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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讲,施工未动,征迁先行。征地拆迁虽是老生常谈,但却是每个施工单位必须面对的问题。如何坚持“关爱自己、关爱他人、奉献社会,和谐共赢”的施工理念,主动密切联系当地政府和群众,努力构建工程建设的和谐氛围,营造优良施工环境,实现“进度、质量、效益共赢”,一直是众多施工单位的期望和追求。因此,加强干线公路征迁工作研究,提高征迁工作水平,推动工程顺利进展,创造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对构建和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一、干线公路征地拆迁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征地拆迁范围广、量大、补偿标准低、群众抵触情绪大
公路建设点多线长面广,一条路往往跨越多个乡镇及数十个村庄,而补偿标准往往难以与群众征迁实际价值持平,造成群众抵触情绪大,不配合征地拆迁,工作难度大。
(二)多数群众期望值高,利益诉求很难平衡
征地过程中,被征地村民最关心、最看重的是看得见、摸得着的实在经济利益。因此,一部分被征迁户为了获取更大的经济利益,想方设法寻求自认为合理的要求,常常采取不签字、阻挠工程进度等方式,谋求不正当利益。加之极少数人别有用心地加以煽动,往往抱团纠缠政府,提出与征地政策相悖的要求。个别乡镇政府工作人员有时为了推进征迁工作,盲目让步,放弃原则息事宁人,满足和部分满足非正当诉求,使利益均衡难度加大,无形之中增加了征地拆迁的难度和成本。
(三)抢建抢种难制止,问题协调难度大
在具体工作中抢建抢种现象较突出。如改线段规划确定后,改线段两侧的村民在自家地里和房前屋后抢种果树果苗,抢建或加高房屋,有的房屋连窗户、根基都没有,但同样索取较高的征迁补偿费,若不满足,则不签字不同意征地拆迁,有的甚至以死相胁迫。这些矛盾和问题,很难在短时间内协调到位,为推进项目征迁工作增添了无形的压力。
(四)村民利益难一致,使安置保障工作难上加难
按照现行的征地拆迁补偿政策,大都实行一次性货币补偿方式。一般由项目建设单位或财政部门将评审通过的征迁费用,按登记数额打给各乡镇政府,由乡镇政府负责逐户兑现给征迁村民。但个别乡镇政府或工作人员出于后期维稳考虑,将征迁费用打折或看人下菜,人为造成标准不统一,造成工作阻力。再者失地村民领到几万元的补偿费后,不出几年基本上消耗完,文化素质不高,就业难度大,加上社会养老保险还没有完全普及,失地村民利益维护保障服务不能很好跟上。
二、解决征地拆迁难题的对策
(一)强化舆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征地拆迁氛围
征地拆迁工作能否顺利进展,离不开上级和被征地拆迁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一是政府要把征迁职责、征迁任务逐一细化到县直部门、各乡镇政府,建立统分结合、分级负责的责任机制,按属地明确沿线各乡镇政府征迁的主体责任,实行任务、费用、责任包干责任制,形成强大工作合力,保证征地拆迁工作進度。二是协同做好被征迁群众的思想工作。主动深入一家一户进行宣传,了解群众的想法,分析群众的顾虑,站在他们角度考虑问题,有针对性地讲清讲透征地拆迁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以人性化的工作态度、柔性的工作方式赢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三是加强征地拆迁政策宣传。要在沿线乡镇、村开辟宣传专栏,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标语,让群众充分认识“公路通、百业兴”的重大意义,了解征拆工作的政策法规。四是开展入户面对面谈心工作。征迁工作人员要在县政府有关负责人带领下,同征迁人员密切配合,相互协作,深入一线倾听群众心声,做好思想动员,尽力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为群众的合理要求据理力争,依法维护被征迁人员的正当利益,保证征迁协调工作顺利开展。
(二)通力协调统筹规划,依法开展征地拆迁
按照国家、省、市(县)颁布的征地拆迁法律法规和政策,县政府一要明确一名主要领导负责组织国土、财政、林业、公路、公安、沿线乡镇村干部,共同参与征地拆迁登记工作,统一丈量测算土地、房屋及地上附属物的面积、种类、数量,保证补偿数据公平、公正、公开,当场取得当事人签字确认。二要针对征迁政策法规性、专业性强的特点,及时组织征迁人员认真学习相关的征迁政策、法律法规、补偿办法及标准等,邀请国土、财政等有关部门对工作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为征迁工作打下扎实的基础。三要依法依规介入征地拆迁补偿费分配环节统一征地补偿标准,严明工作纪律,杜绝随意提高或降低补偿标准的现象发生,努力做好征地拆迁款兑现及后续问题处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新的矛盾纠纷。四是妥善做好群众安置规划工作,树立征地拆迁、安置先行的工作理念,科学统筹规划,尽可能使被征迁群众有地方按规范标准重建,防止强势群众多建乱建,引发新一轮的矛盾纠纷。
(三)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认真解决实际困难
