工招标方面,对监理招标没有成熟的招标办法,只关心监理单位的投标报价,而对承担监理工作的人员素质、监理能力及经验重视不够。二是部分业主单位对监理工作认识不到位,认为工程建设主要由施工单位来完成,监理单位只是为了满足程序上的要求,并不能完全为建设带来高效控制管理,从而产生“让谁监理都一样”的错误理念。
2.2水利工程监理人员的素质还有待提高
在监理单位的内部管理工作中,很多工作还需要完善,而且监理行业的发展仍处于初级阶段,其完善的体系仍有所欠缺,加之监理人员的技术水平不高,欠缺专业性的监理技术,另外监理工作在制度和规范上也不完善,科学化的管理手段需要进一步加强。
2.3对监理工作缺乏正确的认识
尤其在质量控制方面,认为所有部位和施工过程一律实施监理人员旁站监理,人为加大监理人员旁站监理的密度,造成监理人员的浪费和监理人员相对短缺。为满足建设单位的要求,监理单位有时不得不临时聘用一些不具备监理资格的人员从事监理工作,这样既增加了监理单位的支出,又为监理单位对监理人员的管理带来困难,也为工程埋下了质量隐患。认为监理费是监理单位开展工作的全部费用,对于监理单位在监理工作中使用办公、检测设备、仪器及交通工具等不给予补偿,给建设监理单位带来较大的经济负担。
2.4监理工作不配合
我国水利行业规范中明确规定,工程承包中不许转包和违法分包。但目前某些地区工程建设中却没有严格遵守这一规定,造成工程管理工作严重脱节,从而产生管理人员岗位责任不清,或者承包商在中标后,没有及时按照承包合同中的承诺配备相关人员,导致承包商对工程建设生产管理混乱。监理工程师在监理工作过程中成了施工单位的质检员,某一部位施工完成后,未进行自检自查,就叫监理工程师去验收,自身的质量体系未能有效地运行。也有个别业主认为监理人员就是“监工”,随意要求监理人员死盯现场,把现场质量保证措施和安全保证措施的责任压给监理人员,大大增加了监理工作量,也造成事故发生后合理界定责任的困难。
2.5监理收费偏低
我国现行的工程监理收费标准约为工程概(预)算的1%-2.5%,国家于2007年对监理收费进行一次调整,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 号)对监理费进行分行业、分专业进行了提高调整,尽管经过调整,也远远低于5%-10%的国际水平,由于费用较低,致使监理行业的发展一直在低水平中徘徊,也无法吸引年富力强、层次高的技术人员,造成部分企业人才流失严重,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不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较低。加之监理市场的不良竞争,监理单位中标后,为节约成本开支,人员和设备的投入不能履约。
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的改进对策
3.1确立为工程服务的理念,定位准确
水电建设监理企业的性质是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技术服务机构,是受建设单位委托,以专业知识和工程实践经验为建设单位提供有效的技术服务与管理。监理单位应按公正、独立和自主的原则开展监理工作,公平地维护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合法权益。参建四方应是一个工程建设的整体。确保一个工程的有效实施,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必须紧密配合、相互理解和支持。多年的工程建设实践表明,只要参与工程建设的各方定位准确、认真履行合同并齐心协力,工程建设就能顺利实施,取得预期效果。
3.2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规范监理市场发展
我国推行以法治国,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规范监理市场发展除了保护之外更应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淘汰一些不规范的监理企业和不称职的监理人员,打破垄断,从根源上杜绝监理市场不规范行为的发生。??
