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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首先是“产”出来的。长期以来,农业面源污染,工业和生活各种排污,破坏了生产食品的环境,对食品安全形成威胁。
“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最近闭幕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把食品安全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来谋划,四个“最”铿锵有力,一个“确保”掷地有声。这样的宣示与承诺,对农产品生产提出了更高要求,回应了全社会对食品安全的关切,更彰显了党和政府勇于担当、为民纾困的坚强决心。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
食品安全,首先是“产”出来的。长期以来,农业面源污染,工业和生活各种排污,破坏了生产食品的环境,对食品安全形成威胁。只有土地干净、清洁生产,才会有优质农产品。大力治地治水,净化农产品产地环境,切断污染物进入农田的链条,就能把住生产环境安全关;严格控肥、控药、控添加剂,严格管制乱用、滥用农业投入品,就能把住农产品生产安全关。不管是整治生产环境,还是重塑生产过程,从根本上说,都需要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现代农业建设,为农产品质量安全夯实基础。
食品安全,也是“管”出来的。面对生产经营主体量大面广、各类风险交织的形势,靠人盯人监管难以奏效,多头分管、责任不清、职能交叉等问题也消解了监管效力。这就要求我们创新管理、凝聚合力,形成覆盖从田间到餐桌全过程的监管制度,建立更为严格的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抓紧建立健全追溯体系,从而织出一张确保食品安全的天罗地网。徒法不足以自行,面对管理有漏洞、执法不作为、违法成本低等突出问题,针对农村等重点领域、薄弱环节,更要严厉打击食品安全犯罪,下猛药、出重拳、绝不姑息,让利欲熏心者得不偿失,让诚信守法者受惠获益。
拿什么拯救你,食品安全
在京沪穗三地市民最担心的食品安全问题中,提及率排在前三位的分别是:一是“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有22.5%的人提及;二是“添加剂违规使用”,提及率为18.4%;三是“食品超过保质期、变质”,提及率为17.6%。
其他问题如“农药兽药残留”、“虚假或夸大宣传”、“加工环境不卫生”等问题也均有10%左右的市民提及。
而上述诸多食品安全问题之所以出现,三地市民认为其根源主要在于食品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建设不力,33.6%的市民提及“食品监管体系不健全”,12.9%的市民提及“相关法律不健全”,10.9%的人提到“缺少行业规范”。其次,量刑太浅导致违法成本过低,也是市民认为食品安全问题频出的一个重要原因,有四分之一的市民提到食品安全问题的根源是“处罚力度不够”。另外,也有部分市民认为经营者道德观念缺失也是导致食品安全问题的原因。
三管齐下,协力解决食品安全问题
在食品安全问题越来越严峻的形势下,市民对于保障食品安全也提出了自己的建议。和前面提到的食品监管不力相对应的,市民认为最急需解决的是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一方面提升检查和处罚力度,29.9%的人提到“严格监督检查”,24.7%的人提到“加大处罚力度”;另一方面尽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包括法律法规建设、食品安全标准的建立以及生产工艺的规范。
另外,食品生产销售行业的自律以及对消费者的理性消费教育也是提升食品安全性不可或缺的两个方面。
让老百姓吃得放心是一个系统工程,行业监管、商业诚信建设、市民教育,一个都不能少。正如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副院长姜微波所说,解决食品安全问题需要在三个方面改变,一个是国家的监管,目前还是多龙治水,链接的缝隙还是存在,问题还是没有人管。企业的问题,需要加强自律,同时对市民的消费价值取向也要给予必要的引导。
食品安全,道德滑坡的重灾区
