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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厂建造资金的主要来源是买方提前支付合同价款,其目的是使船厂在建造项目开始时(和在船舶建造的重要阶段)获得充足的流动资金,从而能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完成船舶建造,交付买方.典型的付款方式是在合同签订后,船舶买主即按合同价支付分期付款的第一笔预付款(例如合同价的10%),其余款项则应在不同的建造阶段予以支付.这些都是船舶交付前的分期付款.合同价的余额(通常为合同价的60%~80%)将在船舶交付时支付,被称为“交船时支付的尾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