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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研究探讨清代采煤业的发展演变时,有一种现象是值得予以注意的,那就是煤窑股权转让买卖的现象比较普遍.这是我国煤炭资源丰富,煤窑聚集地区所经常发生的事情.我在考察北京西山门头沟小煤窑历史中,见到13份清代买卖煤窑的合同(其中有几份是合同摘要).这十几份煤窑出卖合同签订的时间从雍正二年(1724年)十一月起,至道光十三年(1833年)止(其中乾隆年间的有8份);买卖双方共27人;所涉及的煤窑计15个,即:坑子窑、杏树窑、井门窑、普水沟窑、韩家凹窑、康石窑、马家窑、金灯窑、槐树窑、柳树窑、复盛窑、丰盛窑、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