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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导言
指示代词“这”的来源问题是汉语学术界一个颇有争议的问题,历来众说纷纭,各家观点不一。概而言之,各派均能言之成理,但亦尚存阙略。例如王力说(1980),王先生主要考虑了语法功能的继承性,“之”在上古有作定语的用法,跟“这”的句法位置一致,所以他认为“这”是由“之”转变来的。王先生的说法不是没有问题的。“之”作定语的用法两汉以后不大能见到,而“这”是唐代产生的,中间有几百年的间隔,衔接不上。
吕叔湘也谈到过“这”的来源问题。吕叔湘(1985:185)指出:“这个语词的‘本字’,大概就是‘者’字。者在古代本有指示的作用,如‘仁者,人也’,‘杀人者’,‘儒家者流’,所以《说文》才有‘者,别事词也’的定义。但在现在可见的文献里头,者字的指示作用已经限于如上的几种特殊场合,一般场合的指示代词则以兹、斯、此、是诸字为主,而此字应用尤广。以后也许因为方言消长之故,者又取此而代之;后来又为了避免跟文言通用的‘者’字相混,或是这个语词的声调已变,才有‘这’和‘遮’的写法。”
吕先生认为,“者”和“这”语音上最为接近,而且早期白话资料常常就用“者”传写“这”这个语词。清代朱骏声在《说文通训定声》中就已有过相似的论述:“今‘者番’、‘者回’字,俗以‘迎这’字为之”。王力(1980:282)对此提出疑问:“‘者’一向是被饰代词,怎么能够忽然换了一个相反的位置,变为定语呢?”志村良治、叶友文等也提出了相似的疑问。
本文拟在吕叔湘(1985)立论的基础上,结合王力(1980)所提出的疑问,来谈谈指示代词“这”来源于“者”的可行性。其余诸家的观点在此不再逐一讨论。
1 “者”由被饰代词转变为近指指代词的条件
汉语从上古到近代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在词序方面的变化也是很明显的。例如上古汉语的大名冠小名词序到汉代以后日趋式微而演变为小名冠大名;再如汉代时处所词在VP后作补语很普遍,到了南北朝时处所词居VP前作状语又很常见。等等。受这些语言现象的影响,“者”由被饰代词变成定语,也不是不可能,其实这种变化在汉代《史记》中就已开始萌芽。
1.1 近指代词“者”由“VP者·s”结构中“者”发展而来
先秦两汉时期有这样的定语表示法,就是在谓词性成分后面加“者”置于名词后面作后置定语,我们把这种结构称为“S·VP者”结构(“S·AP者”亦同此,AP指形容词或形容词性词组),其中s指作为VP施事者或主体的名词,“者”为被饰代词。如:
(1)民死亡者,非其父兄,即其子弟。
(《左传·襄公八年》)
(2)国人逆丧者皆鬓。 (《左传·襄公五年》)
(3)南门之外有黄犊食苗道左者。
(《韩非子·内储说上》)
(4)徒中壮士愿从者十余人。
(《史记·高祖本纪第八》)
(5)求人可使报秦者,未得。
(《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第二十一》)
(6)高乃与公子胡亥、丞相斯阴谋破去始皇所封书赐公子扶苏者。 (《史记·秦始皇本纪第六》)
(7)诸生在咸阳者,吾使人廉问,或为訞言以乱黔首。(《史记·秦始皇本纪第六》)
(8)闻之于宫殿中老郎吏好事者称道之也。
(《史记·梁孝王世家第二十八》)
(9)召辱己之少年令出胯下者以为楚中尉。
(《史记·淮阴侯列传第三十二》)
从汉代开始,又产生了一种“VP者·s”结构,如:
(10)项王怒,将诛定殷者将吏。
(《史记·陈丞相世家第二十六》)
(11)又封身斩郁成王者骑士赵弟为新畴侯。
(《史记·大宛列传第六十三》)
(12)子楚与吕不韦谋,行金六百斤予守者吏。
(《史记·吕不韦列传第二十五》)
(13)汉有善骑射者楼烦。
(《史记·项羽本纪第七》)
(14)左胁书文曰:“甲子重光,得我者匹夫为人君,有土正,诸侯得我为帝王。”
(《史记·龟策列传第六十八》)
(15)欲以观将军而能得贤者文武之士也。
(《史记·田叔列传第四十四》)
(16)又因厚币用事者臣靳尚。
(《史记·屈原贾生列传第二十四》)
(17)诏以谴责兢,抵主者吏罪。
(《后汉书·班固传》)
(18)问去者处士第几?往何处?
