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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的与时俱进,大量刑事案件也呈现出新的时代特征,检察技术在检察工作中所涉及的领域和手段也在不断扩宽。因此,客观上也要求检察技术也要随着时代发展得到及时的更新。检察技术的广度和深度,在一定程度是直接关系到检察工作水平的高低。本文初步探析现阶段检察技术在检察工作中的应用,对于更好发展检察技术以及做好检察工作提供思路。
关键词:检查技术;检察工作;应用
现如今已经是科技的时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展现出前所未有的迅速,刑事案件出现的新的时代特征采用以往的技术已经很难寻找到突破口了,高科技在当今的作案过程中不断翻新,因此,检察技术需要突破创新,不断深入发展才能在检察工作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实现案件的及时侦破。可以说,检察技术所涉及的领域不断扩宽,所包容的内容不断扩大。检察技术工作已经渗透到检察工作的各个环节,可见,检察技术在检察工作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检察技术工作的地位
检察技术工作是人民检察院在办案过程中运用科学的技术手段,收集证据、审查证据、并鉴别证据,以查明案件事实本事的一项专门业务性工作,也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的检察技术工作一方面是检察机关一种综合的服务工作,另一方面它又是一项严密程度很强的专门性的业务工作。在日常检察工作中,检察技术工作和其他各个部门的各项检察工作有着密切联系。无论是执法办案、资料存贮、业务培训、检察宣传,这些都需要检察技术部门的配合,并取得它们的支持与服务。在具体各类刑事、民事、行政等案件办理过程中,从最初的侦查预审、起诉、抗诉甚至到后来的审判执行各个环节里,检察技术部门责任重大,担负着各种证据搜索,审查证据、确保办案的质量和效益。检察技术部门在提供科学的证据和检验鉴定过程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检察技术只有真正的在本部门的职能范围内,与时俱进运用科学的技术和手段来应用与执法,服务于办案,才能彰显价值,发挥作用。
二、检察技术工作在检察工作中的应用现状
检察技术在实际工作中如果运用得当,就会大大提高检察工作取得证据的质量和效率,从而减轻检察工作的任务负担。但是实际情况来看,检察技术在立案侦查中的所取得的效果还是很有限制的,主要表现在证据搜集类的检察技术很难发挥证明犯罪的作用。檢察技术搜集到的证据有些具有狭隘性,在实际工作中,司法会计和电子证据在协助案件侦查方面的主要作用是提供部分侦查线索甚至扩展案源。通常在很少数的情况下,检察技术搜集到的证据能够证明犯罪。
检察技术要发挥作用,在一定程度上依赖于硬软件配备和人员。就硬件投入来看,很多检察院的在硬件方面的经费投入并不是很重大的难以解决的问题,主要还是人员的配备问题。检察机关普遍缺少优秀的侦查人员,而且还有大部分的检察机关的侦查人员流失现象严峻,在配备充足的侦查人员上是很多检察机关首先要考虑到的事情。检察机关侦查人员的特殊工作身份,检察机关技术人员很多不是检察官身份的尴尬下,对于案情不能透露过多,工作缺乏热情和创造力,导致各地的检察机关基本上只能配备一些从事基础保障类的技术人员。
目前,检察技术部门和检察侦查部门都同属于检察机关,但是检察技术的技术员不直接参与办案,只是在适时需要介入时才进行技术侦破。这种工作关系状态下,由于检察技术工作人员不是全程参与,导致在技术运用和对整个案情的把握都不是很到位,严重阻碍了技术的运用和有效证据的搜集,而且还很有可能遗漏掉重要的信息。这些情况下,检察技术在整个案件的运用都不是顺畅,严重影响了整个案件的运行,有时还导致技术运用不及时影响了最终破案的实效性。
