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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C93 文献标识码:A
摘要:为了使机构投资者与企业绩效的关系研究更准确更具中国化特色,本文把我国各地区制度环境因素囊括进来,充分考虑了企业所处地区的宏观环境差异,旨在探究不同制度环境下机构投资者对企业绩效的影响差异。
关键词:机构投资者;企业绩效;制度环境
一. 引言
纵观国内外资本市场,机构投资者已经成为最为活跃的投资主体之一,他们在公司治理中能够发挥的作用被学者们反复验证。随着我国股权分置的完成,机构投资者越发受到关注,俨然已成为证券市场上热捧的新星,他们对优化治理结构提升资本市场效率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而企业绩效恰能反应上市公司治理效果。加入制度环境因素,把机构投资者介入公司治理后与企业绩效的关系串联起来进行研究具有重大意义。
二. 制度环境、机构投资者与企业绩效的机理分析
我国目前正处在由行政型经济向市场化经济转轨的时期,在这种一种渐进改革的环境中,政府干预、市场竞争、法律体系等外界环境的变化会影响到上市公司的行为决策。机构投资者介入公司治理已被大多数学者所接受,他们作为企业外部治理的特定群体必然会受到制度环境的约束,本着“制度—行为—绩效”的路径,制度环境的变化会影响到机构投资者的行为,进而影响到机构投资者对企业绩效的影响,我们可以发现制度经济学对于本文的主题是很有解释力的。
在市场化程度比较高、经济发展较快的地区,此时上市公司面临的较轻的政府干预水平、较好的金融业发展状况、较为理想的法律环境。而在市场化程度较低的地区,经济发展较为缓慢、上市公司则会有较重的政府干预、金融业的发展和法律环境的状况也不甚理想的。正是因为地区与地区之间的制度环境存在差异,机构投资者在这种差异化的环境下的治理绩效当然也会有所不同。本文所论述的制度环境主要是指政府干预环境、金融业市场竞争环境和法律环境三个方面:
首先,我国各地区制度环境差异的一个主要表现便是各地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差异。我国还处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阶段,政府还或多或少还会对上市公司的经营进行干预。这种干预是会收到地区间市场化发展程度的约束。在市场化发展程度较高的地区,企业的经营行为更多的按照市场经济的运作规律,地方政府对企业的干预行为并不频繁。相反,若是在市场发展程度较为缓慢的地区,企业受到的制约因素增多,政府对公司的控制行为会明显增加。更进一步说,各地政府对企业干预的重要表现在于政府参与企业的经营程度上。在制度环境较好的地区,政府对企业的控制行为会受到制约,此时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受到非市场化因素的影响较小,在这种状况下,机构投资者可以凭借自身专业能力和资源优势觉察到企业的经营短板从而有效改善企业的经营绩效。但在制度环境较差的地区,由于政府对企业过度的干预行为导致企业的营运及决策都难以按市场经济规律来运行,这时机构投资者在公司中也很难保持独立性从而通过其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以促进公司业绩的提升是非常困难的。
其次,金融行业的发达程度也会对机构投资者在治理效果产生重要影响。从我国加大力度推进市场化改革以来,金融业得到了飞速的发展。然而各地区的发展思路与目标不太一致性,使得地区间的金融业发展速度呈现出快慢之分。在东部沿海地区,外部治理环境较好,金融业的市场化程度较高;而在中西部地区,外部治理环境较差,相对来说当地的金融环境也较为恶劣。金融业发达程度的高低对于当地企业的运营有着非常显著的影响,这种影响具体体现在融资环境与公司治理两方面。在融资环境方面,该地区的金融业发展水平越高,机构投资者能够通过资本市场上募得较多的资金来满足日常运作和对外投资的需要,增大了其获利的机会。反之,若该地区金融业发展水平比较低,机构投资者的筹资渠道有限,在资本市场上融资会受到制约,从而消减了投资机会和获利空间。在公司治理方面,金融业的市场化程度会对机构投资者的行为产生重要影响。金融业的发展程度越高,上市公司收到的金融监管和限制会越多,将减少公司内部的自利行为,同时机构投资者的独立性也会越强,他们更乐于充当积极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从而提升企业的治理绩效。