(唐杜光庭《虬髯客传》)
梅祖麟(1991)指出“VP者·S”结构是由“s·VP者”中“VP者”前移而来。像例(10)中“定殷者将吏”可以看成是由“将吏定殷者”语序变动所致。原来“定殷者”中“者”是个被饰代词,“定殷者”用来修饰前面的“将吏”;而语序变化以后,到“定殷者将吏”中,“定殷者”变成了“将吏”的前置定语,这个时候“者”和后面的名词“将吏”紧挨在一起,这为“者”由被饰代词转化为作定语的指代词在语法位置上提供了条件。
1.2 “VP者,S”结构中“者”的语法、语义分析
为理解便利计,我们引进另一种“VP者·NP'’结构辅助进行说明。“VP者·NP”与“VP者·S”不同,NP与VP之间没有施动关系。例如:
(19)臣闻其将屠者子,贾竖易动以利。
(《史记·留侯世家第二十五》)
“屠者子”即“VP者·NP'’结构,“子”和“屠”之间没有施动关系,“屠”这个动作的施事者不是“子”,施事者在“VP者·NP”结构中没有显现,但是可以解读出来,即杀猪的人,“子”的父亲。朱德熙(1983)指出这种“者”具有提取主语的功能,概括甚为精辟。(另外,朱德熙把“者”视作名词化标记,本文为表达方便计,还是采用传统的代词说的观点。)要使“VP者”能够提取主语,VP和“者”二者缺一不可,也不能用其他词语替代。
在“VP者·S”结构中,S为VP的施事者,VP是由s发出的动作,“VP者”可以理解为从行为、动作方面来修饰S,“者”的语法功能大致相当于“底、的、之”,我们也可以用“底、的、之”等语词来替代“者”而并不改变语义。如“将诛定殷者将吏”中的“者”可以用“之、的”等来替代而成“将诛定殷之将吏”或“将诛定殷的将吏”,并且语义保持不变。而“VP者·NP”结构则不行,我们不能把“屠者子”替换成“屠之子、杀猪的儿子”,因为“屠者子”是指“杀猪的人的儿子、屠夫的儿子”,两者句意完全不同。“VP者·S”结构中“者”可以看成是表转指,倘若我们视之为表白指的代词也不能说一定就不行,即便认为“者”表转指,毋庸置疑其转指功能已经减弱了。表转指时“者”跟VP的组合非常牢固,而表白指的“者”和VP的关系相对来说又没那么紧密了。
另外,“VP者·NP”中间可以添加“之、的”等 语词而不改变语义,如“屠者之子”或“屠者的子”等结构是可以说的(“屠者的子”虽然不合习惯,但也无语法错误),而“VP者·S”结构中间则不可以添加“之、的”等语词,否则造出“*将诛定殷者之(的)将吏”这样不合语法规范的句子。这说明“VP者·S”结构中“者”和S的关系变得密切了。
从语义指向来看,“VP者·S”结构中“者”由被饰代词发展为近指指代词也是可行的。在“VP者·NP”结构中,“VP者”的语义不是指向NP,而是指向“VP者”所提取的主语。如“屠者”的语义指向对象不是“子”,而是杀猪的人,屠夫。而在“VP者·S”中,S是VP的施事者,定语“VP者”的语义是指向S的,如“定殷者”的语义指向“将吏”。而近指指代词“者”的语义同样也是指向它所修饰的中心语。
据此可知,“VP者·S”结构中“者”和VP的关系已然疏远,而“者”和S的关系则变得亲近了。“者”有从VP束缚中脱离出来而跟s组合成新的结构形式的倾向。
1.3 另外,从外部环境来看,汉代至晚唐时期,“VP者”结构一直受到主流定语的挤压,前有汉魏六朝“之”字结构的排挤,后有晚唐五代“底(的)”字结构的打压,“VP者·s”结构始终没能成为一种强势的定语表达法。“VP者·s”结构缺乏足够的竞争力,不得不谋求自身的变化。这也是“者”演变为近指指代词的一个重要的外因。
综上所述,从底层关系来看,“VP者·s”结构中“者”可以从“VP者”中脱离出来而跟其后的S组成新的结构关系。
2 “者”由被饰代词到近指代词的演变过程
