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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认为,我国法学界对医疗纠纷责任制度的讨论严重受制于传统法学"问题式",现实向法学提出的问题没有在严格的意义上被提出来.而真正的问题如果不能被提出,医疗纠纷就不可能获得根本地解决.法学界对医疗纠纷这一特殊社会问题回应的失灵,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我国法学在充实的表面之下存在着自身的弱点:充分"论证"的外观后面是表述中的沉默、某些概念的空缺、论证里的空白.文章尝试着对这种沉默、空缺、空白及其含义进行"诊断"性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