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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一些农机企业为扩大产品销路,拓展业务范围,在各地纷纷设立代理经销处,选择国有企业或个体经销户作为代理商。但是,据笔者调查发现。由于一些企业求利心切选择不慎,反使本单位利益受到损害。 案例之一:李某是苏北沿海一带具有实力的个体农机经营户,1996年与南方某农机生产厂家签订了产品代理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