食品生产的确是个良心活。无论现代化的流水线,还是传统的小作坊,生产过程都可谓“天知地知良心知”,而消费者只能“眼不见为净”。因此,一个社会如果道德滑坡,食品安全往往是重灾区;反过来讲,提升食品安全指数,道德重建是重要一步。
道德对于市场经济的意义,无需多言。而如何拯救道德,却是一项系统工程。一方面,善行义举的弘扬、苦口婆心的劝说固然重要;另一方面,也要警醒:那些有毒食品制造者,往往也曾是高喊“社会责任”的企业。
这也说明,良心的盾牌并非总是可靠,道德的血液并不总能自我生成,尤其是对企业来说。正如一位学者所言,“在以股东利益和利润最大化的组织那里,公众健康永远不是一个首要的议题。”如果没有一定的约束,食品生产者很容易在利益的驱使下铤而走险。
市场经济既是“诚信经济”,也是“法治经济”。我们可以提倡企业流淌道德血液,却必须正视企业逐利的现实;我们可以提倡企业的道德自律,却并不能把“宝”全部压在良心上面。
“法律是道德的底线”,只有法律站稳了阵脚,道德才不至于在利益面前无限后退。事实上,许多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或是因为制度的不健全不完善,或是因为执法者的失守推诿,或是由于问责的过于温柔。近年来,恶性食品安全事件此起彼伏,但倾家荡产的商家却十分罕见,监管渎职者被严肃问责的也少之又少。既然总是打不疼、打不死,既然笃定的收益远远大于预想的风险,劣币驱逐良币的逆淘汰现象就会发生,不闯红灯就会落后的“红灯效应”就会被放大,避免食品生产企业的“道德风险”也就无从谈起。
其实,发达国家也经历过食品安全危机,如美国的“肮脏食品加工厂”,欧洲的疯牛病,日本的毒大米。推动各国走出危机的最大启示,是用系统的制度呵护良心,用严苛的法律捍卫道德。美国法律规定,无论金额大小,只要有制假或售假的行为就构成犯罪;日本对农产品实施严格的“身份证”制度,建立了可追溯管理模式。这也正如中央领导一再强调的,要不断完善法律法规,让道德败坏者受到法律的严惩和社会的唾弃。
有人说,“一张简单的饭桌上,包含了经济发展的全部道理”。从1993年取消粮票制度至今,中国正在经历一场从“吃饱”向“吃好”、“吃健康”的转变。在这一历史进程中,能否保证公众的食品安全,事关执政水平和社会信心。从这个意义上说,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必须上升到“面包政治”的高度。
食品安全监管标准不高
一个无法回避的事实是,频繁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背后,屡屡暴露出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存在标准质量不高、滞后的问题。
我国的标准化法1989年开始实施,形势早已发生变化,标准化法修订工作开展近十年,目前新法仍未出台。《标准化法实施条例》也明确规定:标准实施后,制定标准的部门应当根据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经济建设的需要适时进行复审。标准复审周期一般不超过五年。
“遗憾的是,有些标准长期‘原地踏步’,甚至二三十年不变,不但给一些造假企业钻空子提供了可能,也影响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甚至国家形象。”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邱宝昌如是说。
国家权威部门也坦陈,虽然我国已经制订了不少食品、食品添加剂的产品标准或者检测标准,但是对于一些比较敏感、关注度高的标准制定工作还不能完全适应监管工作的需要。
标准滞后的“差距”可见一斑:我国允许的“农残”量要比欧盟和美国高出数倍;植物奶油被曝光有危害,但我国没有强制性的限量标准;“蜂胶造假”事件中造假者在树胶里添加芦丁、槲皮素等黄酮类物质,人为提高了总黄酮含量,反而“符合”了蜂胶国家标准……
国内食品标准缘何偏低?不可否认,与我国现阶段的发展水平相适应,标准也有一个逐步健全和提高的过程。但某些领域的标准过低甚至是空白,给了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
“标准之争就是利益之争。”邱宝昌说,往往标准低一点,就有大量企业被放进去,而标准一高,一些生产能力落后的企业就会被淘汰出局。而我们的某些标准恰恰是迁就了一些落后企业,质量不高。
邱宝昌解释说,我国共有几万个标准,当时制定的标准普遍较低。另一方面,制定一个标准,需要大量的数据收集及论证,费用较高,而国家对此补助有限,不少花费往往是企业赞助,一是“更新”慢,二是掺杂了企业的“意志”,有些企业就成了低标准的受益者。