2.1 汉魏六朝时期,“VP者·S”结构中“者”跟s之间的关系渐次加强,但是它和VP的联系仍然存在,“者”之于VP还有依附关系,此时“者”还没取得完全独立的地位。随着时间的推移,“者”和VP渐行渐远,跟S却越走越近了。前面分析过,早期的“VP者·S”中“者”跟VP是连体在一起的,由于“者”和S挨近,“者”有从“VP者·S”结构中脱离出来而和其后的s组成新的结构关系的可能。到了晚唐五代,这种可能变成了现实。据调查,“VP者·s”结构从晚唐五代开始衰落,宋代以后就很难见到了。(可参看石毓智、江轶2006)而近指指代词“者”则从晚唐五代开始出现。这种变化由“VP者·S”结构内部重新分析而成。“VP者·S”重新分析为“VP·者S”,“VP者”结构解体,“者”和VP不再有直接的组合关系,它完全能够脱离VP的束缚而跟其后的s组成新的结构关系,“者”由依附于VP转为单独作s的定语。“VP者”也就不再用来作S的前置定语。“者”摆脱了其前VP的影响,原来“VP者”作s的定语,“者”重新分析脱离以后,VP又得寻求“底(的)”等诃的帮忙,组成“VP底(的)”结构才能作定语,“VP者”逐渐被唐宋以后通行的“VP底(的)”结构所取代,而“VP者-S”结构中的“者”则朝着近指指代词的方向演变。在“VP·者S”结构中,VP由于没有了存在的土壤逐渐转移或者脱落,“VP·者S”结构简化为“者S”结构。“者”以致不需要VP的参与可以与其后的S组合成较稳固的修饰关系,这样“者”也就由被饰代词变为作定语的近指指代词。
“者”由被饰代词转变为指代词的整个过程大致如此:“S·VP者”>“VP者·S”>“VP·者S”>“者S”。
在“VP·者s”结构中,当然VP也可以不脱落,但得有个条件,即VP后需添加“底、的”等语词,组成“VP底(的)”再修饰“者S”结构。如:
(20)李缪公,贞元中试《日有五色赋》及第,最中的者赋头八字曰:“德动天鉴,祥开日华。”
(《唐摭言·卷十三》)
“者赋”中“者”为近指代词修饰其后的名词“赋”,“最中的”又在前头修饰“者赋”,我们可以这样认为,“最中的者赋”是由“最中者赋”中加“的”组成。毋庸置疑,“最中的者赋”中的“者”已经独立为一个近指指代词了。
2.2 早在南北朝时期的《世说新语》中开始有“阿堵”作定语的例子,如:
(21)明公何有壁间著阿堵辈?
(《世说新语·雅量》)
(22)见钱阂行,呼婢曰:“举却阿堵物!”
(《世说新语·规箴》)
“阿堵”是早期的指示代词,吕叔湘和柳士镇两先生谈到过这个问题。
吕叔湘(1985)指出:《世说新语》中的“阳堵”是一个指代词,阿堵的阿是前缀,堵是者(这)的异体;柳士镇(1992)也指出:第一,“阿堵”中的“阿”是一个前缀,前人称作语助词。第二,“堵”即“者”字,音同字通。
余嘉锡《世说新语笺疏》卷上之下有这样的注解,也谈到了这个问题:“《汉书·张释之传》师古注‘堵音者’,是六朝旧音,‘堵’读为‘者’,故可互用。说文:‘者,别事词也。’今人尚谓‘此’为‘者’,如者里、者回是也。俗书作‘这’,无以下笔。古人语缓,故‘堵’字上加‘阿’,以足语气。犹名蒙者,自称阿蒙;言谁者,语作阿谁耳。‘阿’字本白无意义也。”
从上面的论述中可以看出,“阿堵”即“阿者”,而“阿者”又是在单音节词“者”前头加语助词“阿”,构成复音指代词,“阿堵”的语法作用就相当于“者”,这个复音指代词用来作定语。原来“者(堵)”是后置的,是作被饰代词,我们可以这样认为,“阿堵”中“堵”前原来是有VP等修饰语的,只是后来摆脱了VP的束缚,但此时“堵”还没有完全脱离这种依附状态的影响。余嘉锡疏解为“古人语缓,故‘堵’字上加‘阿’,以足语气”,我们认为余氏所谓的“语缓”应该跟这种依附地位有关,故在“堵”前加一词缀“阿”,暂时平衡这种关系。“阿堵”是较早的指代词作定语的例子。