三、检察技术工作在检察工作中应用的建议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现代科技的发展,许多新技术手段的不断涌现,作为检察机关,检察技术也需相应得到适应时代的发展,尤其是现在一些案件的发生还不得不采用新技术来实现侦破。鉴于此,检察工作中应初步尝试这通过检察技术的运用引入一些新的技术手段。大胆实践,敢于突破,勇于创新,在适当的条件下,尝试着运用新技术手段。技术说到底还是人员在掌握和运用,因此对于检察技术的不断更新的变化,要做到人员相应学习新的技术,适当的开展培训和实战训练,充分发掘每一个检察技术人员的潜能。技术人员学习技术也是一项很大的挑战,必要时设立激励机制,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和能动性,使得技术真正为技术人员掌握并服务于检察工作中。检察技术人员掌握新技术后,对于一些检察技术人员在检察机关的尴尬身份要做适当的调整,对于一些技术人员要直接纳入技术侦破团队,因为技术运用贯穿于整个案件,技术人员应和技术一体也应该参与案件侦破的整个过程。这是一个案件立案到最后侦破,从一而终必要的过程,这样的调整不仅能避免不必要的重要信息的遗漏,还能体现技术人员的积极主动性地位和执行力,充分发挥他们在整个案件中的作用,同时提高案件的侦破效率和质量。
参考文献:
[1]白冰川.基于计算机多媒体技术在检察技术中的应用[J].计算机光盘软件与应用,2014,17:183+185.
[2]白冰川.影像技术在检察技术中的应用分析[J].信息与电脑(理论版),2014,09:85.
[3]李军.数字化视听技术在检察业务中的应用[J].法制与社会,2013,30:113-114.
[4]江李雅,翁陈宇.浅谈手机取证在检察工作中的应用[J].法制与经济,2014,17:82-84.
[5]王薇,崔勇.电子数据取证在检察工作中的应用[J].理论观察,2015,01:54-55.
[6]叶永亮,许冬蕾.信息技术条件下检察技术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J].法制与社会,2015,14:125-128+132.
[7]杨慧英.浅谈心理学知识在检察工作中的应用[J].法制与社会,2010,16:215-216+228.
[8]马秀芳,宋晓波.计算机多媒体技术在检察技术中的应用[J].刑事技术,1997,02:1-2.
关键词:检查技术;检察工作;应用
现如今已经是科技的时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展现出前所未有的迅速,刑事案件出现的新的时代特征采用以往的技术已经很难寻找到突破口了,高科技在当今的作案过程中不断翻新,因此,检察技术需要突破创新,不断深入发展才能在检察工作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实现案件的及时侦破。可以说,检察技术所涉及的领域不断扩宽,所包容的内容不断扩大。检察技术工作已经渗透到检察工作的各个环节,可见,检察技术在检察工作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检察技术工作的地位
检察技术工作是人民检察院在办案过程中运用科学的技术手段,收集证据、审查证据、并鉴别证据,以查明案件事实本事的一项专门业务性工作,也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的检察技术工作一方面是检察机关一种综合的服务工作,另一方面它又是一项严密程度很强的专门性的业务工作。在日常检察工作中,检察技术工作和其他各个部门的各项检察工作有着密切联系。无论是执法办案、资料存贮、业务培训、检察宣传,这些都需要检察技术部门的配合,并取得它们的支持与服务。在具体各类刑事、民事、行政等案件办理过程中,从最初的侦查预审、起诉、抗诉甚至到后来的审判执行各个环节里,检察技术部门责任重大,担负着各种证据搜索,审查证据、确保办案的质量和效益。检察技术部门在提供科学的证据和检验鉴定过程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检察技术只有真正的在本部门的职能范围内,与时俱进运用科学的技术和手段来应用与执法,服务于办案,才能彰显价值,发挥作用。
