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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过完热闹的新春佳节,就迎来了充满浪漫气息的情人节。说起情人节的礼物,大家都希望能送得别致,送得别出心裁,于是有人打起了保险的主意。保险是爱和责任的表现,那用保险作为情人节礼物送给自己的恋人或者另一半不是一个很好的创意么?
那么,到底能不能为爱情上保险?把保险作为情人节礼物合适吗?
国内“爱情保险”并不保爱情
在国外,就有专门为爱情提供保障的保险产品。据媒体报道,在英国,约20%的新婚夫妻投保爱情保险,每对夫妻每月缴纳5英镑,自保险之日起和睦相处25年,银婚时可领到5000英镑。如果经调解无效离婚,被遗弃方可获3000英镑的补偿金。无独有偶,瑞典也有爱情保单。已婚夫妇每年缴纳一定数额的投保金,到银婚纪念日时,保险公司将一次性给予一笔可观的保险金。25年内如果夫妻间有一人过世,另一人可领到一定数额的抚恤保险金。
而在国内,虽然也有冠以“爱情保险”为名的产品推出,但其本质则是专门针对夫妻或家庭的风险保障需求而设计的人身保险产品。从保险责任范围来看,基本上都属于以夫妻或全体家庭成员为联合被保险人的人寿保险、重大疾病保险或年金保险类的产品,有的还辅以意外、医疗等方面的保障,而并不能为爱情“加锁”。
可以说,国内的“爱情保险”与爱情本身的“保鲜”关系并不大,要是指望通过购买“爱情保险”增加爱情、婚姻的稳定性、甜蜜度,显然并不可能。
投保“爱情保单”有讲究
除了保障内容的差异,投保“爱情保险”前大家还应注意投保时是否具有保险利益。
由于国内的爱情保险多以个人的生命、健康为保险标的,因此往往只限于合法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为自己、配偶或家庭成员购买,而恋爱中的男女由于相互之间一般不具有保险利益,也就不能为对方随意购买人身保险产品。
而且与一般送礼不同的是,买爱情保单可不该为他人投保,而应保障自己。就比如说先生在情人节给太太拿保险来做礼物,就应该给自己上一份足额的保险,虽然表面看来有些“自私”,但实际上,将受益人填写为太太和孩子,才是真正关爱与责任的体现。一旦发生保险事故,家人就能够得到很好的保障,先生的“礼物”就能发挥大作用了。
选择合适的产品也很重要。要让保单体现爱,就应该从家庭的实际需求出发,结合家庭已经具有的保险保障,查缺补漏。就比如刚刚结婚的新婚夫妻,一般正处于事业的上升期,那么此时就该投保重疾险、定期寿险等产品,而结婚五年、十年的和睦夫妻,则不妨为退休生活考虑,可以投保年金保险,待到领取之日,可有比较稳定的收入补充。
当然,我们都知道,爱情用钱是买不来的,也不是仅靠钱就能长久维系的。“爱情保险”本身虽然不能为“爱情”保险,不过夫妻俩通过购买“爱情保险”,即便在将来的婚姻生活中发生了诸如离婚或大病、过早去世、年老而收入下降等保单约定的风险事故,也可以使被保险人或受益人通过领取保险金而避免陷入经济困境,或可维持一定的生活水准。
“人有旦夕祸福”,因而在身体健康、收入稳定的时候未雨绸缪,为自己与自己爱的人买份合适的人身保险,就像之前文中提及的,也是对自己和家人爱与责任的体现。
那么,到底能不能为爱情上保险?把保险作为情人节礼物合适吗?
国内“爱情保险”并不保爱情
在国外,就有专门为爱情提供保障的保险产品。据媒体报道,在英国,约20%的新婚夫妻投保爱情保险,每对夫妻每月缴纳5英镑,自保险之日起和睦相处25年,银婚时可领到5000英镑。如果经调解无效离婚,被遗弃方可获3000英镑的补偿金。无独有偶,瑞典也有爱情保单。已婚夫妇每年缴纳一定数额的投保金,到银婚纪念日时,保险公司将一次性给予一笔可观的保险金。25年内如果夫妻间有一人过世,另一人可领到一定数额的抚恤保险金。
而在国内,虽然也有冠以“爱情保险”为名的产品推出,但其本质则是专门针对夫妻或家庭的风险保障需求而设计的人身保险产品。从保险责任范围来看,基本上都属于以夫妻或全体家庭成员为联合被保险人的人寿保险、重大疾病保险或年金保险类的产品,有的还辅以意外、医疗等方面的保障,而并不能为爱情“加锁”。
可以说,国内的“爱情保险”与爱情本身的“保鲜”关系并不大,要是指望通过购买“爱情保险”增加爱情、婚姻的稳定性、甜蜜度,显然并不可能。
投保“爱情保单”有讲究
除了保障内容的差异,投保“爱情保险”前大家还应注意投保时是否具有保险利益。
由于国内的爱情保险多以个人的生命、健康为保险标的,因此往往只限于合法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为自己、配偶或家庭成员购买,而恋爱中的男女由于相互之间一般不具有保险利益,也就不能为对方随意购买人身保险产品。
而且与一般送礼不同的是,买爱情保单可不该为他人投保,而应保障自己。就比如说先生在情人节给太太拿保险来做礼物,就应该给自己上一份足额的保险,虽然表面看来有些“自私”,但实际上,将受益人填写为太太和孩子,才是真正关爱与责任的体现。一旦发生保险事故,家人就能够得到很好的保障,先生的“礼物”就能发挥大作用了。
选择合适的产品也很重要。要让保单体现爱,就应该从家庭的实际需求出发,结合家庭已经具有的保险保障,查缺补漏。就比如刚刚结婚的新婚夫妻,一般正处于事业的上升期,那么此时就该投保重疾险、定期寿险等产品,而结婚五年、十年的和睦夫妻,则不妨为退休生活考虑,可以投保年金保险,待到领取之日,可有比较稳定的收入补充。
当然,我们都知道,爱情用钱是买不来的,也不是仅靠钱就能长久维系的。“爱情保险”本身虽然不能为“爱情”保险,不过夫妻俩通过购买“爱情保险”,即便在将来的婚姻生活中发生了诸如离婚或大病、过早去世、年老而收入下降等保单约定的风险事故,也可以使被保险人或受益人通过领取保险金而避免陷入经济困境,或可维持一定的生活水准。
“人有旦夕祸福”,因而在身体健康、收入稳定的时候未雨绸缪,为自己与自己爱的人买份合适的人身保险,就像之前文中提及的,也是对自己和家人爱与责任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