2.3 “者”用如指代词作定语的情况到晚唐已经产生,在《敦煌变文集》、《祖堂集》等文献中已经可以看到“者”用作指代词的例子。梅祖麟(1986、1987)曾经指出“唐、五代‘这、那’不单用作主语”,吴福祥(1996)亦论及“‘这(遮、者、只、拓)’分布单一,只处领格”。“者(这)”不单独作主、宾语,应该说和如上所述的近指代词“者(这)”的形成途径有关。随着近指代词“者(这)”越来越成熟,“者”由充当领格到后来发展为可以单独作主、宾语了。
早先“者S”结构中S多为施动性强的人名等,随着“者S”结构的渐次成熟,能够处在S位置上的词类逐渐扩大,后来量词、场所词也能以S的身份进入到“者s”结构中。此时“者”与其他词语组成的结构已多样化,这样的结构形式有:者+名词,者+场所词(者边、者里),者+量词(者个、者回)等,如:
(23)者汉大痴,好不白知。(《燕子赋》)
(24)若不是口(者)死王押头着,准拟千年余万年。(《敦煌变文·三身押座文》)
(25)欲得来生者个数,听文能不能。
(《敦煌变文·押座文》)
(26)者边走,那边走,只是寻花柳。
(王衍《醉妆词》)
(27)老僧者里百草头与一镬,座主向上一路富贵处因何不问?(《祖堂集》)
(28)钓罢者回归去也,一竿犹怕染红尘。
(《船子和尚拨棹歌》)
“者”在“vP者,S”中用作被饰代词的功能渐次消失,但却脱胎出指代词这一语法功能。此时“者”是用来作定语,修饰其后的中心语,它的语法位置已经处在中心语之前了。吕叔湘说(1985)同王力说(1980)相比,没有了时间上的断层问题。只要解决了“者”由被饰代词转变为作定语的指代词这个问题,吕叔湘说(1985)相对来说较为合理。
指示代词“这”的来源问题是汉语学术界一个颇有争议的问题,历来众说纷纭,各家观点不一。概而言之,各派均能言之成理,但亦尚存阙略。例如王力说(1980),王先生主要考虑了语法功能的继承性,“之”在上古有作定语的用法,跟“这”的句法位置一致,所以他认为“这”是由“之”转变来的。王先生的说法不是没有问题的。“之”作定语的用法两汉以后不大能见到,而“这”是唐代产生的,中间有几百年的间隔,衔接不上。
吕叔湘也谈到过“这”的来源问题。吕叔湘(1985:185)指出:“这个语词的‘本字’,大概就是‘者’字。者在古代本有指示的作用,如‘仁者,人也’,‘杀人者’,‘儒家者流’,所以《说文》才有‘者,别事词也’的定义。但在现在可见的文献里头,者字的指示作用已经限于如上的几种特殊场合,一般场合的指示代词则以兹、斯、此、是诸字为主,而此字应用尤广。以后也许因为方言消长之故,者又取此而代之;后来又为了避免跟文言通用的‘者’字相混,或是这个语词的声调已变,才有‘这’和‘遮’的写法。”
吕先生认为,“者”和“这”语音上最为接近,而且早期白话资料常常就用“者”传写“这”这个语词。清代朱骏声在《说文通训定声》中就已有过相似的论述:“今‘者番’、‘者回’字,俗以‘迎这’字为之”。王力(1980:282)对此提出疑问:“‘者’一向是被饰代词,怎么能够忽然换了一个相反的位置,变为定语呢?”志村良治、叶友文等也提出了相似的疑问。
本文拟在吕叔湘(1985)立论的基础上,结合王力(1980)所提出的疑问,来谈谈指示代词“这”来源于“者”的可行性。其余诸家的观点在此不再逐一讨论。
1 “者”由被饰代词转变为近指指代词的条件
汉语从上古到近代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在词序方面的变化也是很明显的。例如上古汉语的大名冠小名词序到汉代以后日趋式微而演变为小名冠大名;再如汉代时处所词在VP后作补语很普遍,到了南北朝时处所词居VP前作状语又很常见。等等。受这些语言现象的影响,“者”由被饰代词变成定语,也不是不可能,其实这种变化在汉代《史记》中就已开始萌芽。
1.1 近指代词“者”由“VP者·s”结构中“者”发展而来
先秦两汉时期有这样的定语表示法,就是在谓词性成分后面加“者”置于名词后面作后置定语,我们把这种结构称为“S·VP者”结构(“S·AP者”亦同此,AP指形容词或形容词性词组),其中s指作为VP施事者或主体的名词,“者”为被饰代词。如:
(1)民死亡者,非其父兄,即其子弟。
(《左传·襄公八年》)
(2)国人逆丧者皆鬓。 (《左传·襄公五年》)
(3)南门之外有黄犊食苗道左者。
(《韩非子·内储说上》)
(4)徒中壮士愿从者十余人。
(《史记·高祖本纪第八》)
(5)求人可使报秦者,未得。
(《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第二十一》)
(6)高乃与公子胡亥、丞相斯阴谋破去始皇所封书赐公子扶苏者。 (《史记·秦始皇本纪第六》)
(7)诸生在咸阳者,吾使人廉问,或为訞言以乱黔首。(《史记·秦始皇本纪第六》)
(8)闻之于宫殿中老郎吏好事者称道之也。
(《史记·梁孝王世家第二十八》)
(9)召辱己之少年令出胯下者以为楚中尉。
(《史记·淮阴侯列传第三十二》)
从汉代开始,又产生了一种“VP者·s”结构,如:
(10)项王怒,将诛定殷者将吏。
(《史记·陈丞相世家第二十六》)
(11)又封身斩郁成王者骑士赵弟为新畴侯。
(《史记·大宛列传第六十三》)
(12)子楚与吕不韦谋,行金六百斤予守者吏。
(《史记·吕不韦列传第二十五》)
(13)汉有善骑射者楼烦。
(《史记·项羽本纪第七》)
(14)左胁书文曰:“甲子重光,得我者匹夫为人君,有土正,诸侯得我为帝王。”
(《史记·龟策列传第六十八》)
(15)欲以观将军而能得贤者文武之士也。
(《史记·田叔列传第四十四》)
(16)又因厚币用事者臣靳尚。
(《史记·屈原贾生列传第二十四》)
(17)诏以谴责兢,抵主者吏罪。
(《后汉书·班固传》)
(18)问去者处士第几?往何处?
(唐杜光庭《虬髯客传》)
梅祖麟(1991)指出“VP者·S”结构是由“s·VP者”中“VP者”前移而来。像例(10)中“定殷者将吏”可以看成是由“将吏定殷者”语序变动所致。原来“定殷者”中“者”是个被饰代词,“定殷者”用来修饰前面的“将吏”;而语序变化以后,到“定殷者将吏”中,“定殷者”变成了“将吏”的前置定语,这个时候“者”和后面的名词“将吏”紧挨在一起,这为“者”由被饰代词转化为作定语的指代词在语法位置上提供了条件。
1.2 “VP者,S”结构中“者”的语法、语义分析
为理解便利计,我们引进另一种“VP者·NP'’结构辅助进行说明。“VP者·NP”与“VP者·S”不同,NP与VP之间没有施动关系。例如:
(19)臣闻其将屠者子,贾竖易动以利。
(《史记·留侯世家第二十五》)
“屠者子”即“VP者·NP'’结构,“子”和“屠”之间没有施动关系,“屠”这个动作的施事者不是“子”,施事者在“VP者·NP”结构中没有显现,但是可以解读出来,即杀猪的人,“子”的父亲。朱德熙(1983)指出这种“者”具有提取主语的功能,概括甚为精辟。(另外,朱德熙把“者”视作名词化标记,本文为表达方便计,还是采用传统的代词说的观点。)要使“VP者”能够提取主语,VP和“者”二者缺一不可,也不能用其他词语替代。
在“VP者·S”结构中,S为VP的施事者,VP是由s发出的动作,“VP者”可以理解为从行为、动作方面来修饰S,“者”的语法功能大致相当于“底、的、之”,我们也可以用“底、的、之”等语词来替代“者”而并不改变语义。如“将诛定殷者将吏”中的“者”可以用“之、的”等来替代而成“将诛定殷之将吏”或“将诛定殷的将吏”,并且语义保持不变。而“VP者·NP”结构则不行,我们不能把“屠者子”替换成“屠之子、杀猪的儿子”,因为“屠者子”是指“杀猪的人的儿子、屠夫的儿子”,两者句意完全不同。“VP者·S”结构中“者”可以看成是表转指,倘若我们视之为表白指的代词也不能说一定就不行,即便认为“者”表转指,毋庸置疑其转指功能已经减弱了。表转指时“者”跟VP的组合非常牢固,而表白指的“者”和VP的关系相对来说又没那么紧密了。