二、检察技术工作在检察工作中的应用现状
检察技术在实际工作中如果运用得当,就会大大提高检察工作取得证据的质量和效率,从而减轻检察工作的任务负担。但是实际情况来看,检察技术在立案侦查中的所取得的效果还是很有限制的,主要表现在证据搜集类的检察技术很难发挥证明犯罪的作用。檢察技术搜集到的证据有些具有狭隘性,在实际工作中,司法会计和电子证据在协助案件侦查方面的主要作用是提供部分侦查线索甚至扩展案源。通常在很少数的情况下,检察技术搜集到的证据能够证明犯罪。
检察技术要发挥作用,在一定程度上依赖于硬软件配备和人员。就硬件投入来看,很多检察院的在硬件方面的经费投入并不是很重大的难以解决的问题,主要还是人员的配备问题。检察机关普遍缺少优秀的侦查人员,而且还有大部分的检察机关的侦查人员流失现象严峻,在配备充足的侦查人员上是很多检察机关首先要考虑到的事情。检察机关侦查人员的特殊工作身份,检察机关技术人员很多不是检察官身份的尴尬下,对于案情不能透露过多,工作缺乏热情和创造力,导致各地的检察机关基本上只能配备一些从事基础保障类的技术人员。
目前,检察技术部门和检察侦查部门都同属于检察机关,但是检察技术的技术员不直接参与办案,只是在适时需要介入时才进行技术侦破。这种工作关系状态下,由于检察技术工作人员不是全程参与,导致在技术运用和对整个案情的把握都不是很到位,严重阻碍了技术的运用和有效证据的搜集,而且还很有可能遗漏掉重要的信息。这些情况下,检察技术在整个案件的运用都不是顺畅,严重影响了整个案件的运行,有时还导致技术运用不及时影响了最终破案的实效性。
三、检察技术工作在检察工作中应用的建议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现代科技的发展,许多新技术手段的不断涌现,作为检察机关,检察技术也需相应得到适应时代的发展,尤其是现在一些案件的发生还不得不采用新技术来实现侦破。鉴于此,检察工作中应初步尝试这通过检察技术的运用引入一些新的技术手段。大胆实践,敢于突破,勇于创新,在适当的条件下,尝试着运用新技术手段。技术说到底还是人员在掌握和运用,因此对于检察技术的不断更新的变化,要做到人员相应学习新的技术,适当的开展培训和实战训练,充分发掘每一个检察技术人员的潜能。技术人员学习技术也是一项很大的挑战,必要时设立激励机制,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和能动性,使得技术真正为技术人员掌握并服务于检察工作中。检察技术人员掌握新技术后,对于一些检察技术人员在检察机关的尴尬身份要做适当的调整,对于一些技术人员要直接纳入技术侦破团队,因为技术运用贯穿于整个案件,技术人员应和技术一体也应该参与案件侦破的整个过程。这是一个案件立案到最后侦破,从一而终必要的过程,这样的调整不仅能避免不必要的重要信息的遗漏,还能体现技术人员的积极主动性地位和执行力,充分发挥他们在整个案件中的作用,同时提高案件的侦破效率和质量。
参考文献:
[1]白冰川.基于计算机多媒体技术在检察技术中的应用[J].计算机光盘软件与应用,2014,17:183+185.
[2]白冰川.影像技术在检察技术中的应用分析[J].信息与电脑(理论版),2014,09:85.
[3]李军.数字化视听技术在检察业务中的应用[J].法制与社会,2013,30:113-114.
[4]江李雅,翁陈宇.浅谈手机取证在检察工作中的应用[J].法制与经济,2014,17:82-84.
[5]王薇,崔勇.电子数据取证在检察工作中的应用[J].理论观察,2015,01:54-55.
[6]叶永亮,许冬蕾.信息技术条件下检察技术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J].法制与社会,2015,14:125-128+132.
[7]杨慧英.浅谈心理学知识在检察工作中的应用[J].法制与社会,2010,16:215-216+228.
[8]马秀芳,宋晓波.计算机多媒体技术在检察技术中的应用[J].刑事技术,1997,0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