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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目前,很多建设工程项目都采用招投标的形式进行,这种方式,对于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工程质量,降低成本,提高项目经济效益,均有积极的促进作用。本文就主要对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进行了简要分析。
关键词:建设工程;招投标;措施
中图分类号: TU198 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深入发展,招标采购已成为我国一种基本采购方式,招标投标市场不断扩大,国内每年采购金额多达10万亿元。对于维护市场秩序、控制工程投资、提高工程质量、预防干部腐败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招标投标对预算工作的要求
我国现行的工程预算制度,是由各种规定、办法、定额、指标,价格等综合构成的,这种制度是与计划管理上的高度统一、高度集中相适应的,只有采取这种定价制度才能使承包双方有统一遵循的法定依据,从根本上摆脱互相讨价还价、无章可循的局面。然而,我们必须认识到,现行的预算制度由于它所反映出来的价格在不短的一个周期内始终是稳定的,也没有质量差价,不管是优良产品还是合格产品都是一个价,而且对不同的施工单位是完全统一的,这就必然会导致:第一,价格不能灵敏地反映社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不利于鼓励企业提高产品质股;第二,各企业之间难以开展竞争。这是长期来施工费用不能更快降下来的重要原因之一。
招标单位在确定标底时,必须体现建筑产品所需的社会必要劳动量,并使承包企业有利可图;当然标底不准突破国家批准的概算或总投资,一般应在概算以下降低适当幅皮。但是不能简单地借用概算,而需要专门编制标底。这是因为:
1、概算受初步设计深度的限制,工程量不具体成有较大误差,直接影响到造价的准确度,必须根据较为接近实际的工程量来编制标底,才能起到预期作用。
2、概算中的项自划分往往与招标时的合同划分,报价时的标价划分配合不起来,需要通过标底的编制重新组合。
3、概算中各项费用是按统一的费用划分原则分类计算的,而报价时的费用项目取编制,与概算有很多不同,这就必须在标底中予以反映。
投标报价是投标单位自己提出、自己承诺的价格,是工程价款结算的依据。它与工程预算所确定的预算造价是有区别的,投标价格应围绕预算造价在一定范围内上下浮动,才能既有竞争力而又能盈利。也就是要更多地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和所长,反映企业的竞争策略。
二、招投标活动存在的问题
1、规避招标,虚假招标,明招暗定,围标串标
在建筑工程招投标中,有些施工单位与业主私下交涉,对其以利益诱惑,使得业主对施工方选择早有意向。在这种情况下,业主往往采用多种方式达成目的,比如:将一个必须采用招标方式选定施工单位的工程分解为若干个招标限额以下的工程,或想方设法使公开招标变为邀请招标的规避招标行为;有的业主碍于招标必须进行,就先内定招标者,再象征性的的举行招标,进行虚假招标行为;有的则是为了和某投标人的条件相吻合,业主所主持的招标文件为意向施工单位量身定做,产生明招暗定行为等等。
不通过联系业主而想方设法中标的手段也是层出不穷。有些投标人同时挂靠多个施工单位,或和几个与自己交好的施工单位串通,进行围标串标,严重影响招标投标活动公平性。
2、行业垄断,行政干预,地方保护
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本应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完成,但政府管理部门的领导不知轻重,插手招投标的现象十分常见。同时,排斥外地投标者入围,地方保护特色明显。比如,设小标段使得外地投标性价比下降;缩短投标时间,外地投标者赶不上截标日期;外地与本地采用不同的评标办法;要求外地投标人降低资质或与低资质者组成联合体投标;以及私下签订强制性协议,以部分标段分包给特定承包商作为中标前提。凡此种种,限制了许多优秀的外地潜在投标人的中标机会,使得招投标形成的建设施工团队质量不理想。
三、强化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的一些对策
1、加强制度建设以及法制教育
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涉及面广,环节多,在实施过程中极易出现不规范的行为,单靠人的道德约束作用是远远不够的,只有建立严密完善的招投标监管制度,才可以压缩围标串标、暗箱操作的运作空间,有效减少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因此,应根据《招标投标法》结合在招投标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出台切实可行的招投标管理办法,完善从招标公告发布至中标公示的一系列制度规定,明确了招投标各方的责任,引导企业进行良性竞争,以制度来保证招投标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此外,强化法制教育应做为规范招投标各方行为的主要手段,只有招投标各方明确各项财经法规,自觉运用法律约束自己,才能有效遏制招投标工作不规范的现象发生。要采取各种方法和形式牢固树立依法招投标的意识,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使招投标工作真正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2、嚴格招投标程序
