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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最近,在办理“拎包”案件中,对性质的认定分歧较大。所谓“拎包”案件,就是指盗走暂放、遗忘、失落的提包(物品)的案件。这类案件发生在公共场所居多,其类型主要有: 暂放。某甲到餐馆用餐,买筹码时将随身携带的拎包挂在一个正在用餐的顾客座位的靠背上。该顾客用完餐走后,某乙在找座位时发现此包,拉开包见有三千余元,便拎了就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