“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最近闭幕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把食品安全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来谋划,四个“最”铿锵有力,一个“确保”掷地有声。这样的宣示与承诺,对农产品生产提出了更高要求,回应了全社会对食品安全的关切,更彰显了党和政府勇于担当、为民纾困的坚强决心。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
食品安全,首先是“产”出来的。长期以来,农业面源污染,工业和生活各种排污,破坏了生产食品的环境,对食品安全形成威胁。只有土地干净、清洁生产,才会有优质农产品。大力治地治水,净化农产品产地环境,切断污染物进入农田的链条,就能把住生产环境安全关;严格控肥、控药、控添加剂,严格管制乱用、滥用农业投入品,就能把住农产品生产安全关。不管是整治生产环境,还是重塑生产过程,从根本上说,都需要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现代农业建设,为农产品质量安全夯实基础。
食品安全,也是“管”出来的。面对生产经营主体量大面广、各类风险交织的形势,靠人盯人监管难以奏效,多头分管、责任不清、职能交叉等问题也消解了监管效力。这就要求我们创新管理、凝聚合力,形成覆盖从田间到餐桌全过程的监管制度,建立更为严格的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抓紧建立健全追溯体系,从而织出一张确保食品安全的天罗地网。徒法不足以自行,面对管理有漏洞、执法不作为、违法成本低等突出问题,针对农村等重点领域、薄弱环节,更要严厉打击食品安全犯罪,下猛药、出重拳、绝不姑息,让利欲熏心者得不偿失,让诚信守法者受惠获益。
拿什么拯救你,食品安全
在京沪穗三地市民最担心的食品安全问题中,提及率排在前三位的分别是:一是“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有22.5%的人提及;二是“添加剂违规使用”,提及率为18.4%;三是“食品超过保质期、变质”,提及率为17.6%。
其他问题如“农药兽药残留”、“虚假或夸大宣传”、“加工环境不卫生”等问题也均有10%左右的市民提及。
而上述诸多食品安全问题之所以出现,三地市民认为其根源主要在于食品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建设不力,33.6%的市民提及“食品监管体系不健全”,12.9%的市民提及“相关法律不健全”,10.9%的人提到“缺少行业规范”。其次,量刑太浅导致违法成本过低,也是市民认为食品安全问题频出的一个重要原因,有四分之一的市民提到食品安全问题的根源是“处罚力度不够”。另外,也有部分市民认为经营者道德观念缺失也是导致食品安全问题的原因。
三管齐下,协力解决食品安全问题
在食品安全问题越来越严峻的形势下,市民对于保障食品安全也提出了自己的建议。和前面提到的食品监管不力相对应的,市民认为最急需解决的是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一方面提升检查和处罚力度,29.9%的人提到“严格监督检查”,24.7%的人提到“加大处罚力度”;另一方面尽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包括法律法规建设、食品安全标准的建立以及生产工艺的规范。
另外,食品生产销售行业的自律以及对消费者的理性消费教育也是提升食品安全性不可或缺的两个方面。
让老百姓吃得放心是一个系统工程,行业监管、商业诚信建设、市民教育,一个都不能少。正如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副院长姜微波所说,解决食品安全问题需要在三个方面改变,一个是国家的监管,目前还是多龙治水,链接的缝隙还是存在,问题还是没有人管。企业的问题,需要加强自律,同时对市民的消费价值取向也要给予必要的引导。
食品安全,道德滑坡的重灾区
食品生产的确是个良心活。无论现代化的流水线,还是传统的小作坊,生产过程都可谓“天知地知良心知”,而消费者只能“眼不见为净”。因此,一个社会如果道德滑坡,食品安全往往是重灾区;反过来讲,提升食品安全指数,道德重建是重要一步。
