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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月1日起,我国对部分纺织品征收出口关税,征税范围包括外衣、裙子、裤子、非针织衬衫、针织衬衫、睡衣内衣等六类纺织品.本文主要从有利于避免纺织品出口快速增长引发的国外'特保'措施;有助于促使出口企业提升产品结构,提高出口效益;可以改变我国纺织品出口'量增价跌'现象,避免出现'悲惨增长'等三个方面分析了该项措施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