征地拆迁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牵涉到群众日常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对群众提出的合理建议,征迁工作人员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妥善解决;一时不能解决的,要耐心解释疏导,化解矛盾,不能因小节影响大局,确保征地拆迁工作的顺利实施。
(作者单位:襄城县公路管理局)
一、干线公路征地拆迁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征地拆迁范围广、量大、补偿标准低、群众抵触情绪大
公路建设点多线长面广,一条路往往跨越多个乡镇及数十个村庄,而补偿标准往往难以与群众征迁实际价值持平,造成群众抵触情绪大,不配合征地拆迁,工作难度大。
(二)多数群众期望值高,利益诉求很难平衡
征地过程中,被征地村民最关心、最看重的是看得见、摸得着的实在经济利益。因此,一部分被征迁户为了获取更大的经济利益,想方设法寻求自认为合理的要求,常常采取不签字、阻挠工程进度等方式,谋求不正当利益。加之极少数人别有用心地加以煽动,往往抱团纠缠政府,提出与征地政策相悖的要求。个别乡镇政府工作人员有时为了推进征迁工作,盲目让步,放弃原则息事宁人,满足和部分满足非正当诉求,使利益均衡难度加大,无形之中增加了征地拆迁的难度和成本。
(三)抢建抢种难制止,问题协调难度大
在具体工作中抢建抢种现象较突出。如改线段规划确定后,改线段两侧的村民在自家地里和房前屋后抢种果树果苗,抢建或加高房屋,有的房屋连窗户、根基都没有,但同样索取较高的征迁补偿费,若不满足,则不签字不同意征地拆迁,有的甚至以死相胁迫。这些矛盾和问题,很难在短时间内协调到位,为推进项目征迁工作增添了无形的压力。
(四)村民利益难一致,使安置保障工作难上加难
按照现行的征地拆迁补偿政策,大都实行一次性货币补偿方式。一般由项目建设单位或财政部门将评审通过的征迁费用,按登记数额打给各乡镇政府,由乡镇政府负责逐户兑现给征迁村民。但个别乡镇政府或工作人员出于后期维稳考虑,将征迁费用打折或看人下菜,人为造成标准不统一,造成工作阻力。再者失地村民领到几万元的补偿费后,不出几年基本上消耗完,文化素质不高,就业难度大,加上社会养老保险还没有完全普及,失地村民利益维护保障服务不能很好跟上。
二、解决征地拆迁难题的对策
(一)强化舆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征地拆迁氛围
征地拆迁工作能否顺利进展,离不开上级和被征地拆迁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一是政府要把征迁职责、征迁任务逐一细化到县直部门、各乡镇政府,建立统分结合、分级负责的责任机制,按属地明确沿线各乡镇政府征迁的主体责任,实行任务、费用、责任包干责任制,形成强大工作合力,保证征地拆迁工作進度。二是协同做好被征迁群众的思想工作。主动深入一家一户进行宣传,了解群众的想法,分析群众的顾虑,站在他们角度考虑问题,有针对性地讲清讲透征地拆迁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以人性化的工作态度、柔性的工作方式赢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三是加强征地拆迁政策宣传。要在沿线乡镇、村开辟宣传专栏,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标语,让群众充分认识“公路通、百业兴”的重大意义,了解征拆工作的政策法规。四是开展入户面对面谈心工作。征迁工作人员要在县政府有关负责人带领下,同征迁人员密切配合,相互协作,深入一线倾听群众心声,做好思想动员,尽力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为群众的合理要求据理力争,依法维护被征迁人员的正当利益,保证征迁协调工作顺利开展。
(二)通力协调统筹规划,依法开展征地拆迁
按照国家、省、市(县)颁布的征地拆迁法律法规和政策,县政府一要明确一名主要领导负责组织国土、财政、林业、公路、公安、沿线乡镇村干部,共同参与征地拆迁登记工作,统一丈量测算土地、房屋及地上附属物的面积、种类、数量,保证补偿数据公平、公正、公开,当场取得当事人签字确认。二要针对征迁政策法规性、专业性强的特点,及时组织征迁人员认真学习相关的征迁政策、法律法规、补偿办法及标准等,邀请国土、财政等有关部门对工作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为征迁工作打下扎实的基础。三要依法依规介入征地拆迁补偿费分配环节统一征地补偿标准,严明工作纪律,杜绝随意提高或降低补偿标准的现象发生,努力做好征地拆迁款兑现及后续问题处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新的矛盾纠纷。四是妥善做好群众安置规划工作,树立征地拆迁、安置先行的工作理念,科学统筹规划,尽可能使被征迁群众有地方按规范标准重建,防止强势群众多建乱建,引发新一轮的矛盾纠纷。
(三)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认真解决实际困难
征地拆迁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牵涉到群众日常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对群众提出的合理建议,征迁工作人员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妥善解决;一时不能解决的,要耐心解释疏导,化解矛盾,不能因小节影响大局,确保征地拆迁工作的顺利实施。
(作者单位:襄城县公路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