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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15年6月26日是国际禁毒日,在禁毒日前夕,即本月24日,中国首次对外发布毒品形势报告。《2014年中国毒品形势报告》全面分析了我国当前禁毒斗争形势和面临的挑战。近年来,因吸毒引发的盗窃、抢夺、抢劫等侵财性案件多发。我国毒品形式严峻,不容忽视。因此帮助戒毒人员成功回归社会,成为禁毒的关键环节。将社会工作的理论和方法介入到戒毒领域中将有利于国家的经济发展、社会的稳定以及吸毒者的家庭幸福。本文将在标签理论视野下对戒毒人员回归社会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关键词:标签理论;越轨;戒毒;回归社会
中图分类号:D63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64X(2015)04-0026-01
一、标签理论
标签理论形成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的美国,六十年代开始流行起来,到七十年代它甚至成为美国社会学界研究越轨行为的占统治地位的理论。其理论根源于符号互动理论,即从符号互动论的角度探讨越轨行为,认为越轨是社会互动的产物。
标签理论是以社会学家麦勒和贝克的理论为基础而形成的一种社会工作理论。这种理论认为许多人之所以成为“有问题的人”,是与周围环境中的社会成员对他及其行为的定义过程或标定过程密切相关的。因此,社会工作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要通过一种重新定义或标定的过程来使那些原来被认为是有问题的人恢复成为“正常人”。
二、标签理论视角下关于戒毒人员回归社会的研究
(一)标签理论视角下戒毒人员回归社会所遇到的问题。温家宝总理2005年在武汉看望戒毒人员时就曾经指出:“这些孩子吸毒了,违法了,要教育,但他们也是受害者,是病人”。而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对毒品的深恶痛绝常常偏离成了对吸毒者的深恶痛绝,对吸毒者的制裁只被理解为形势政策领域对违法者的打击,只见过违法的人而不见病人造成了对禁毒日主题的理解偏差,而忘记了成瘾性时人类至今都难以攻克的一种病,强制戒毒更多的应该理解为治疗而非惩戒,而怎样让吸毒者能够不再复吸,恢复健康才是戒毒的核心理念。
人们对戒毒者关注的重点往往在于他是个吸毒者,他曾经为什么吸毒,他为了吸毒都做过什么,后果是什么。而不是他已经是一个基本戒断者,需要回归社会,得到社会支持,重新开始生活。戒毒者回归社会时,周围的人会因为他过往的越轨行为——吸毒,而给他贴上“瘾君子”的标签,进而怀疑他现在的道德品质,因此对他的态度是冷漠与歧视。人不可能孤立的生活在社会中,且不说他是否能得到来自家人朋友及邻居的鼓励和支持,他们是否会对待平常人那样对待戒毒回归社会的人员,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戒毒者的正常生活以及他的情绪感受,这将决定他是否能从生理和心理上彻底戒断毒品。或者因为社会的排斥,戒毒者感到无立足之地,因而再与“狐朋狗友”之流复吸,甚至走上更严重的犯罪道路。
因此,我們要重视此类标签行为所产生的效果。将吸毒者视为社会败类,是“标签的刻板效应”。目前,大多数的戒毒工作都片面强调吸毒者的生理戒毒,即使有少数的戒毒组织在进行戒毒治疗中进行心理教育,也只停留在教育吸毒者对毒品危害的认识,而忽视对吸毒者内心自我形象的重新塑造,忽视对吸毒者内心自我标签认同感和归属感的心理矫治。
总的来说,标签效应对戒毒者回归社会影响,一方面来自与他所处环境的各种社会关系,一方面来自于戒毒者内心对自己的定义。无论是哪一方面的,都会成为戒毒者正常的回归社会的阻碍因素。社会工作者应该充分的认识到这一点,在开展戒毒工作中剔除标签所造成的刻板印象,让吸毒者感受到社会的支持,从而为戒毒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成功的帮助戒毒者回归到社会生活中来。
