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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文章从课程开设目的、内容设置、教学环节三个方面具体分析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对任课教师的要求,并从教师工作量与高校对教师评职的要求两个方面剖析了教师知识结构相对单一的原因,在此基础上就如何化解矛盾谈了两点看法。
[关键词]思想政治教育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 教师知识结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是学生进入大学后接触的第一门思想政治理论课,既具有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共性特征,又具有自身的特殊性。下面笔者从自身的经验出发,对“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中存在的专业要求多元与教师知识结构相对单一之间的矛盾作一具体分析。
一、“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对任课教师的要求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是一门融思想性、政治性、知识性、综合性和实践性于一体的课程,涉及内容十分广泛,现实性、针对性都很强”①,因此,由其开课目的、内容设置、教学环节等所决定,这门课程的教学必然对任课教师知识结构多元化的要求更高。
1.课程开设目的决定任课教师的知识结构必须多元化。“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开设目的在于“帮助同学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法制观,打下扎实的思想道德和法律基础,提高自我修养”②。从课程的开设目的上看,教师首先必须紧跟社会发展形势,及时把握国家社会发展动态,才能讲清楚当代大学生成长所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帮助学生明确自身所肩负的历史使命,从而明确自身的努力方向。其次,教师唯有自身具备良好的修养与气质,具备多方面的知识与一定透视人生的智慧才能深刻地影响他的学生。
2.课程的内容设置要求任课教师必须更具“兼容性”。思想政治教育内容主要包括“世界观教育、政治观教育、人生观教育、法制观教育、道德观教育”。③根据“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2010年版的教材,这门课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历史使命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涵与意义的讲解、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人生价值观教育、道德观教育、法律基础知识传授及法制观教育等。从内容设置上看,这门课程相对于高校本科生的其他三门思想政治公共基础课来说,内容是最庞杂的,它几乎涵盖了思想政治教育的所有内容,这在客观上要求任课教师必须更具“兼容性”。
3.课程的教学环节决定教师的角色必须多样化。笔者认为,在思想政治教育的过程中,教师不仅仅是教育方案的实施者,同时也是教育方案的制订者和评估者,出于方案的制订与评估的需要,教师又是信息调查员与资料统计分析者。“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教学活动的开展,也应遵循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一般规律。教师只有在知识结构上是多元的,才能很好地适应其在教学过程中的多种角色。
二、任课教师知识结构相对单一的原因分析
当前知识结构相对单一几乎是思想政治理论课任课教师存在的共性问题,由于篇幅所限,笔者仅从以下两个方面作一简要分析。
1.高校在评职上对教师科研成果的专业单一性要求较高。当前高校对教师评职的资格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随着社会的发展,这是一种必然的趋势。然而对于承担“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类思想政治公共基础课教学任务的教师来说,评职上要求科研成果的专业单一性与实际教学对其提出的知识结构多元化要求存在激烈冲突。教师为了能够顺利评职只能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放在与自己所在的学科领域具有高度一致性的专业问题研究上,很少有精力顾及其他。当然如此的要求对于提高教师特别是专业课教师的科研能力、专业素养、进而提升其教学质量是必要的,对于高校的整体科研能力的提高也是必需的,但对于从事公共基础课教学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来说,显然与实际教学对其提出的知识结构多元化要求是矛盾的。教师顾此失彼的结果是影响思想政治教育的教学实效性,客观上淡化了“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教育理念在实际操作层面的引领作用。
2.教师教学工作量过大使之无暇顾及职业素质的全面提升。当前各高校从事思想政治公共基础课教学的教师工作量普遍高于专业课教师,有的甚至超出几倍。繁重的教学工作使得教师只能把本就已经十分有限的精力更多地放在教学法的改进上,致力于通过教学法的创新与改进以形式上的喜闻乐见来吸引学生的注意力,从而在充分调动学生课堂积极性的同时,也能够从容应对学校督导组和学生对教师的课堂教学的双重评估。而对其他的与思想政治教育本身密切联系的相关学科的理论和知识的学习就往往顾及不到了。