3.3提高监理人员自身素质
监理单位要加强监理队伍自身素质的建设。水利工程具有工作条件复杂、施工难度大、失事后果严重等特点,特别要求监理人员要有丰富专业理论知识,熟悉设计,施工管理,还要有组织协调能力,更重要的应掌握合同经济法律知识。监理单位要根据工程建设实际情况需要按合同要求,派遣合格的监理人员,监理企业内部要有组织、有计划地组织各类监理人员参加培训学习,提高监理人员素质,加强监理工程师工程建设实践经验的积累。监理单位还要加强从业监理人员道德素养的教育及监督工作,在执业时要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遵守公平公正客观的职业操守。
3.4妥善做好水利工程建设两大主体的沟通协调
良好的沟通协调是保证监理工作顺利进行的前提。做好与业主和承包商之间的沟通协调的有效手段就是认真做好第三方監理工作的宣传和普及。从思想的根源上让业主、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了解监理工作的目的、意义以及重要性。监理工作效率的提高,要靠业主的尊重和信任;要靠承包商的理解与配合;要靠设计单位的协助和支持。监理单位与三者相辅相成,任何一环的沟通不到位都会影响监理质量。监理人员在处理业主方关系时,应令其明晰监理工作所处的利益考量点在整体而非个人行为;在处理与承包商的关系时,应令其明晰利益归属的公正性,使其明晰监理承包合同的权责,严格合同条款,杜绝推诿扯皮现象;在处理与设计单位的关系时,应以施工结果为切入点,令其明晰设计优劣决定整个水利工程质量的好坏,而监理工作正是为这一目标的正向发展做保障。
3.5加大宣传贯彻监理工作条文法规的力度
加大宣传贯彻监理工条文法规的力度,提高建设各方对监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和法规意识。通过宣传学习有关监理工作的法律法规,使全社会对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在工程建设中的应有作用,为建立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
四、结束语
由于水利工程建设相对其他工程建设所涉及的外部环境更广泛、更复杂,这就要求监理工程师有更强的协调能力和组织应变能力,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促使工程项目施工能做到质量优、成本低、工期合理、效益好。
参考文献
[1] 周启德.关于水利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存在的问题分析.水工工程与管理,2010.1.
[2] 刘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的问题与对策分析[J].科技传播,2012.6.
[3] 郭永刚.水利工程建设中监理工作的现状与思考[J].山西科技,2010,25(4):46-52.
[4] 王飞.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存在问题探讨[J].现代物业,2012,(15).
[关键词]水利工程;监理?;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TG4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8)20-0100-01
一、监理工作的特点
工程监理是智力密集型的服务,监理工程师及其他监理人员通过对工程建设活动进行计划、组织、协调、监督与控制,保证建设合同的顺利实施;?工程监理是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的结合,监理人员不仅要有丰富的工程理论基础,还要有丰富的技术和管理经验及多方面的协调能力;工程监理具有独立性和公正性,在工程项目建设中独立地建立自己的组织,公正地维护业主与承包商双方的利益,双方发生争执时还应是组织协调。
二、目前我国水利工程监理存在的问题
2.1监理市场不规范
随着国家对水利投资的不断增大,水利行业对监理人员的需求成倍增加,一些监理公司也在迅速扩张,同时也暴露出部分突出问题。主要表现以下两方面:一是业主单位在一些工程监理招标过程中将招标重点放在了工程主体施工招标方面,对监理招标没有成熟的招标办法,只关心监理单位的投标报价,而对承担监理工作的人员素质、监理能力及经验重视不够。二是部分业主单位对监理工作认识不到位,认为工程建设主要由施工单位来完成,监理单位只是为了满足程序上的要求,并不能完全为建设带来高效控制管理,从而产生“让谁监理都一样”的错误理念。
2.2水利工程监理人员的素质还有待提高
在监理单位的内部管理工作中,很多工作还需要完善,而且监理行业的发展仍处于初级阶段,其完善的体系仍有所欠缺,加之监理人员的技术水平不高,欠缺专业性的监理技术,另外监理工作在制度和规范上也不完善,科学化的管理手段需要进一步加强。
2.3对监理工作缺乏正确的认识
尤其在质量控制方面,认为所有部位和施工过程一律实施监理人员旁站监理,人为加大监理人员旁站监理的密度,造成监理人员的浪费和监理人员相对短缺。为满足建设单位的要求,监理单位有时不得不临时聘用一些不具备监理资格的人员从事监理工作,这样既增加了监理单位的支出,又为监理单位对监理人员的管理带来困难,也为工程埋下了质量隐患。认为监理费是监理单位开展工作的全部费用,对于监理单位在监理工作中使用办公、检测设备、仪器及交通工具等不给予补偿,给建设监理单位带来较大的经济负担。
2.4监理工作不配合
我国水利行业规范中明确规定,工程承包中不许转包和违法分包。但目前某些地区工程建设中却没有严格遵守这一规定,造成工程管理工作严重脱节,从而产生管理人员岗位责任不清,或者承包商在中标后,没有及时按照承包合同中的承诺配备相关人员,导致承包商对工程建设生产管理混乱。监理工程师在监理工作过程中成了施工单位的质检员,某一部位施工完成后,未进行自检自查,就叫监理工程师去验收,自身的质量体系未能有效地运行。也有个别业主认为监理人员就是“监工”,随意要求监理人员死盯现场,把现场质量保证措施和安全保证措施的责任压给监理人员,大大增加了监理工作量,也造成事故发生后合理界定责任的困难。