另外,“VP者·NP”中间可以添加“之、的”等 语词而不改变语义,如“屠者之子”或“屠者的子”等结构是可以说的(“屠者的子”虽然不合习惯,但也无语法错误),而“VP者·S”结构中间则不可以添加“之、的”等语词,否则造出“*将诛定殷者之(的)将吏”这样不合语法规范的句子。这说明“VP者·S”结构中“者”和S的关系变得密切了。
从语义指向来看,“VP者·S”结构中“者”由被饰代词发展为近指指代词也是可行的。在“VP者·NP”结构中,“VP者”的语义不是指向NP,而是指向“VP者”所提取的主语。如“屠者”的语义指向对象不是“子”,而是杀猪的人,屠夫。而在“VP者·S”中,S是VP的施事者,定语“VP者”的语义是指向S的,如“定殷者”的语义指向“将吏”。而近指指代词“者”的语义同样也是指向它所修饰的中心语。
据此可知,“VP者·S”结构中“者”和VP的关系已然疏远,而“者”和S的关系则变得亲近了。“者”有从VP束缚中脱离出来而跟s组合成新的结构形式的倾向。
1.3 另外,从外部环境来看,汉代至晚唐时期,“VP者”结构一直受到主流定语的挤压,前有汉魏六朝“之”字结构的排挤,后有晚唐五代“底(的)”字结构的打压,“VP者·s”结构始终没能成为一种强势的定语表达法。“VP者·s”结构缺乏足够的竞争力,不得不谋求自身的变化。这也是“者”演变为近指指代词的一个重要的外因。
综上所述,从底层关系来看,“VP者·s”结构中“者”可以从“VP者”中脱离出来而跟其后的S组成新的结构关系。
2 “者”由被饰代词到近指代词的演变过程
2.1 汉魏六朝时期,“VP者·S”结构中“者”跟s之间的关系渐次加强,但是它和VP的联系仍然存在,“者”之于VP还有依附关系,此时“者”还没取得完全独立的地位。随着时间的推移,“者”和VP渐行渐远,跟S却越走越近了。前面分析过,早期的“VP者·S”中“者”跟VP是连体在一起的,由于“者”和S挨近,“者”有从“VP者·S”结构中脱离出来而和其后的s组成新的结构关系的可能。到了晚唐五代,这种可能变成了现实。据调查,“VP者·s”结构从晚唐五代开始衰落,宋代以后就很难见到了。(可参看石毓智、江轶2006)而近指指代词“者”则从晚唐五代开始出现。这种变化由“VP者·S”结构内部重新分析而成。“VP者·S”重新分析为“VP·者S”,“VP者”结构解体,“者”和VP不再有直接的组合关系,它完全能够脱离VP的束缚而跟其后的s组成新的结构关系,“者”由依附于VP转为单独作s的定语。“VP者”也就不再用来作S的前置定语。“者”摆脱了其前VP的影响,原来“VP者”作s的定语,“者”重新分析脱离以后,VP又得寻求“底(的)”等诃的帮忙,组成“VP底(的)”结构才能作定语,“VP者”逐渐被唐宋以后通行的“VP底(的)”结构所取代,而“VP者-S”结构中的“者”则朝着近指指代词的方向演变。在“VP·者S”结构中,VP由于没有了存在的土壤逐渐转移或者脱落,“VP·者S”结构简化为“者S”结构。“者”以致不需要VP的参与可以与其后的S组合成较稳固的修饰关系,这样“者”也就由被饰代词变为作定语的近指指代词。
“者”由被饰代词转变为指代词的整个过程大致如此:“S·VP者”>“VP者·S”>“VP·者S”>“者S”。
在“VP·者s”结构中,当然VP也可以不脱落,但得有个条件,即VP后需添加“底、的”等语词,组成“VP底(的)”再修饰“者S”结构。如:
(20)李缪公,贞元中试《日有五色赋》及第,最中的者赋头八字曰:“德动天鉴,祥开日华。”
(《唐摭言·卷十三》)
“者赋”中“者”为近指代词修饰其后的名词“赋”,“最中的”又在前头修饰“者赋”,我们可以这样认为,“最中的者赋”是由“最中者赋”中加“的”组成。毋庸置疑,“最中的者赋”中的“者”已经独立为一个近指指代词了。
2.2 早在南北朝时期的《世说新语》中开始有“阿堵”作定语的例子,如:
(21)明公何有壁间著阿堵辈?