三、矛盾的化解之道
针对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之道,化解“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中存在的专业要求多元与教师知识结构相对单一之间的矛盾是做好实际教学工作、提高教学效果的根本出路。
1.科学安排教师工作量,为全面提升教师职业素质创造条件。良好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效果,离不开思想政治教育基础性工作的顺利而富有成效的开展。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和教育部联合下发的文件,高校本专科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要总体上按不低于师生1︰350~1︰400的比例配备,但一般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配备往往远低于这个水平,即使合班(一般是四个以上自然班合成一个大班)上课,教学任务依然十分繁重,某些高校的师生比甚至低至1︰600~1︰1000。因此,只有充分保证高校思想政治公共基础课教师的人员配备,才能从源头上解决教师的工作量问题,只有科学合理地安排教师的教学任务,才能从根本上保障教师能够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来全面提升职业素质。
2.专业课教师与思想政治公共基础课教师在评职上走两条路。从目前各高校的现实情况来看,适度降低对于科研成果的专业单一性的要求是解决专业要求多元与教师知识结构相对单一矛盾的一条切实解决之道。比如教师在核心期刊上发表的与其所承担的思想政治公共基础课的教学任务存在学科交叉的论文也应属于评职的“有效论文”,同时可以考虑适度减免其在核心期刊上发表的与其所在学科领域具有高度一致性的专业论文的数量。在教师的培养过程中,本科阶段的目标在于培养教师多元化的知识结构,以适应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科交叉的特点,研究生阶段的目标在于进一步提升其思想政治教育的专业理论素养。因此,如果高校在评职要求上能够充分考虑到思想政治公共基础课的教学对教师知识结构的多元化要求、使专业课教师与思想政治公共基础课教师在评职上走两条路,那么,在有时间和有精力的条件下,承担思想政治公共基础课的教师完全有能力结合工作需要系统、有效地学习相关学科的知识,全面提升自身的职业素养。
因此,高校应从制度上为任课教师创造条件,保障任课教师能够有时间、有精力投入到相关学科知识的学习上,使教师能够全面提升自身职业素养,做好自身的教学本职工作。
[注释]
①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材编写课题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17,1.
③陈万柏,张耀灿.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M].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142.
[关键词]思想政治教育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 教师知识结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是学生进入大学后接触的第一门思想政治理论课,既具有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共性特征,又具有自身的特殊性。下面笔者从自身的经验出发,对“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中存在的专业要求多元与教师知识结构相对单一之间的矛盾作一具体分析。
一、“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对任课教师的要求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是一门融思想性、政治性、知识性、综合性和实践性于一体的课程,涉及内容十分广泛,现实性、针对性都很强”①,因此,由其开课目的、内容设置、教学环节等所决定,这门课程的教学必然对任课教师知识结构多元化的要求更高。
1.课程开设目的决定任课教师的知识结构必须多元化。“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开设目的在于“帮助同学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法制观,打下扎实的思想道德和法律基础,提高自我修养”②。从课程的开设目的上看,教师首先必须紧跟社会发展形势,及时把握国家社会发展动态,才能讲清楚当代大学生成长所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帮助学生明确自身所肩负的历史使命,从而明确自身的努力方向。其次,教师唯有自身具备良好的修养与气质,具备多方面的知识与一定透视人生的智慧才能深刻地影响他的学生。
2.课程的内容设置要求任课教师必须更具“兼容性”。思想政治教育内容主要包括“世界观教育、政治观教育、人生观教育、法制观教育、道德观教育”。③根据“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2010年版的教材,这门课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历史使命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涵与意义的讲解、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人生价值观教育、道德观教育、法律基础知识传授及法制观教育等。从内容设置上看,这门课程相对于高校本科生的其他三门思想政治公共基础课来说,内容是最庞杂的,它几乎涵盖了思想政治教育的所有内容,这在客观上要求任课教师必须更具“兼容性”。
