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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我到一家电子信息公司工作的第2年,就成为了公司的技术骨干。当初,我曾与公司签订3年期劳动合同。我在公司工作到2年零1个月时,被另一家电子公司看中,并向我发出邀请,打算高薪聘请我。对此,我决定从公司辞职。可当我依法律规定向公司递交书面辞职申请通知书时,公司以合同未到期为由不同意。后来几经交涉,单位勉强同意我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