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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是融合教育发展较为完善的国家之一,制定和遵循政策是其高标准开展融合教育的一贯原则.1975年以来,美国系列联邦教育法律始终贯彻融合教育理念,其法案中关于融合教育政策演变目标从人本补偿走向全人发展,参与主体实现了权力博弈与责任分担并进,治理结构从扁平形式走向扁平实质,运行机制从制度“面”发展到制度“体”.数年来,在政策推动下,美国提高了融合程度和教育质量、构筑了多元主体支持保障体系、推动了教师资格认证和教育惩戒制度的有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