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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级审中抽查某支库26个经收处的票据,延压库款有561笔,金额1535万元,延压期一般2至15天,明显违反了“国家金库条例”的有关规定,而支库既缺乏监管力度,又无具体监督措施。出现这种问题的原因,一方面是支库自身重视不够,没能坚决执行“国家金库条例”的规定;另一方面主要是国库管理体制不健全、不完善。目前区一级支库一般都由当地商业银行代管,而下一级经收处业务是由各区、县各级金融机构代办,国库监管职能不是垂直管理系统,不便于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为确保国家金库业务真实性、合法性,建议有关部门健全金库的专门管理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