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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4日,欧洲委员会第2015/1345号实施决议生效。该决议已于2015年8月4日在欧盟《官方公报》刊登,列出多种儿童服装及护理用品的安全标准名称及参考编号。
上述决议列出一项儿童服装及4项儿童护理用品的安全标准名称:
(a)EN 14682:2014《童装安全 童装绳带和拉绳 规格》;
(b)EN 1466:2014《儿童用品及护理用品 便携式童床和支架 安全要求和检测方法》;
(c)EN 1930:2011《儿童用品及护理用品 安全围栏 安全要求和检测方法》;
(d)EN 12221-1:2008+A1:2013《儿童用品及护理用品 家用换尿片台柜 第1部分:安全要求》;
(e)EN 12221-2:2008+A1:2013《儿童用品及护理用品 家用换尿片台柜 第2部分:检测方法》。
欧盟委员会依据《通用产品安全指令》(2001/95/EC)通过上述决议。根据该指令,只有安全的产品方可投放欧盟市场。安全的产品是指符合适用安全标准的产品,其中包括从欧洲标准转换过来属自愿性质的国家标准。
指令第4(2)条规定,欧洲标准一经采纳,欧委会便须在欧盟《官方公报》刊登该等标准的参考编号和名称。
(摘编自江苏省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平台)
上述决议列出一项儿童服装及4项儿童护理用品的安全标准名称:
(a)EN 14682:2014《童装安全 童装绳带和拉绳 规格》;
(b)EN 1466:2014《儿童用品及护理用品 便携式童床和支架 安全要求和检测方法》;
(c)EN 1930:2011《儿童用品及护理用品 安全围栏 安全要求和检测方法》;
(d)EN 12221-1:2008+A1:2013《儿童用品及护理用品 家用换尿片台柜 第1部分:安全要求》;
(e)EN 12221-2:2008+A1:2013《儿童用品及护理用品 家用换尿片台柜 第2部分:检测方法》。
欧盟委员会依据《通用产品安全指令》(2001/95/EC)通过上述决议。根据该指令,只有安全的产品方可投放欧盟市场。安全的产品是指符合适用安全标准的产品,其中包括从欧洲标准转换过来属自愿性质的国家标准。
指令第4(2)条规定,欧洲标准一经采纳,欧委会便须在欧盟《官方公报》刊登该等标准的参考编号和名称。
(摘编自江苏省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