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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和大连市集中上马大批重点项目工程,在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刚性约束机制下,土地缺口持续放大,供需矛盾仍然尖锐。东北地区一年内可施工期只有6~8个月。用地批复时间主要集中在三、四季度,待实施方案报批后只能转到第二年春季开工。东北地区面临的用地指标和施工时间“双重压力”,年内供地率低和“未批先用”等问题可能同时呈现,土地监察形势严峻。这是记者从21日召开的国家土地督察沈阳局新闻宣传工作座谈及现场观摩会上获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