3.课程的教学环节决定教师的角色必须多样化。笔者认为,在思想政治教育的过程中,教师不仅仅是教育方案的实施者,同时也是教育方案的制订者和评估者,出于方案的制订与评估的需要,教师又是信息调查员与资料统计分析者。“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教学活动的开展,也应遵循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一般规律。教师只有在知识结构上是多元的,才能很好地适应其在教学过程中的多种角色。
二、任课教师知识结构相对单一的原因分析
当前知识结构相对单一几乎是思想政治理论课任课教师存在的共性问题,由于篇幅所限,笔者仅从以下两个方面作一简要分析。
1.高校在评职上对教师科研成果的专业单一性要求较高。当前高校对教师评职的资格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随着社会的发展,这是一种必然的趋势。然而对于承担“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类思想政治公共基础课教学任务的教师来说,评职上要求科研成果的专业单一性与实际教学对其提出的知识结构多元化要求存在激烈冲突。教师为了能够顺利评职只能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放在与自己所在的学科领域具有高度一致性的专业问题研究上,很少有精力顾及其他。当然如此的要求对于提高教师特别是专业课教师的科研能力、专业素养、进而提升其教学质量是必要的,对于高校的整体科研能力的提高也是必需的,但对于从事公共基础课教学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来说,显然与实际教学对其提出的知识结构多元化要求是矛盾的。教师顾此失彼的结果是影响思想政治教育的教学实效性,客观上淡化了“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教育理念在实际操作层面的引领作用。
2.教师教学工作量过大使之无暇顾及职业素质的全面提升。当前各高校从事思想政治公共基础课教学的教师工作量普遍高于专业课教师,有的甚至超出几倍。繁重的教学工作使得教师只能把本就已经十分有限的精力更多地放在教学法的改进上,致力于通过教学法的创新与改进以形式上的喜闻乐见来吸引学生的注意力,从而在充分调动学生课堂积极性的同时,也能够从容应对学校督导组和学生对教师的课堂教学的双重评估。而对其他的与思想政治教育本身密切联系的相关学科的理论和知识的学习就往往顾及不到了。
三、矛盾的化解之道
针对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之道,化解“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中存在的专业要求多元与教师知识结构相对单一之间的矛盾是做好实际教学工作、提高教学效果的根本出路。
1.科学安排教师工作量,为全面提升教师职业素质创造条件。良好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效果,离不开思想政治教育基础性工作的顺利而富有成效的开展。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和教育部联合下发的文件,高校本专科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要总体上按不低于师生1︰350~1︰400的比例配备,但一般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配备往往远低于这个水平,即使合班(一般是四个以上自然班合成一个大班)上课,教学任务依然十分繁重,某些高校的师生比甚至低至1︰600~1︰1000。因此,只有充分保证高校思想政治公共基础课教师的人员配备,才能从源头上解决教师的工作量问题,只有科学合理地安排教师的教学任务,才能从根本上保障教师能够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来全面提升职业素质。
2.专业课教师与思想政治公共基础课教师在评职上走两条路。从目前各高校的现实情况来看,适度降低对于科研成果的专业单一性的要求是解决专业要求多元与教师知识结构相对单一矛盾的一条切实解决之道。比如教师在核心期刊上发表的与其所承担的思想政治公共基础课的教学任务存在学科交叉的论文也应属于评职的“有效论文”,同时可以考虑适度减免其在核心期刊上发表的与其所在学科领域具有高度一致性的专业论文的数量。在教师的培养过程中,本科阶段的目标在于培养教师多元化的知识结构,以适应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科交叉的特点,研究生阶段的目标在于进一步提升其思想政治教育的专业理论素养。因此,如果高校在评职要求上能够充分考虑到思想政治公共基础课的教学对教师知识结构的多元化要求、使专业课教师与思想政治公共基础课教师在评职上走两条路,那么,在有时间和有精力的条件下,承担思想政治公共基础课的教师完全有能力结合工作需要系统、有效地学习相关学科的知识,全面提升自身的职业素养。
因此,高校应从制度上为任课教师创造条件,保障任课教师能够有时间、有精力投入到相关学科知识的学习上,使教师能够全面提升自身职业素养,做好自身的教学本职工作。
[注释]
①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材编写课题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17,1.
③陈万柏,张耀灿.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M].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