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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2016年全国科技大会上提出:“建立企业创新的科技机制,要围绕使企业成为创新主体、加快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来谋划和推进,要调整现有行业和地方的科研机构,充实企业研发力量”,而校企合作就是产学研的具体合作形式之一,是促进高职教育发展和企业提升科技研发能力的重要途径。然而校企合作存在政策缺乏激励性、企业参与的积极性不高,校企合作形式比较松散,整体推进的合力相对薄弱;缺乏稳定合作机制和持续有效的动力,难以适应产业技术重大创新的要求等问题。研究并解决校企合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正是目前我国高职院校校企合作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也是校企合作能否持续、有效的关键所在。
[关 键 词] 高职院校;校企合作; 措施
[中图分类号] G717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2096-0603(2016)13-0112-02
2016年全国科技大会上提出:“建立企业创新的科技机制,要围绕使企业成为创新主体、加快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来谋划和推进,要调整现有行业和地方的科研机构,充实企业研发力量”;《国务院关于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提出了“创新发展高等职业教育”,要求“专科高等职业院校要密切产学研合作”;《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2010-2020年)》提出:“要制订和实施校企合作的法规,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机制”;《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提出:“高职教育发展质量持续提升”,要求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坚持工学结合、知行合一;《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创建现代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点省的意见》提出了“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大力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尽管政府、学校等都非常重视,但作为一种人才培养途径,在实际运行中存在大量重形式、轻内涵的现象。研究校企合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出现的问题做出原因分析,进而提出有利于校企合作良性发展的对策,正是目前我国高职院校校企合作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也是校企合作能否持续、有效进行的关键问题。
一、校企合作存在的问题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校企合作的重要性得到了高职院校的认可,多数高职院校能够积极拓宽校企合作的渠道、推进校企合作的进程,并取得了不错的成绩。同时也应该清醒地意识到,受校企合作主体意识观念、校企合作体制机制、政策等因素的制约,高职院校与企业在校企合作方面仍存在企业参与积极性不高、校企合作形式比较松散、整体推进的合力相对薄弱、缺乏稳定的合作机制和持续有效的动力等问题,合作的深度和广度在一定程度上不能适应高职院校和产业技术重大创新的要求。
(一)政府的定位不清晰,缺少有效的政策法规
在校企合作开展过程中,地方政府部门扮演角色不清晰,时而指导,时而命令,造成了有些校企合作浮于表面,应付了事。政府出台的指导性文件,多数属于倡导和鼓励方面的行政条文,执行起来力度不大,并且还不具备法律层面上的强制性和约束性。此外,高职院校与企业之间的合作在很大程度上还是要靠学校和企业的联系、深入、协作和发展。没有制度的保障,双方的合作多限于短期、浅层次、形式上的合作,长此以往,校企合作名存实亡。
(二)学校校企合作管理体制不完善,缺少明确的考核标准
在高职院校中教师的主要任务是教学与科研,而校企合作工作未受重视,大多数高职院校缺少相应的考核与激励机制,不能充分调动教师开展校企合作工作的积极性,因此对于高职院校需要建立一套完整的工作细化指标和考评方式,从制度上保障教师开展校企合作工作的利益。
(三)经费投入不足,缺少激励机制
在高职院校中教育改革發展项目,如:国家示范院校建设项目、国家级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等,学校能在项目建设中得到相对较大的经费支持、政策倾斜,因此参与各方都有积极性。而校企合作从地方政府得到的经费支持、政策较少,学校本身对开展校企合作项目投入的经费也不足,直接导致教师开展校企合作的动力不足,影响学校校企合作的开展。
(四)校企合作形式单一,缺少平台
从目前国内高职院校来看,很多高职院校的校企合作形式比较单一、模式落后,不能完全适应新常态的需求,而在校企之间又缺乏有效的平台,因此对于高职院校提升校企合作质量,需要探索合作形式,搭建合作平台。
二、提升校企深度融合的措施
(一)建章立制
1.完善管理机构,加强制度建设