2.5监理收费偏低
我国现行的工程监理收费标准约为工程概(预)算的1%-2.5%,国家于2007年对监理收费进行一次调整,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 号)对监理费进行分行业、分专业进行了提高调整,尽管经过调整,也远远低于5%-10%的国际水平,由于费用较低,致使监理行业的发展一直在低水平中徘徊,也无法吸引年富力强、层次高的技术人员,造成部分企业人才流失严重,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不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较低。加之监理市场的不良竞争,监理单位中标后,为节约成本开支,人员和设备的投入不能履约。
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的改进对策
3.1确立为工程服务的理念,定位准确
水电建设监理企业的性质是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技术服务机构,是受建设单位委托,以专业知识和工程实践经验为建设单位提供有效的技术服务与管理。监理单位应按公正、独立和自主的原则开展监理工作,公平地维护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合法权益。参建四方应是一个工程建设的整体。确保一个工程的有效实施,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必须紧密配合、相互理解和支持。多年的工程建设实践表明,只要参与工程建设的各方定位准确、认真履行合同并齐心协力,工程建设就能顺利实施,取得预期效果。
3.2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规范监理市场发展
我国推行以法治国,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规范监理市场发展除了保护之外更应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淘汰一些不规范的监理企业和不称职的监理人员,打破垄断,从根源上杜绝监理市场不规范行为的发生。??
3.3提高监理人员自身素质
监理单位要加强监理队伍自身素质的建设。水利工程具有工作条件复杂、施工难度大、失事后果严重等特点,特别要求监理人员要有丰富专业理论知识,熟悉设计,施工管理,还要有组织协调能力,更重要的应掌握合同经济法律知识。监理单位要根据工程建设实际情况需要按合同要求,派遣合格的监理人员,监理企业内部要有组织、有计划地组织各类监理人员参加培训学习,提高监理人员素质,加强监理工程师工程建设实践经验的积累。监理单位还要加强从业监理人员道德素养的教育及监督工作,在执业时要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遵守公平公正客观的职业操守。
3.4妥善做好水利工程建设两大主体的沟通协调
良好的沟通协调是保证监理工作顺利进行的前提。做好与业主和承包商之间的沟通协调的有效手段就是认真做好第三方監理工作的宣传和普及。从思想的根源上让业主、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了解监理工作的目的、意义以及重要性。监理工作效率的提高,要靠业主的尊重和信任;要靠承包商的理解与配合;要靠设计单位的协助和支持。监理单位与三者相辅相成,任何一环的沟通不到位都会影响监理质量。监理人员在处理业主方关系时,应令其明晰监理工作所处的利益考量点在整体而非个人行为;在处理与承包商的关系时,应令其明晰利益归属的公正性,使其明晰监理承包合同的权责,严格合同条款,杜绝推诿扯皮现象;在处理与设计单位的关系时,应以施工结果为切入点,令其明晰设计优劣决定整个水利工程质量的好坏,而监理工作正是为这一目标的正向发展做保障。
3.5加大宣传贯彻监理工作条文法规的力度
加大宣传贯彻监理工条文法规的力度,提高建设各方对监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和法规意识。通过宣传学习有关监理工作的法律法规,使全社会对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在工程建设中的应有作用,为建立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
四、结束语
由于水利工程建设相对其他工程建设所涉及的外部环境更广泛、更复杂,这就要求监理工程师有更强的协调能力和组织应变能力,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促使工程项目施工能做到质量优、成本低、工期合理、效益好。
参考文献
[1] 周启德.关于水利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存在的问题分析.水工工程与管理,2010.1.
[2] 刘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的问题与对策分析[J].科技传播,2012.6.
[3] 郭永刚.水利工程建设中监理工作的现状与思考[J].山西科技,2010,25(4):46-52.
[4] 王飞.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存在问题探讨[J].现代物业,20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