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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今天生活在一个似乎是理论爆炸、理论“过剩”、理论观念过于“丰富”的文化空间当中,因此我们注定要在不停地与各式各样的“理论”的遭遇、争辩、搏斗的过程中,展开我们对于文学的认知和理解,以及相关的文化实践活动。这样,黑格尔意义上的“关于思维的思维”的思维辩证法,意外地获得了文化生存性的、存在论意义上的正当性,通过对于文学理论本身进行思维因而间接性、中介性地思考文学问题的“元文论”,意外地变成我们最普遍、最惯常的文学理论思维图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