最后,法律环境也是影响机构投资者治理结果的一大因素。La Porta et al.(2002)在其研究中曾表明:好的法律环境能够起到提升企业市场价值的作用[54]。这是因为,在法律环境较好的地区,公司将面临的政策监管与市场约束更为严格,其自身内部的代理问题会得到一定缓解,治理机制在法律的约束下也会更为完善。这时机构投资者在改善公司的治理状况是成本相对较低,他们更有意愿介入公司治理状况来促进公司业绩的提升。而在法律环境较差的地区,由于法律带来的压力不会那么大,上市公司面临的代理问题相对严重,机构投资者介入公司治理的成本相应的增加,难以发挥理想的治理作用。我国虽然实行了统一的大陆民法系,但是法律实施机制在各地区存在一定的差异。各地区企业所受到法律的制约也会有所不同。在市场越发达的地区,法律环境对上市公司的约束力较大,投资者保护程度较高;但是在法律实施欠佳的地区,法律制度难以对上市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有效约束,投资者受到的保护程度较低。因此,机构投资者的治理效应在不同的法律环境下也会存在差异。
三.结论
现有关于机构投资者的治理效应研究中,多是微观层面的机构投资者持股对企业绩效的关系研究,而考虑宏观层面的治理条件的较少,公司所处的外部环境等都会对二者之间的关系产生影响,本文正是试图补足这一空缺。
通过对上述内容程度分析可以得知机构投资者在资本市场上的活动势必会受到制度环境的影响,从而我们可以归纳出一个机构投资者影响企业绩效的机制:机构投资者凭借其地位、专业、信息及运作优势,在考量成本收益原则后作出是否介入公司治理的决定。在途径的选择方面,既可以直接参与公司内部治理又可以间接介入外部治理来影响企业的绩效。当然这整个过程要受到制度环境的约束,各地政府干预环境、金融业市场竞争环境和法律环境的差异都会对机构投资者的治理效益造成显著的影响。
参考文献:
[1]孙铮,刘凤委,李增泉.市场化程度、政府干预与企业债务期限结构——来自我国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J].经济研究.2005,(05):52-63
[2]李科,徐龙炳.资本结构、行业竞争与外部治理环境[J].经济研究,2009,(6)
[3]李海英,毕晓芳,制度条件.机构投资者与上市公司市场价值[J].经济与管理研究,2012,(2):5-14
作者简介:郭江(1989.09-)女,汉族,湖南郴州,硕士研究生学历,广东科技学院财经系,财务管理方向。
摘要:为了使机构投资者与企业绩效的关系研究更准确更具中国化特色,本文把我国各地区制度环境因素囊括进来,充分考虑了企业所处地区的宏观环境差异,旨在探究不同制度环境下机构投资者对企业绩效的影响差异。
关键词:机构投资者;企业绩效;制度环境
一. 引言
纵观国内外资本市场,机构投资者已经成为最为活跃的投资主体之一,他们在公司治理中能够发挥的作用被学者们反复验证。随着我国股权分置的完成,机构投资者越发受到关注,俨然已成为证券市场上热捧的新星,他们对优化治理结构提升资本市场效率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而企业绩效恰能反应上市公司治理效果。加入制度环境因素,把机构投资者介入公司治理后与企业绩效的关系串联起来进行研究具有重大意义。
二. 制度环境、机构投资者与企业绩效的机理分析
我国目前正处在由行政型经济向市场化经济转轨的时期,在这种一种渐进改革的环境中,政府干预、市场竞争、法律体系等外界环境的变化会影响到上市公司的行为决策。机构投资者介入公司治理已被大多数学者所接受,他们作为企业外部治理的特定群体必然会受到制度环境的约束,本着“制度—行为—绩效”的路径,制度环境的变化会影响到机构投资者的行为,进而影响到机构投资者对企业绩效的影响,我们可以发现制度经济学对于本文的主题是很有解释力的。
在市场化程度比较高、经济发展较快的地区,此时上市公司面临的较轻的政府干预水平、较好的金融业发展状况、较为理想的法律环境。而在市场化程度较低的地区,经济发展较为缓慢、上市公司则会有较重的政府干预、金融业的发展和法律环境的状况也不甚理想的。正是因为地区与地区之间的制度环境存在差异,机构投资者在这种差异化的环境下的治理绩效当然也会有所不同。本文所论述的制度环境主要是指政府干预环境、金融业市场竞争环境和法律环境三个方面:
首先,我国各地区制度环境差异的一个主要表现便是各地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差异。我国还处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阶段,政府还或多或少还会对上市公司的经营进行干预。这种干预是会收到地区间市场化发展程度的约束。在市场化发展程度较高的地区,企业的经营行为更多的按照市场经济的运作规律,地方政府对企业的干预行为并不频繁。相反,若是在市场发展程度较为缓慢的地区,企业受到的制约因素增多,政府对公司的控制行为会明显增加。更进一步说,各地政府对企业干预的重要表现在于政府参与企业的经营程度上。在制度环境较好的地区,政府对企业的控制行为会受到制约,此时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受到非市场化因素的影响较小,在这种状况下,机构投资者可以凭借自身专业能力和资源优势觉察到企业的经营短板从而有效改善企业的经营绩效。但在制度环境较差的地区,由于政府对企业过度的干预行为导致企业的营运及决策都难以按市场经济规律来运行,这时机构投资者在公司中也很难保持独立性从而通过其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以促进公司业绩的提升是非常困难的。
其次,金融行业的发达程度也会对机构投资者在治理效果产生重要影响。从我国加大力度推进市场化改革以来,金融业得到了飞速的发展。然而各地区的发展思路与目标不太一致性,使得地区间的金融业发展速度呈现出快慢之分。在东部沿海地区,外部治理环境较好,金融业的市场化程度较高;而在中西部地区,外部治理环境较差,相对来说当地的金融环境也较为恶劣。金融业发达程度的高低对于当地企业的运营有着非常显著的影响,这种影响具体体现在融资环境与公司治理两方面。在融资环境方面,该地区的金融业发展水平越高,机构投资者能够通过资本市场上募得较多的资金来满足日常运作和对外投资的需要,增大了其获利的机会。反之,若该地区金融业发展水平比较低,机构投资者的筹资渠道有限,在资本市场上融资会受到制约,从而消减了投资机会和获利空间。在公司治理方面,金融业的市场化程度会对机构投资者的行为产生重要影响。金融业的发展程度越高,上市公司收到的金融监管和限制会越多,将减少公司内部的自利行为,同时机构投资者的独立性也会越强,他们更乐于充当积极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从而提升企业的治理绩效。
最后,法律环境也是影响机构投资者治理结果的一大因素。La Porta et al.(2002)在其研究中曾表明:好的法律环境能够起到提升企业市场价值的作用[54]。这是因为,在法律环境较好的地区,公司将面临的政策监管与市场约束更为严格,其自身内部的代理问题会得到一定缓解,治理机制在法律的约束下也会更为完善。这时机构投资者在改善公司的治理状况是成本相对较低,他们更有意愿介入公司治理状况来促进公司业绩的提升。而在法律环境较差的地区,由于法律带来的压力不会那么大,上市公司面临的代理问题相对严重,机构投资者介入公司治理的成本相应的增加,难以发挥理想的治理作用。我国虽然实行了统一的大陆民法系,但是法律实施机制在各地区存在一定的差异。各地区企业所受到法律的制约也会有所不同。在市场越发达的地区,法律环境对上市公司的约束力较大,投资者保护程度较高;但是在法律实施欠佳的地区,法律制度难以对上市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有效约束,投资者受到的保护程度较低。因此,机构投资者的治理效应在不同的法律环境下也会存在差异。
三.结论
现有关于机构投资者的治理效应研究中,多是微观层面的机构投资者持股对企业绩效的关系研究,而考虑宏观层面的治理条件的较少,公司所处的外部环境等都会对二者之间的关系产生影响,本文正是试图补足这一空缺。
通过对上述内容程度分析可以得知机构投资者在资本市场上的活动势必会受到制度环境的影响,从而我们可以归纳出一个机构投资者影响企业绩效的机制:机构投资者凭借其地位、专业、信息及运作优势,在考量成本收益原则后作出是否介入公司治理的决定。在途径的选择方面,既可以直接参与公司内部治理又可以间接介入外部治理来影响企业的绩效。当然这整个过程要受到制度环境的约束,各地政府干预环境、金融业市场竞争环境和法律环境的差异都会对机构投资者的治理效益造成显著的影响。
参考文献:
[1]孙铮,刘凤委,李增泉.市场化程度、政府干预与企业债务期限结构——来自我国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J].经济研究.2005,(05):52-63
[2]李科,徐龙炳.资本结构、行业竞争与外部治理环境[J].经济研究,2009,(6)
[3]李海英,毕晓芳,制度条件.机构投资者与上市公司市场价值[J].经济与管理研究,2012,(2):5-14
作者简介:郭江(1989.09-)女,汉族,湖南郴州,硕士研究生学历,广东科技学院财经系,财务管理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