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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在惩治及预防腐败、指控犯罪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作为法律监督者,更应当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更应注重自身公正廉洁执法。为了加强监督,防止检察权的滥用,提高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在最高检的积极推动下,各级检察机关不断深化检务公开,推行人民监督员等制度。应当说,这些制度的推行,有效地加强了对检察机关执法办案工作的外部监督。但在内部监督方面,仍然存在发展不平衡、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近年来,曹建明检察长多次强调,要把强化内部监督放在与强化法律监督同等重要的位置来抓,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因为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检察官是监督者,检察机关的纪检监察部门更是法律监督者的监督者。这种监督对于保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保证检察机关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法律,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规范执法,廉洁从检,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新的形势和任务,对从事纪检监察人员的要求越来越高。那么,如何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创新具有检察工作特色的纪检监察工作呢?笔者结合工作实践,谈几点粗浅的认识,供参考:
一、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工作现状
目前纪检监察工作的主要有以下四点现状:1、对内部监督的认识模糊。在部分干警的头脑中,对纪检监察工作存在一定的“偏见”,对纪检监察工作意义认识不清,歪曲了纪检监察工作指导思想;2、对内部监督流于形式,监督手段单一。纪检监察的督察更多的是对干警遵守诸如上下班制度、车辆管理、着装等规章制度的监督,还停留在对表面问题的检查上;3、纪检监察的职能发挥不够充分。大多数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工作基本上是处于被动式或应付式,做得较多的是应付上级和本院领导交办的工作;4、纪检监察工作的科技含量很低。以笔者所在检察院为例,纪检监察部门还沿用传统的监督模式进行纸上监督、静态监督、事后监督,已经远不适应发展的需要。
为何会出现以上几点现状,究其原因在于纪检监察机构不健全,工作人员少,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繁杂,少数纪检监察干部主观上或客观上存在消极思想,其能力不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对工作存在畏难情绪,信心不足。
二、加强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
认识到纪检监察工作现状之后,接下来便是探讨如何改变这些现状了。笔者认为首先应当认识到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有了认识才能谈到改进。人民检察院一直被群众誉为最讲理、最公平的地方。人民检察官如产生不廉洁行为,不仅是个人的品质问题,而且是关系到损害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玷污人民检察院形象的大是大非问题。要维护人民检察院的良好形象,使人民检察院严格依法行使职权,离开了纪检监察部门,检察权将失去有效监督,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将会发生。违法违纪事件得不到及时查处,就会使个别检察干警铤而走险,亵渎司法权威,损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从而导致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难以实现。
三、加强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的对策
(一)认真开展教育活动,筑牢思想防线。基层检察干警由于职业的特殊,容易受到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袭,成为各类腐败分子拉拢对象,加之少数干警特权思想严重,自身素质不高,骄蛮自傲,为所欲为,偏离了“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政治方向,甚至目无党纪国法,拉关系、搞人情,图私利,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资本和工具。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制约着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能力的提高。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坚持不懈地加强对基层一线干警的纪律教育和。(二)健全机构,提高专业化建设。一要落实上级要求,建立健全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工作机构,力争提高其地位和影响力。按照上级院及上级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工作机构,制定相关工作规章,建立健全管理制度,针对本单位的具体情况,本着以人为本,从严治检的原则,制定一批具有科学性、针对性,操作性强的规章制度。力求使制度达到细化、量化,任务目标明确,检查落实标准清楚,措施办法具体,奖励惩罚有法可依。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各项法规制度的可操作性,从而使监督管理工作达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二要大力加强专业化建设,不断提高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队伍的整体素质,要注重调配优秀人才到纪检监察部门工作,大力增强纪检监察人员的整体素质,着力建设一支专业化的纪检监察队伍,加强队伍的培训教育,提高专业化程度。(三)明确职责,创新工作机制。检察机关的纪检监察工作既是执法办案的必要保障,又是全院整体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纪检监察部门和政治处、办公室一样在全院内部是一个相对宏观、具有基本职权即内部监察权的组织协调部门。笔者认为,明确了这个一定位,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工作才能做到职权明晰。这就要求配套制定执行监督办法,对制度落实情况定期检查或不定期抽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同时要严格实施执法办案内部监督相关配套制度、暂扣款物、同步录音录像工作管理方面的监督制度,做到依法、文明、安全办案。在具体工作中还要注重创新机制,完善对执法质量和执法行为的监督和考评,使考评和监督工作贯穿干警执法办案整个流程,实现执法办案全过程监督,从而实行科学合理的奖惩机制,在年终考评中由纪检监察部门根据全年勤政、廉政情况对各部门和全体干警奖优罚劣,形成激励作用。