招投标的程序是相对固定与稳定的,要严格按照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签订合同的流程来进行,组织形式应主要采用公开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在同一时间公平竞争,通过严格评审确定中标人并及时公示。由于投标报价是投标人建设费用、利润、风险和交易费用的表现形式,招标活动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可以减少暗箱操作,提高竞标的公开性和公平性。
3、加强招投标信息公开
招投标活动的公开性与公平性是其价值所在,在投标竞争中优胜劣汰,才能最大程度的确保招投标双方的利益。因此,加强招投标信息的公开性,从招标信息的发布,到投标人的竞标情况再到中标信息的发布,要扩大信息发布的渠道。只有在参加竞争的投标人足够多时,才能更好的实现优胜劣汰,实现招标人效益最大化;及时发布有关的竞标者的情况,只有参与竞标的人数越多,竞争越激烈,投标人通过串标控制竞标价格的可能性才会越小,相应地招标人及代理人通过权力寻租,中饱私囊的可能性也就越小;及时发布中标情况,通过行业专家,政府监督机构来监管招投标活动,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纠正。
4、加强建设工程管理水平的提高
目前来说,我国对项目管理的相关研究与应用相对较少,水平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着一定差距。对于建设工程项目的组织管理与实施,缺乏必要的监管制约机制,在管理模式上还是相对比较滞后的。因此,借鉴国外一些成功的管理经验做法,结合我国实情,积极开展建设工程管理方式的改革,提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水平,是整顿和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秩序的治本之策。
5、加强市场诚信建设
应大力推进市场诚信建设。其实招标投标市场的参与者并非都是道德观扭曲,只是在这样的环境下,受一部分为达目标不择手段的人的影响,对缺乏诚信的行为见怪不怪,甚至有敢怒不敢言的情况。为此,应有相应的管理办法实施,比如在网上建立一个信息公布平台,对于发现的违规行为予以公布和揭露,将其列入“黑名单”,警示业内人士与之谨慎合作,使得整个行业形成一种团结向上的氛围,共同将行为不端的参与者驱离市场,净化招投市场。
结束语
总之,招标投标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是我国在经济转轨过程中,市场秩序还不够规范、权力寻租仍然存在等现象引起的。因招投标引发的各种违法违纪现象虽然是少数,但是它践踏了党纪国法,造成社会负面的影响。期待国家相关职能部门加强立法,完善制度,强化监管,加大惩处,建立起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
参考文献
[1]李俊.谈工程建设招投标存在的问题及解决策略[J].中国集体经济,2010.
[2]高烨.我国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的现状分析[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1.
[3]齐进.我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定标运行的现状、存在问题及建议[J].中国招标,2010.
关键词:建设工程;招投标;措施
中图分类号: TU198 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深入发展,招标采购已成为我国一种基本采购方式,招标投标市场不断扩大,国内每年采购金额多达10万亿元。对于维护市场秩序、控制工程投资、提高工程质量、预防干部腐败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招标投标对预算工作的要求
我国现行的工程预算制度,是由各种规定、办法、定额、指标,价格等综合构成的,这种制度是与计划管理上的高度统一、高度集中相适应的,只有采取这种定价制度才能使承包双方有统一遵循的法定依据,从根本上摆脱互相讨价还价、无章可循的局面。然而,我们必须认识到,现行的预算制度由于它所反映出来的价格在不短的一个周期内始终是稳定的,也没有质量差价,不管是优良产品还是合格产品都是一个价,而且对不同的施工单位是完全统一的,这就必然会导致:第一,价格不能灵敏地反映社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不利于鼓励企业提高产品质股;第二,各企业之间难以开展竞争。这是长期来施工费用不能更快降下来的重要原因之一。
招标单位在确定标底时,必须体现建筑产品所需的社会必要劳动量,并使承包企业有利可图;当然标底不准突破国家批准的概算或总投资,一般应在概算以下降低适当幅皮。但是不能简单地借用概算,而需要专门编制标底。这是因为:
1、概算受初步设计深度的限制,工程量不具体成有较大误差,直接影响到造价的准确度,必须根据较为接近实际的工程量来编制标底,才能起到预期作用。
2、概算中的项自划分往往与招标时的合同划分,报价时的标价划分配合不起来,需要通过标底的编制重新组合。
3、概算中各项费用是按统一的费用划分原则分类计算的,而报价时的费用项目取编制,与概算有很多不同,这就必须在标底中予以反映。
投标报价是投标单位自己提出、自己承诺的价格,是工程价款结算的依据。它与工程预算所确定的预算造价是有区别的,投标价格应围绕预算造价在一定范围内上下浮动,才能既有竞争力而又能盈利。也就是要更多地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和所长,反映企业的竞争策略。
二、招投标活动存在的问题
1、规避招标,虚假招标,明招暗定,围标串标
在建筑工程招投标中,有些施工单位与业主私下交涉,对其以利益诱惑,使得业主对施工方选择早有意向。在这种情况下,业主往往采用多种方式达成目的,比如:将一个必须采用招标方式选定施工单位的工程分解为若干个招标限额以下的工程,或想方设法使公开招标变为邀请招标的规避招标行为;有的业主碍于招标必须进行,就先内定招标者,再象征性的的举行招标,进行虚假招标行为;有的则是为了和某投标人的条件相吻合,业主所主持的招标文件为意向施工单位量身定做,产生明招暗定行为等等。