学校成立校企合作管理办公室(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各二级学院成立校企合作办,完善学校技术服务功能。制定了《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校企合作管理办法》《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校企合作实施细则》《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校企合作组织机构与职责管理办法》《学校校企合作体制机制创新实施指导意见》等一系列政策规范文件。
为了积极响应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的号召,探索多种新的协同创新模式,提升学校的科研水平,学校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成立了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协同创新中心,并出台了《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协同创新中心管理办法》。
2.成立职教集团,探索校企合作机制创新
2014年10月由学校牵头组建深圳信息职教教育集团,由政府主管部门、信息类行业协会、企业、信息研究所、中等职业院校及职业培训机构,按照平等互利原则组成的职业教育合作办学联合体。
集团在学校原校企合作办学理事会基础上组建,第一届理事会成员单位64家,其中常务理事单位23家。下设六个工作委员会,包括校企合作办学指导委员会、专业与资源建设工作委员会、师资队伍建设工作委员会、文化与素质教育工作委员会、就业与创业促进工作委员会和协同创新与社会服务工作委员会六个工作委员会。学校在职教集团建设的框架下和校企合作多样化的运行中,逐步探索机制的创新,不断提升学校的育人质量。 (二)搭建平台
1.建设校内合作基地
学校积极实施创新服务举措,增强校企深度融合,提升科技创新服务能力。在与企业合作中,学校积极实施“走出去、引进来”的战略步骤,学校知行楼4号楼,近1万平方米,设立了学校“校企合作基地”,加大引企入校的力度。为了更好地服务校企合作工作,学校在校企合作基地规划建设了公共办公室、大小会议室、多媒体教室等公共资源,供合作企业使用。
2.组建校内协同创新中心
为了积极响应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的号召,探索多种新的协同创新模式,提升学校的科研水平,学校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成立了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協同创新中心,专门规划一栋实训楼用于技术转移和产业化基地的建设。
协同创新中心的成立有助于强化校企合作细分化管理,推进校企合作整体进程;有助于联合校外资源,争取科研成果的更大突破;有助于促进人才快速成长,提升教师的综合能力;有助于打造全新的创新模式,使模式可复制可移植,提升学校办学活力。
3.与企业合作成立工程中心
学校聚焦IT信息业、现代服务业等技术领域,结合区域产业发展的方向,建立了软件工程中心、通信工程中心、开源技术工程中心、电子商务工程中心四个工程中心,作为学校技术服务和产学研合作的重要手段之一,兼顾教学、科研、开发、实习实训等方面的内容,积极与企业开展合作,将企业的真实环境、企业的真实需求带到中心,将教师、学生、企业的工程师融入其中,积极开展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开发等工作。学校工程中心充分发挥学校资源优势、硬件优势,全面推进校企合作工作,将教学、科研、开发、实训实习融为一体,打造“四位一体”的教育创新载体。
4.校企共建实验室、研究中心
实验室、研究中心(所)作为学校专职科研机构,开展基础研究工作及应用基础研究工作,实现了科技自主创新的基础和高技术的先导,带动提升学校整体科技创新的层次与水平,同时按照区域经济发展需要,结合区域产业布局,开展科技研发、技术攻关,发挥了在地方产业服务、校企合作育人等方面的作用。
(三)开展产学合作
深入开展多层次的产学合作,促进校企深度融合,鼓励二级学院在校企合作开展专业课程和人才培养模式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入开展科研合作。同时与行业企业紧密合作育人,深入开展教学和课程改革,结合行业企业特点和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要求,与企业联合开企业关注的技术协作、技术攻关项目,组织教师和学生参与企业科技研发,最终建立校企合作长效机制。
总之,高职教育校企合作是校企双方联合培养高水平技术技能型人才的教育模式,其落脚点和出发点在“联合”,这是发挥优质社会资源办学、兴学的重要途径,也是加快地区产业转型升级的必由之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国家对高职教育办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校企深度合作是高职院校实现人才培养目标和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有效途径,校企合作机制创新是建设一流高职院校的内在要求。
参考文献:
[1]邓秋实.校企深度合作办学机制的探究[D].哈尔滨:哈尔滨理工大学,2014.
[2]方丹丹.我国高等职业院校校企合作办学实践研究:以杭州职业技术学院为例[D].重庆:西南大学,2014.
[3]沈云慈.校企深度融合高校创业人才培养模式研究[J].长江大学学报(社科版),2014,37(1):153-155.