(二)标签理论对戒毒者回归社会的启示。社会控制对个人行为的影响首相是通过权力的实施和法律的执行来实现的。符合价值规范的行为会受到社会的赞赏;反之,有悖于规范的行为会受到惩罚。吸毒违反法律规定,不管采取何种戒断措施,戒毒者都已经收到应有的惩罚。那么,当戒毒者真心悔过,渴望回归社会,用自己的双手创造美好生活的愿望也是应该得到正确对待和鼓励的。社会控制按使用强制手段和非强制手段来划分可分为硬控制和软控制。政权、法律、纪律,都依赖控制力,属于硬控制范畴;软控制则依赖社会舆论、社会心理进行控制。社会风俗、道德、信仰和信念的控制属于软控制范畴。现在的社会舆论对于戒毒者及其不利,社会大众普遍认为他们是瘾君子,甚至是不择手段的罪犯。然而,大多数渴望回归社会的戒毒者并不是这样的。政府有责任使人们改变这种对戒毒者群体的刻板标签认识,以一种全新的角度认识吸毒者,接纳吸毒者。这不是挑战法律的权威,更不是对道德的质疑,这只是希望人们以一种平和的态度重新接纳那些犯错误的人。人人都有犯错的时刻,都希望有一次可以改过自新的机会,若是真心悔过,我们去接受又有何不可呢。当然,这种观念不是短时期可以被改变的,政府和社会工作者要为此付出长时间的努力,采取各种有效的措施,为戒毒者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参考文献:
[1]王思斌.《社会工作概论(第二版)》. 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5月版。
[2]高和荣.《越轨社会学》.吉林大学出版社,2007年3月第1版。
[3]陈彧.问题与启示: 标签理论视野下的戒毒工作. 中国药物滥用防治杂志,2008年第14卷第3期。
[4]夏国美.《社会学视野下的新型毒品》.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9年6月第1版。
[5]高和荣.《越轨社会学》.吉林大学出版社,2007年3月第1版第235-236页。
[6]郑杭生.《社会学概论新修》.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1月第3版。
[7]戴维·波普诺.《社会学》.李强,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
作者简介:王丹丹(1992年— )女,壮族,云南广南人,现为云南民族大学人文学院社会学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西南边疆社会问题。
关键词:标签理论;越轨;戒毒;回归社会
中图分类号:D63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64X(2015)04-0026-01
一、标签理论
标签理论形成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的美国,六十年代开始流行起来,到七十年代它甚至成为美国社会学界研究越轨行为的占统治地位的理论。其理论根源于符号互动理论,即从符号互动论的角度探讨越轨行为,认为越轨是社会互动的产物。
标签理论是以社会学家麦勒和贝克的理论为基础而形成的一种社会工作理论。这种理论认为许多人之所以成为“有问题的人”,是与周围环境中的社会成员对他及其行为的定义过程或标定过程密切相关的。因此,社会工作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要通过一种重新定义或标定的过程来使那些原来被认为是有问题的人恢复成为“正常人”。
二、标签理论视角下关于戒毒人员回归社会的研究
(一)标签理论视角下戒毒人员回归社会所遇到的问题。温家宝总理2005年在武汉看望戒毒人员时就曾经指出:“这些孩子吸毒了,违法了,要教育,但他们也是受害者,是病人”。而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对毒品的深恶痛绝常常偏离成了对吸毒者的深恶痛绝,对吸毒者的制裁只被理解为形势政策领域对违法者的打击,只见过违法的人而不见病人造成了对禁毒日主题的理解偏差,而忘记了成瘾性时人类至今都难以攻克的一种病,强制戒毒更多的应该理解为治疗而非惩戒,而怎样让吸毒者能够不再复吸,恢复健康才是戒毒的核心理念。