不通过联系业主而想方设法中标的手段也是层出不穷。有些投标人同时挂靠多个施工单位,或和几个与自己交好的施工单位串通,进行围标串标,严重影响招标投标活动公平性。
2、行业垄断,行政干预,地方保护
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本应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完成,但政府管理部门的领导不知轻重,插手招投标的现象十分常见。同时,排斥外地投标者入围,地方保护特色明显。比如,设小标段使得外地投标性价比下降;缩短投标时间,外地投标者赶不上截标日期;外地与本地采用不同的评标办法;要求外地投标人降低资质或与低资质者组成联合体投标;以及私下签订强制性协议,以部分标段分包给特定承包商作为中标前提。凡此种种,限制了许多优秀的外地潜在投标人的中标机会,使得招投标形成的建设施工团队质量不理想。
三、强化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的一些对策
1、加强制度建设以及法制教育
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涉及面广,环节多,在实施过程中极易出现不规范的行为,单靠人的道德约束作用是远远不够的,只有建立严密完善的招投标监管制度,才可以压缩围标串标、暗箱操作的运作空间,有效减少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因此,应根据《招标投标法》结合在招投标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出台切实可行的招投标管理办法,完善从招标公告发布至中标公示的一系列制度规定,明确了招投标各方的责任,引导企业进行良性竞争,以制度来保证招投标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此外,强化法制教育应做为规范招投标各方行为的主要手段,只有招投标各方明确各项财经法规,自觉运用法律约束自己,才能有效遏制招投标工作不规范的现象发生。要采取各种方法和形式牢固树立依法招投标的意识,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使招投标工作真正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2、嚴格招投标程序
招投标的程序是相对固定与稳定的,要严格按照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签订合同的流程来进行,组织形式应主要采用公开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在同一时间公平竞争,通过严格评审确定中标人并及时公示。由于投标报价是投标人建设费用、利润、风险和交易费用的表现形式,招标活动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可以减少暗箱操作,提高竞标的公开性和公平性。
3、加强招投标信息公开
招投标活动的公开性与公平性是其价值所在,在投标竞争中优胜劣汰,才能最大程度的确保招投标双方的利益。因此,加强招投标信息的公开性,从招标信息的发布,到投标人的竞标情况再到中标信息的发布,要扩大信息发布的渠道。只有在参加竞争的投标人足够多时,才能更好的实现优胜劣汰,实现招标人效益最大化;及时发布有关的竞标者的情况,只有参与竞标的人数越多,竞争越激烈,投标人通过串标控制竞标价格的可能性才会越小,相应地招标人及代理人通过权力寻租,中饱私囊的可能性也就越小;及时发布中标情况,通过行业专家,政府监督机构来监管招投标活动,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纠正。
4、加强建设工程管理水平的提高
目前来说,我国对项目管理的相关研究与应用相对较少,水平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着一定差距。对于建设工程项目的组织管理与实施,缺乏必要的监管制约机制,在管理模式上还是相对比较滞后的。因此,借鉴国外一些成功的管理经验做法,结合我国实情,积极开展建设工程管理方式的改革,提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水平,是整顿和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秩序的治本之策。
5、加强市场诚信建设
应大力推进市场诚信建设。其实招标投标市场的参与者并非都是道德观扭曲,只是在这样的环境下,受一部分为达目标不择手段的人的影响,对缺乏诚信的行为见怪不怪,甚至有敢怒不敢言的情况。为此,应有相应的管理办法实施,比如在网上建立一个信息公布平台,对于发现的违规行为予以公布和揭露,将其列入“黑名单”,警示业内人士与之谨慎合作,使得整个行业形成一种团结向上的氛围,共同将行为不端的参与者驱离市场,净化招投市场。
结束语
总之,招标投标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是我国在经济转轨过程中,市场秩序还不够规范、权力寻租仍然存在等现象引起的。因招投标引发的各种违法违纪现象虽然是少数,但是它践踏了党纪国法,造成社会负面的影响。期待国家相关职能部门加强立法,完善制度,强化监管,加大惩处,建立起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
参考文献
[1]李俊.谈工程建设招投标存在的问题及解决策略[J].中国集体经济,2010.
[2]高烨.我国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的现状分析[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1.
[3]齐进.我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定标运行的现状、存在问题及建议[J].中国招标,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