(《世说新语·雅量》)
(22)见钱阂行,呼婢曰:“举却阿堵物!”
(《世说新语·规箴》)
“阿堵”是早期的指示代词,吕叔湘和柳士镇两先生谈到过这个问题。
吕叔湘(1985)指出:《世说新语》中的“阳堵”是一个指代词,阿堵的阿是前缀,堵是者(这)的异体;柳士镇(1992)也指出:第一,“阿堵”中的“阿”是一个前缀,前人称作语助词。第二,“堵”即“者”字,音同字通。
余嘉锡《世说新语笺疏》卷上之下有这样的注解,也谈到了这个问题:“《汉书·张释之传》师古注‘堵音者’,是六朝旧音,‘堵’读为‘者’,故可互用。说文:‘者,别事词也。’今人尚谓‘此’为‘者’,如者里、者回是也。俗书作‘这’,无以下笔。古人语缓,故‘堵’字上加‘阿’,以足语气。犹名蒙者,自称阿蒙;言谁者,语作阿谁耳。‘阿’字本白无意义也。”
从上面的论述中可以看出,“阿堵”即“阿者”,而“阿者”又是在单音节词“者”前头加语助词“阿”,构成复音指代词,“阿堵”的语法作用就相当于“者”,这个复音指代词用来作定语。原来“者(堵)”是后置的,是作被饰代词,我们可以这样认为,“阿堵”中“堵”前原来是有VP等修饰语的,只是后来摆脱了VP的束缚,但此时“堵”还没有完全脱离这种依附状态的影响。余嘉锡疏解为“古人语缓,故‘堵’字上加‘阿’,以足语气”,我们认为余氏所谓的“语缓”应该跟这种依附地位有关,故在“堵”前加一词缀“阿”,暂时平衡这种关系。“阿堵”是较早的指代词作定语的例子。
2.3 “者”用如指代词作定语的情况到晚唐已经产生,在《敦煌变文集》、《祖堂集》等文献中已经可以看到“者”用作指代词的例子。梅祖麟(1986、1987)曾经指出“唐、五代‘这、那’不单用作主语”,吴福祥(1996)亦论及“‘这(遮、者、只、拓)’分布单一,只处领格”。“者(这)”不单独作主、宾语,应该说和如上所述的近指代词“者(这)”的形成途径有关。随着近指代词“者(这)”越来越成熟,“者”由充当领格到后来发展为可以单独作主、宾语了。
早先“者S”结构中S多为施动性强的人名等,随着“者S”结构的渐次成熟,能够处在S位置上的词类逐渐扩大,后来量词、场所词也能以S的身份进入到“者s”结构中。此时“者”与其他词语组成的结构已多样化,这样的结构形式有:者+名词,者+场所词(者边、者里),者+量词(者个、者回)等,如:
(23)者汉大痴,好不白知。(《燕子赋》)
(24)若不是口(者)死王押头着,准拟千年余万年。(《敦煌变文·三身押座文》)
(25)欲得来生者个数,听文能不能。
(《敦煌变文·押座文》)
(26)者边走,那边走,只是寻花柳。
(王衍《醉妆词》)
(27)老僧者里百草头与一镬,座主向上一路富贵处因何不问?(《祖堂集》)
(28)钓罢者回归去也,一竿犹怕染红尘。
(《船子和尚拨棹歌》)
“者”在“vP者,S”中用作被饰代词的功能渐次消失,但却脱胎出指代词这一语法功能。此时“者”是用来作定语,修饰其后的中心语,它的语法位置已经处在中心语之前了。吕叔湘说(1985)同王力说(1980)相比,没有了时间上的断层问题。只要解决了“者”由被饰代词转变为作定语的指代词这个问题,吕叔湘说(1985)相对来说较为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