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股份支付的交易对价与企业自身权益工具公允价值密切相关,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巨大的经济影响。因此,借鉴国外经验和教训,应对股票期权的处理做出严格的规定,以降低企业管理层利用股票期权呈报虚假财务业绩、欺骗投资者的道德风险。
[关键词]股份支付;股票期权;公允价值
一、股份支付的经济后果
上市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是国际上通行的解决公司代理问题的主要机制之一,其目的是保证管理层与公司股东的利益趋向一致,从而降低代理成本。我国部分上市公司实施的职工期权激励计划即属于这一范畴,根据财政部会计司《关于我国上市公司2007年执行新会计准则情况分析报告》披露,我国1570家上市公司中,有41家在2007年度实施了股份支付计划。股份支付的授予对象大多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业务骨干,在这41家上市公司中,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有11家,确认的费用总额为28106亿元: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有33家,确认的费用总额为18192亿元。原来我国《公司法》规定上市公司不能回购自己的股票,致使股份支付没有相应的股票来源,通常只能实施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自从《公司法》修改之后,上市公司可以回购自己的股票用于股份支付,解决了股份支付的股票来源,刺激了股份支付的发展,使股份支付扩展到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并使我国股份支付准则与国际准则趋同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股票期权事实上属于职工薪酬,但是职工薪酬期权化后,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就变成了会计报表表外费用,在一定程度上夸大了报告期会计利润,原因是当时的会计准则没有要求股票期权费用化。2005年《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2号公告——股份为基础的支付》(IFRS2),也要求上市公司必须在授予日将授予员工的股票期权确认为员工薪酬费用。2006年2月15日,我国财政部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CASli),确立了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股份支付予以费用化的原则,实现了与国际会计惯例的趋同。然而,我国目前上市公司中“内部人操纵”现象十分严重,以美国安然等事件为前车之鉴,对股份支付会计准则在上市公司中的执行情况进行严格监管,防止管理层利用股票期权呈报虚假财务信息。
二、股票期权实施中可能出现的问题
1.对原股东权益的稀释效应。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实质上是一种股本扩张行为,如果公司不以回购自身股份作为支付工具。行权后股份必然增加,从而对原有股东的控制权具有稀释效应。由于股份期权的行权价格通常要低于股票市场价格,行权后新增的股票还会稀释原有股东所持股份的市场价值。
2.期权公允价值模型选择问题。综合国内外股分支付会计规定,股份支付计划产生的负债或权益,以及与该负债或权益对应的当期费用均以公允价值为计量基础,或者以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或者以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现金结算),或者以行权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现金结算)。国际上通常采用的两种模型:布莱克一斯科尔斯模型(BIack-Scholes)和二项式期权定价模型评估股份期权的公允价值。布莱克一斯科尔斯模型的限制条件比较苛刻,期权价格受正股的价格、行权的价格、股票的波动率、无风险利率以及期权有效期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在国外资本市场发达的国家被普遍使用。由于我国资本市场还未达到半强式有效市场的条件,为企业利用公允价值工具操纵利润提供了比较大的空间。
3.随意变更可行权条件问题。股票期权可行权条件包括等行权等待期、行权条件和行权价格等。就等待期内的行权条件而言,可分为服务期限条件和业绩条件,服务期限条件要求职工或其他方履行一定服务期限之后才可行权,业绩条件要求企业达到一定业绩之后才可行权。业绩条件又分为市场条件和非市场条件:市场条件是指行权价格、可行权条件以及行权可能性与权益工具的市场价格相关的业绩条件,如股份支付协议中关于股价至少上升至何种水平职工可相应取得多少股份的规定;非市场条件是指除市场条件之外的其他业绩条件,如股份支付协议中关于达到最低盈利目标或销售目标才可行权的规定。可行权条件中每一个要素的变更,都会影响会计报表的权益、负债和成本费用的变化。我国股份支付会计准则及解释明确规定,等待期长度不能任意更改,业绩条件为市场条件的,不应因市场条件变化而改变等待期长度。但是,业绩条件为非市场条件的,如果后续信息表明需要调整等待期长度,如公司改变了生产计划等从而使原制订的协议等待期长度产生变数,可以对原定等待期长度进行修改。现实中随意改变可行权条件的现象还是比较突出,如当市场业绩表现不好的时候,企业有时可能会通过改变等待期长度或者直接改变市场业绩条件(如股票市场价格)来成就行权条件,当然也可能是出于操纵利润的目的而改变行权条件。