人们对戒毒者关注的重点往往在于他是个吸毒者,他曾经为什么吸毒,他为了吸毒都做过什么,后果是什么。而不是他已经是一个基本戒断者,需要回归社会,得到社会支持,重新开始生活。戒毒者回归社会时,周围的人会因为他过往的越轨行为——吸毒,而给他贴上“瘾君子”的标签,进而怀疑他现在的道德品质,因此对他的态度是冷漠与歧视。人不可能孤立的生活在社会中,且不说他是否能得到来自家人朋友及邻居的鼓励和支持,他们是否会对待平常人那样对待戒毒回归社会的人员,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戒毒者的正常生活以及他的情绪感受,这将决定他是否能从生理和心理上彻底戒断毒品。或者因为社会的排斥,戒毒者感到无立足之地,因而再与“狐朋狗友”之流复吸,甚至走上更严重的犯罪道路。
因此,我們要重视此类标签行为所产生的效果。将吸毒者视为社会败类,是“标签的刻板效应”。目前,大多数的戒毒工作都片面强调吸毒者的生理戒毒,即使有少数的戒毒组织在进行戒毒治疗中进行心理教育,也只停留在教育吸毒者对毒品危害的认识,而忽视对吸毒者内心自我形象的重新塑造,忽视对吸毒者内心自我标签认同感和归属感的心理矫治。
总的来说,标签效应对戒毒者回归社会影响,一方面来自与他所处环境的各种社会关系,一方面来自于戒毒者内心对自己的定义。无论是哪一方面的,都会成为戒毒者正常的回归社会的阻碍因素。社会工作者应该充分的认识到这一点,在开展戒毒工作中剔除标签所造成的刻板印象,让吸毒者感受到社会的支持,从而为戒毒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成功的帮助戒毒者回归到社会生活中来。
(二)标签理论对戒毒者回归社会的启示。社会控制对个人行为的影响首相是通过权力的实施和法律的执行来实现的。符合价值规范的行为会受到社会的赞赏;反之,有悖于规范的行为会受到惩罚。吸毒违反法律规定,不管采取何种戒断措施,戒毒者都已经收到应有的惩罚。那么,当戒毒者真心悔过,渴望回归社会,用自己的双手创造美好生活的愿望也是应该得到正确对待和鼓励的。社会控制按使用强制手段和非强制手段来划分可分为硬控制和软控制。政权、法律、纪律,都依赖控制力,属于硬控制范畴;软控制则依赖社会舆论、社会心理进行控制。社会风俗、道德、信仰和信念的控制属于软控制范畴。现在的社会舆论对于戒毒者及其不利,社会大众普遍认为他们是瘾君子,甚至是不择手段的罪犯。然而,大多数渴望回归社会的戒毒者并不是这样的。政府有责任使人们改变这种对戒毒者群体的刻板标签认识,以一种全新的角度认识吸毒者,接纳吸毒者。这不是挑战法律的权威,更不是对道德的质疑,这只是希望人们以一种平和的态度重新接纳那些犯错误的人。人人都有犯错的时刻,都希望有一次可以改过自新的机会,若是真心悔过,我们去接受又有何不可呢。当然,这种观念不是短时期可以被改变的,政府和社会工作者要为此付出长时间的努力,采取各种有效的措施,为戒毒者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参考文献:
[1]王思斌.《社会工作概论(第二版)》. 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5月版。
[2]高和荣.《越轨社会学》.吉林大学出版社,2007年3月第1版。
[3]陈彧.问题与启示: 标签理论视野下的戒毒工作. 中国药物滥用防治杂志,2008年第14卷第3期。
[4]夏国美.《社会学视野下的新型毒品》.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9年6月第1版。
[5]高和荣.《越轨社会学》.吉林大学出版社,2007年3月第1版第235-236页。
[6]郑杭生.《社会学概论新修》.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1月第3版。
[7]戴维·波普诺.《社会学》.李强,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
作者简介:王丹丹(1992年— )女,壮族,云南广南人,现为云南民族大学人文学院社会学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西南边疆社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