[4]朱厚望.解析高职教育校企深度融合[J].教育与职业,2013(35):24-26.
[5]刘剑.校企深度融合模式创新的探索[J].现代教育管理,2013(5):41-44.
[6]田平.高职院校校企合作政策的现状、问题及建议[J].十堪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0(3).
[关 键 词] 高职院校;校企合作; 措施
[中图分类号] G717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2096-0603(2016)13-0112-02
2016年全国科技大会上提出:“建立企业创新的科技机制,要围绕使企业成为创新主体、加快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来谋划和推进,要调整现有行业和地方的科研机构,充实企业研发力量”;《国务院关于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提出了“创新发展高等职业教育”,要求“专科高等职业院校要密切产学研合作”;《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2010-2020年)》提出:“要制订和实施校企合作的法规,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机制”;《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提出:“高职教育发展质量持续提升”,要求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坚持工学结合、知行合一;《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创建现代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点省的意见》提出了“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大力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尽管政府、学校等都非常重视,但作为一种人才培养途径,在实际运行中存在大量重形式、轻内涵的现象。研究校企合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出现的问题做出原因分析,进而提出有利于校企合作良性发展的对策,正是目前我国高职院校校企合作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也是校企合作能否持续、有效进行的关键问题。
一、校企合作存在的问题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校企合作的重要性得到了高职院校的认可,多数高职院校能够积极拓宽校企合作的渠道、推进校企合作的进程,并取得了不错的成绩。同时也应该清醒地意识到,受校企合作主体意识观念、校企合作体制机制、政策等因素的制约,高职院校与企业在校企合作方面仍存在企业参与积极性不高、校企合作形式比较松散、整体推进的合力相对薄弱、缺乏稳定的合作机制和持续有效的动力等问题,合作的深度和广度在一定程度上不能适应高职院校和产业技术重大创新的要求。
(一)政府的定位不清晰,缺少有效的政策法规
在校企合作开展过程中,地方政府部门扮演角色不清晰,时而指导,时而命令,造成了有些校企合作浮于表面,应付了事。政府出台的指导性文件,多数属于倡导和鼓励方面的行政条文,执行起来力度不大,并且还不具备法律层面上的强制性和约束性。此外,高职院校与企业之间的合作在很大程度上还是要靠学校和企业的联系、深入、协作和发展。没有制度的保障,双方的合作多限于短期、浅层次、形式上的合作,长此以往,校企合作名存实亡。
(二)学校校企合作管理体制不完善,缺少明确的考核标准
在高职院校中教师的主要任务是教学与科研,而校企合作工作未受重视,大多数高职院校缺少相应的考核与激励机制,不能充分调动教师开展校企合作工作的积极性,因此对于高职院校需要建立一套完整的工作细化指标和考评方式,从制度上保障教师开展校企合作工作的利益。
(三)经费投入不足,缺少激励机制
在高职院校中教育改革發展项目,如:国家示范院校建设项目、国家级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等,学校能在项目建设中得到相对较大的经费支持、政策倾斜,因此参与各方都有积极性。而校企合作从地方政府得到的经费支持、政策较少,学校本身对开展校企合作项目投入的经费也不足,直接导致教师开展校企合作的动力不足,影响学校校企合作的开展。
(四)校企合作形式单一,缺少平台
从目前国内高职院校来看,很多高职院校的校企合作形式比较单一、模式落后,不能完全适应新常态的需求,而在校企之间又缺乏有效的平台,因此对于高职院校提升校企合作质量,需要探索合作形式,搭建合作平台。
二、提升校企深度融合的措施
(一)建章立制
1.完善管理机构,加强制度建设
学校成立校企合作管理办公室(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各二级学院成立校企合作办,完善学校技术服务功能。制定了《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校企合作管理办法》《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校企合作实施细则》《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校企合作组织机构与职责管理办法》《学校校企合作体制机制创新实施指导意见》等一系列政策规范文件。