4.等待期内可行权数量估计问题。股份支付准则规定,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数为基础(后续信息表明,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与以前估计不同的,应当进行调整),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确认当期取得的服务成本或费用。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企业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人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费用,同时计入负债(应付职工薪酬),并在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和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将其变动计入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就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而言,可行权数量的最佳估计数取决于两个方面:一是对未来股票市场价格变化的估计;二是对企业成长前景的估计。既然是估计,就不可避免地诱导上市公司利用可行权数量估计的机会,有意识操纵利润的可能。
三、解决股票期权实施问题的对策
股票期权是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在等待期内的资产负债表日或者行权日,还需要对可行权数量进行估计,可能还需要对期权的公允价值进行调整。这一切为上市公司操纵利润提供了可能。为了抑制上市公司操纵利润的动机,增强财务报表使用人识别财务信息真实性的能力,除了加强市场监管之外,还应当强化信息披露的数量、质量和频率。
1.规范股份支付工具,防止股东权益稀释。为了保护原有股东利益,防止原有股东控制权和权益被新增股份所稀释,以权益工具结算的股份支付,原则上应当以回购本公司的股份为支付工具,尽可能地保持总股本数量不变。
2.强化股份支付信息披露制度。(1)可行权等待期更改的披露。为了识别上市公司是否通过可行权条件的变更操纵利润,如果股份支付协议生效后,需要对可行松条款和条件进行修改,则应当就其原因和影响予以披露。(2)公允价值计量模型选择的披露。公允价值计量模型选择具有较强的主观性,必须在年报中详细披露选择某种股票期权详定价模型的原因及合理性。(3)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估计的披露。并且应当按照有关法规的规定,对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权益数量或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和程序等进行充分的披露。
参考文献
[1]徐 瑾.对股份支付会计准则的认识与探讨,时代金融,2009(12)
[2]李 腾.新会计准则下股份支付的实证研究,绿色财会,2009(11)
[3]王 瑾.我国股票期权会计处理的构想,合作经济与科技,2009(1)
[关键词]股份支付;股票期权;公允价值
一、股份支付的经济后果
上市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是国际上通行的解决公司代理问题的主要机制之一,其目的是保证管理层与公司股东的利益趋向一致,从而降低代理成本。我国部分上市公司实施的职工期权激励计划即属于这一范畴,根据财政部会计司《关于我国上市公司2007年执行新会计准则情况分析报告》披露,我国1570家上市公司中,有41家在2007年度实施了股份支付计划。股份支付的授予对象大多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业务骨干,在这41家上市公司中,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有11家,确认的费用总额为28106亿元: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有33家,确认的费用总额为18192亿元。原来我国《公司法》规定上市公司不能回购自己的股票,致使股份支付没有相应的股票来源,通常只能实施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自从《公司法》修改之后,上市公司可以回购自己的股票用于股份支付,解决了股份支付的股票来源,刺激了股份支付的发展,使股份支付扩展到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并使我国股份支付准则与国际准则趋同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股票期权事实上属于职工薪酬,但是职工薪酬期权化后,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就变成了会计报表表外费用,在一定程度上夸大了报告期会计利润,原因是当时的会计准则没有要求股票期权费用化。2005年《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2号公告——股份为基础的支付》(IFRS2),也要求上市公司必须在授予日将授予员工的股票期权确认为员工薪酬费用。2006年2月15日,我国财政部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CASli),确立了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股份支付予以费用化的原则,实现了与国际会计惯例的趋同。然而,我国目前上市公司中“内部人操纵”现象十分严重,以美国安然等事件为前车之鉴,对股份支付会计准则在上市公司中的执行情况进行严格监管,防止管理层利用股票期权呈报虚假财务信息。
二、股票期权实施中可能出现的问题