道德对于市场经济的意义,无需多言。而如何拯救道德,却是一项系统工程。一方面,善行义举的弘扬、苦口婆心的劝说固然重要;另一方面,也要警醒:那些有毒食品制造者,往往也曾是高喊“社会责任”的企业。
这也说明,良心的盾牌并非总是可靠,道德的血液并不总能自我生成,尤其是对企业来说。正如一位学者所言,“在以股东利益和利润最大化的组织那里,公众健康永远不是一个首要的议题。”如果没有一定的约束,食品生产者很容易在利益的驱使下铤而走险。
市场经济既是“诚信经济”,也是“法治经济”。我们可以提倡企业流淌道德血液,却必须正视企业逐利的现实;我们可以提倡企业的道德自律,却并不能把“宝”全部压在良心上面。
“法律是道德的底线”,只有法律站稳了阵脚,道德才不至于在利益面前无限后退。事实上,许多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或是因为制度的不健全不完善,或是因为执法者的失守推诿,或是由于问责的过于温柔。近年来,恶性食品安全事件此起彼伏,但倾家荡产的商家却十分罕见,监管渎职者被严肃问责的也少之又少。既然总是打不疼、打不死,既然笃定的收益远远大于预想的风险,劣币驱逐良币的逆淘汰现象就会发生,不闯红灯就会落后的“红灯效应”就会被放大,避免食品生产企业的“道德风险”也就无从谈起。
其实,发达国家也经历过食品安全危机,如美国的“肮脏食品加工厂”,欧洲的疯牛病,日本的毒大米。推动各国走出危机的最大启示,是用系统的制度呵护良心,用严苛的法律捍卫道德。美国法律规定,无论金额大小,只要有制假或售假的行为就构成犯罪;日本对农产品实施严格的“身份证”制度,建立了可追溯管理模式。这也正如中央领导一再强调的,要不断完善法律法规,让道德败坏者受到法律的严惩和社会的唾弃。
有人说,“一张简单的饭桌上,包含了经济发展的全部道理”。从1993年取消粮票制度至今,中国正在经历一场从“吃饱”向“吃好”、“吃健康”的转变。在这一历史进程中,能否保证公众的食品安全,事关执政水平和社会信心。从这个意义上说,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必须上升到“面包政治”的高度。
食品安全监管标准不高
一个无法回避的事实是,频繁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背后,屡屡暴露出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存在标准质量不高、滞后的问题。
我国的标准化法1989年开始实施,形势早已发生变化,标准化法修订工作开展近十年,目前新法仍未出台。《标准化法实施条例》也明确规定:标准实施后,制定标准的部门应当根据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经济建设的需要适时进行复审。标准复审周期一般不超过五年。
“遗憾的是,有些标准长期‘原地踏步’,甚至二三十年不变,不但给一些造假企业钻空子提供了可能,也影响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甚至国家形象。”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邱宝昌如是说。
国家权威部门也坦陈,虽然我国已经制订了不少食品、食品添加剂的产品标准或者检测标准,但是对于一些比较敏感、关注度高的标准制定工作还不能完全适应监管工作的需要。
标准滞后的“差距”可见一斑:我国允许的“农残”量要比欧盟和美国高出数倍;植物奶油被曝光有危害,但我国没有强制性的限量标准;“蜂胶造假”事件中造假者在树胶里添加芦丁、槲皮素等黄酮类物质,人为提高了总黄酮含量,反而“符合”了蜂胶国家标准……
国内食品标准缘何偏低?不可否认,与我国现阶段的发展水平相适应,标准也有一个逐步健全和提高的过程。但某些领域的标准过低甚至是空白,给了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
“标准之争就是利益之争。”邱宝昌说,往往标准低一点,就有大量企业被放进去,而标准一高,一些生产能力落后的企业就会被淘汰出局。而我们的某些标准恰恰是迁就了一些落后企业,质量不高。
邱宝昌解释说,我国共有几万个标准,当时制定的标准普遍较低。另一方面,制定一个标准,需要大量的数据收集及论证,费用较高,而国家对此补助有限,不少花费往往是企业赞助,一是“更新”慢,二是掺杂了企业的“意志”,有些企业就成了低标准的受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