为了积极响应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的号召,探索多种新的协同创新模式,提升学校的科研水平,学校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成立了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协同创新中心,并出台了《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协同创新中心管理办法》。
2.成立职教集团,探索校企合作机制创新
2014年10月由学校牵头组建深圳信息职教教育集团,由政府主管部门、信息类行业协会、企业、信息研究所、中等职业院校及职业培训机构,按照平等互利原则组成的职业教育合作办学联合体。
集团在学校原校企合作办学理事会基础上组建,第一届理事会成员单位64家,其中常务理事单位23家。下设六个工作委员会,包括校企合作办学指导委员会、专业与资源建设工作委员会、师资队伍建设工作委员会、文化与素质教育工作委员会、就业与创业促进工作委员会和协同创新与社会服务工作委员会六个工作委员会。学校在职教集团建设的框架下和校企合作多样化的运行中,逐步探索机制的创新,不断提升学校的育人质量。 (二)搭建平台
1.建设校内合作基地
学校积极实施创新服务举措,增强校企深度融合,提升科技创新服务能力。在与企业合作中,学校积极实施“走出去、引进来”的战略步骤,学校知行楼4号楼,近1万平方米,设立了学校“校企合作基地”,加大引企入校的力度。为了更好地服务校企合作工作,学校在校企合作基地规划建设了公共办公室、大小会议室、多媒体教室等公共资源,供合作企业使用。
2.组建校内协同创新中心
为了积极响应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的号召,探索多种新的协同创新模式,提升学校的科研水平,学校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成立了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協同创新中心,专门规划一栋实训楼用于技术转移和产业化基地的建设。
协同创新中心的成立有助于强化校企合作细分化管理,推进校企合作整体进程;有助于联合校外资源,争取科研成果的更大突破;有助于促进人才快速成长,提升教师的综合能力;有助于打造全新的创新模式,使模式可复制可移植,提升学校办学活力。
3.与企业合作成立工程中心
学校聚焦IT信息业、现代服务业等技术领域,结合区域产业发展的方向,建立了软件工程中心、通信工程中心、开源技术工程中心、电子商务工程中心四个工程中心,作为学校技术服务和产学研合作的重要手段之一,兼顾教学、科研、开发、实习实训等方面的内容,积极与企业开展合作,将企业的真实环境、企业的真实需求带到中心,将教师、学生、企业的工程师融入其中,积极开展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开发等工作。学校工程中心充分发挥学校资源优势、硬件优势,全面推进校企合作工作,将教学、科研、开发、实训实习融为一体,打造“四位一体”的教育创新载体。
4.校企共建实验室、研究中心
实验室、研究中心(所)作为学校专职科研机构,开展基础研究工作及应用基础研究工作,实现了科技自主创新的基础和高技术的先导,带动提升学校整体科技创新的层次与水平,同时按照区域经济发展需要,结合区域产业布局,开展科技研发、技术攻关,发挥了在地方产业服务、校企合作育人等方面的作用。
(三)开展产学合作
深入开展多层次的产学合作,促进校企深度融合,鼓励二级学院在校企合作开展专业课程和人才培养模式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入开展科研合作。同时与行业企业紧密合作育人,深入开展教学和课程改革,结合行业企业特点和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要求,与企业联合开企业关注的技术协作、技术攻关项目,组织教师和学生参与企业科技研发,最终建立校企合作长效机制。
总之,高职教育校企合作是校企双方联合培养高水平技术技能型人才的教育模式,其落脚点和出发点在“联合”,这是发挥优质社会资源办学、兴学的重要途径,也是加快地区产业转型升级的必由之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国家对高职教育办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校企深度合作是高职院校实现人才培养目标和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有效途径,校企合作机制创新是建设一流高职院校的内在要求。
参考文献:
[1]邓秋实.校企深度合作办学机制的探究[D].哈尔滨:哈尔滨理工大学,2014.
[2]方丹丹.我国高等职业院校校企合作办学实践研究:以杭州职业技术学院为例[D].重庆:西南大学,2014.
[3]沈云慈.校企深度融合高校创业人才培养模式研究[J].长江大学学报(社科版),2014,37(1):153-155.
[4]朱厚望.解析高职教育校企深度融合[J].教育与职业,2013(35):24-26.
[5]刘剑.校企深度融合模式创新的探索[J].现代教育管理,2013(5):41-44.
[6]田平.高职院校校企合作政策的现状、问题及建议[J].十堪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