1.对原股东权益的稀释效应。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实质上是一种股本扩张行为,如果公司不以回购自身股份作为支付工具。行权后股份必然增加,从而对原有股东的控制权具有稀释效应。由于股份期权的行权价格通常要低于股票市场价格,行权后新增的股票还会稀释原有股东所持股份的市场价值。
2.期权公允价值模型选择问题。综合国内外股分支付会计规定,股份支付计划产生的负债或权益,以及与该负债或权益对应的当期费用均以公允价值为计量基础,或者以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或者以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现金结算),或者以行权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现金结算)。国际上通常采用的两种模型:布莱克一斯科尔斯模型(BIack-Scholes)和二项式期权定价模型评估股份期权的公允价值。布莱克一斯科尔斯模型的限制条件比较苛刻,期权价格受正股的价格、行权的价格、股票的波动率、无风险利率以及期权有效期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在国外资本市场发达的国家被普遍使用。由于我国资本市场还未达到半强式有效市场的条件,为企业利用公允价值工具操纵利润提供了比较大的空间。
3.随意变更可行权条件问题。股票期权可行权条件包括等行权等待期、行权条件和行权价格等。就等待期内的行权条件而言,可分为服务期限条件和业绩条件,服务期限条件要求职工或其他方履行一定服务期限之后才可行权,业绩条件要求企业达到一定业绩之后才可行权。业绩条件又分为市场条件和非市场条件:市场条件是指行权价格、可行权条件以及行权可能性与权益工具的市场价格相关的业绩条件,如股份支付协议中关于股价至少上升至何种水平职工可相应取得多少股份的规定;非市场条件是指除市场条件之外的其他业绩条件,如股份支付协议中关于达到最低盈利目标或销售目标才可行权的规定。可行权条件中每一个要素的变更,都会影响会计报表的权益、负债和成本费用的变化。我国股份支付会计准则及解释明确规定,等待期长度不能任意更改,业绩条件为市场条件的,不应因市场条件变化而改变等待期长度。但是,业绩条件为非市场条件的,如果后续信息表明需要调整等待期长度,如公司改变了生产计划等从而使原制订的协议等待期长度产生变数,可以对原定等待期长度进行修改。现实中随意改变可行权条件的现象还是比较突出,如当市场业绩表现不好的时候,企业有时可能会通过改变等待期长度或者直接改变市场业绩条件(如股票市场价格)来成就行权条件,当然也可能是出于操纵利润的目的而改变行权条件。
4.等待期内可行权数量估计问题。股份支付准则规定,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数为基础(后续信息表明,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与以前估计不同的,应当进行调整),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确认当期取得的服务成本或费用。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企业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人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费用,同时计入负债(应付职工薪酬),并在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和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将其变动计入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就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而言,可行权数量的最佳估计数取决于两个方面:一是对未来股票市场价格变化的估计;二是对企业成长前景的估计。既然是估计,就不可避免地诱导上市公司利用可行权数量估计的机会,有意识操纵利润的可能。
三、解决股票期权实施问题的对策
股票期权是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在等待期内的资产负债表日或者行权日,还需要对可行权数量进行估计,可能还需要对期权的公允价值进行调整。这一切为上市公司操纵利润提供了可能。为了抑制上市公司操纵利润的动机,增强财务报表使用人识别财务信息真实性的能力,除了加强市场监管之外,还应当强化信息披露的数量、质量和频率。
1.规范股份支付工具,防止股东权益稀释。为了保护原有股东利益,防止原有股东控制权和权益被新增股份所稀释,以权益工具结算的股份支付,原则上应当以回购本公司的股份为支付工具,尽可能地保持总股本数量不变。
2.强化股份支付信息披露制度。(1)可行权等待期更改的披露。为了识别上市公司是否通过可行权条件的变更操纵利润,如果股份支付协议生效后,需要对可行松条款和条件进行修改,则应当就其原因和影响予以披露。(2)公允价值计量模型选择的披露。公允价值计量模型选择具有较强的主观性,必须在年报中详细披露选择某种股票期权详定价模型的原因及合理性。(3)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估计的披露。并且应当按照有关法规的规定,对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权益数量或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和程序等进行充分的披露。
参考文献
[1]徐 瑾.对股份支付会计准则的认识与探讨,时代金融,2009(12)
[2]李 腾.新会计准则下股份支付的实证研究,绿色财会,2009(11)
[3]王 瑾.我国股票期权会计处理的构想,合作经济与科技,20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