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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美国胃肠病学会及国际胃肠病学会第一次定义了功能性消化不良(functional dyspepsia,FD),后随着研究的深入,分别于1999年、2006年做出了修正,即罗马Ⅱ及罗马Ⅲ标准。罗马Ⅲ标准中 FD定义为:存在源自胃十二指肠区域的症状,且无任何可以解释这些症状的器质性、系统性或代谢性疾病,主要表现为上腹部疼痛或烧灼感、餐后上腹饱胀及早饱感等症状,可伴食欲不振、嗳气、恶心或呕吐等,以上症状需出现6个月之上,且近3个月持续存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