总之,在新的历史时期,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部门必须把服务检察工作的发展作为反腐倡廉工作的首要职能,切实发挥纪检监察工作的服务保障作用。从事纪检监察的干部一定要认真分析总结过去工作的得与失,结合实际,加强调研,积极搭建和创新载体,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完善考评体系,进行量化管理,充分调动检察干警的积极性、主动性。紧紧围绕本院中心工作,切实发挥纪检监察工作的服务保障作用,不断改进监督制约机制,运用监督管理手段,努力拓展新的工作途径和方法,找准切入点开展工作,为推动基层院建设做出积极努力。
一、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工作现状
目前纪检监察工作的主要有以下四点现状:1、对内部监督的认识模糊。在部分干警的头脑中,对纪检监察工作存在一定的“偏见”,对纪检监察工作意义认识不清,歪曲了纪检监察工作指导思想;2、对内部监督流于形式,监督手段单一。纪检监察的督察更多的是对干警遵守诸如上下班制度、车辆管理、着装等规章制度的监督,还停留在对表面问题的检查上;3、纪检监察的职能发挥不够充分。大多数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工作基本上是处于被动式或应付式,做得较多的是应付上级和本院领导交办的工作;4、纪检监察工作的科技含量很低。以笔者所在检察院为例,纪检监察部门还沿用传统的监督模式进行纸上监督、静态监督、事后监督,已经远不适应发展的需要。
为何会出现以上几点现状,究其原因在于纪检监察机构不健全,工作人员少,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繁杂,少数纪检监察干部主观上或客观上存在消极思想,其能力不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对工作存在畏难情绪,信心不足。
二、加强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
认识到纪检监察工作现状之后,接下来便是探讨如何改变这些现状了。笔者认为首先应当认识到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有了认识才能谈到改进。人民检察院一直被群众誉为最讲理、最公平的地方。人民检察官如产生不廉洁行为,不仅是个人的品质问题,而且是关系到损害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玷污人民检察院形象的大是大非问题。要维护人民检察院的良好形象,使人民检察院严格依法行使职权,离开了纪检监察部门,检察权将失去有效监督,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将会发生。违法违纪事件得不到及时查处,就会使个别检察干警铤而走险,亵渎司法权威,损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从而导致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难以实现。
三、加强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的对策
(一)认真开展教育活动,筑牢思想防线。基层检察干警由于职业的特殊,容易受到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袭,成为各类腐败分子拉拢对象,加之少数干警特权思想严重,自身素质不高,骄蛮自傲,为所欲为,偏离了“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政治方向,甚至目无党纪国法,拉关系、搞人情,图私利,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资本和工具。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制约着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能力的提高。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坚持不懈地加强对基层一线干警的纪律教育和。(二)健全机构,提高专业化建设。一要落实上级要求,建立健全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工作机构,力争提高其地位和影响力。按照上级院及上级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工作机构,制定相关工作规章,建立健全管理制度,针对本单位的具体情况,本着以人为本,从严治检的原则,制定一批具有科学性、针对性,操作性强的规章制度。力求使制度达到细化、量化,任务目标明确,检查落实标准清楚,措施办法具体,奖励惩罚有法可依。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各项法规制度的可操作性,从而使监督管理工作达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二要大力加强专业化建设,不断提高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队伍的整体素质,要注重调配优秀人才到纪检监察部门工作,大力增强纪检监察人员的整体素质,着力建设一支专业化的纪检监察队伍,加强队伍的培训教育,提高专业化程度。(三)明确职责,创新工作机制。检察机关的纪检监察工作既是执法办案的必要保障,又是全院整体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纪检监察部门和政治处、办公室一样在全院内部是一个相对宏观、具有基本职权即内部监察权的组织协调部门。笔者认为,明确了这个一定位,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工作才能做到职权明晰。这就要求配套制定执行监督办法,对制度落实情况定期检查或不定期抽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同时要严格实施执法办案内部监督相关配套制度、暂扣款物、同步录音录像工作管理方面的监督制度,做到依法、文明、安全办案。在具体工作中还要注重创新机制,完善对执法质量和执法行为的监督和考评,使考评和监督工作贯穿干警执法办案整个流程,实现执法办案全过程监督,从而实行科学合理的奖惩机制,在年终考评中由纪检监察部门根据全年勤政、廉政情况对各部门和全体干警奖优罚劣,形成激励作用。
总之,在新的历史时期,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部门必须把服务检察工作的发展作为反腐倡廉工作的首要职能,切实发挥纪检监察工作的服务保障作用。从事纪检监察的干部一定要认真分析总结过去工作的得与失,结合实际,加强调研,积极搭建和创新载体,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完善考评体系,进行量化管理,充分调动检察干警的积极性、主动性。紧紧围绕本院中心工作,切实发挥纪检监察工作的服务保障作用,不断改进监督制约机制,运用监督管理手段,努力拓展新的工作途径和方法,找准切入点开展工作,为推动基层院建设做出积极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