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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生态建设的主体,是环境保护的重要屏障。近年来,叶县林业局按照省、市林业工作会议指示精神,对照上级林业部门下达的指标任务,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动员全县方方面面的力量,强化工作措施,创新工作机制,加大投入力度,严格督导奖惩,狠抓省级林业生态县创建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仅2009年,县、乡、村、个人累计投入造林资金8500万元,新增造林面积15.26万亩,使全县林地面积累计达到40.6万亩。丘陵区森林覆盖率31.15%,宜林荒山荒地绿化率88%,省级重点生态公益林占丘陵区总面积的12.14%;平原区农田林网控制率97.29%,路沟河渠绿化率97.78%,林木覆盖率19.57%;森林公园占平原区总面积的1.1%,全县古树名木建档率、保护率均达100%,县城(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9.28%;全县86.5%的行政村达到了生态村建设标准;全县林业产值增长幅度连续三年均达到18.64%。按照省政府确定的生态县标准,各项指标已达到或超额完成。2009年10月份顺利通过了省政府检查验收,2009年12月被省政府确定为省级林业生态县,同时受到了平顶山市委、市政府的表彰和奖励。进一步彰显出山清水秀叶常绿——叶县的独有景观。
2010年,为了确保来之不易的创建成果,并使之进一步完善提高,叶县林业局决心做到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确立了再接再厉,奋力拼搏,努力巩固林业生态县创建工作成果,毫不松懈地抓造林绿化,强力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抓重点、抓亮点、出精品,推动林业生态县建设再上新台阶的四点工作发展新思路。
第一,推进林权改革,注重造林实效。结合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林业局指导各乡(镇)切实搞好林地的承包、租赁和流转,最大限度地调动群众造林绿化和保护造林成果的积极性。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县里专门成立了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乡镇也成立了相应机构,为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通过林权改革,全县已有29.2万亩林地流转落实到经营者手中,目前已发证19872本,16899户,发证面积22.81万亩,实现了集体和经营者的双赢。在此基础上,对重点工程实行专业队造林,确保了造林质量。同时,还加大了林业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和推广力度,有24个主栽树种、168个品种目前在叶县安家落户,进一步改善了林业结构,提高了绿化水平。
第二,抓亮点、出精品,典型引路,示范带动。在造林绿化工作中,全县实行了县领导包乡,乡领导包管理区,管理区负责人包村组,村组干部包山头、包地块、包路段、包空档的造林绿化责任制,逐级落实造林工作责任。首先是抓好农田林网的完善,每个乡建设一个万亩示范方,形成栽植规范、林相整齐、田成方、林成网、沟相通、路平坦的田园化风格。其次是抓好通道绿化,实行多林种配置,多树种栽植,达到既有生态效果,又有景观效果。再次是抓好村镇绿化及生态乡、生态村建设,以全县17个新农村建设重点村为生态绿化示范带动村,力争全县所有行政村都达到生态村标准。同时,还强调抓好林业产业工程,主要是抓好经济林园区建设,达到整地生态环保、区域规划合理、栽植科学规范、苗木生长健壮,形成名副其实的山区经济林园区。
第三,进一步落实全民义务植树和古树名木保护工作。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是推进造林绿化进程的重要举措。今年,叶县林业局又组织全县扎实开展了义务植树活动,参与人数达15万人次,建立基地72处,植树56.2万株,为推动全县造林绿化工作起到了重要作用。同时按照生态县建设的要求,林业局把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也纳入了工作重点,通过调查登记,对全县古树名木进行了建档立卡,并建立了保护设施,设有专人看管,使古树名木的保护率和建档率均达到了100%。
第四,抓好林木管护,保护造林成果。林木管护工作是造林绿化成果的保障。为了确保树木栽得上、保得住、能成活,今年,叶县县政府加大了林木管护力度,专门成立了县、乡、村三级林木管护组织,实行了统一领导、专职专责、合理报酬、奖优罚劣的工作机制。县林政管理、森林公安加大林业执法力度,实行了分片包干管理责任制,加强巡查,严格监管,开展了打击破坏林木行为的专项斗争,形成了一种高压态势。同时,叶县林业局还注意抓好森林防火工作:一是强化护林防火宣传,在主要进山口、要道口设立宣传牌,悬挂防火条幅,利用宣传车在林区周围巡逻宣传,营造了浓厚的防火氛围;二是强化机构建设,根据人员变动情况,调整充实了森林防火办公室,并配备了专用车辆;三是强化防火责任,与国有林场主要责任人签订了森林防火责任书;四是严格值班检查,在冬春高火险季节,林区工作人员坚持24小时值班和巡逻制度,严格控制各类人员带火进山,极大地消除了火险隐患。
眼下,叶县的林业生态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得到了上级政府的充分肯定,但是林业局的领导和全体员工并没有为此满足,他们对林业建设工作有独到的认识,林业局局长李国琦总结说,建设生态环境,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是人类生存与发展的根本大计。林业既是生态建设的主体,又是生态安全的保障,更是生态文明的标志,担负着改善生态和林产品供给的双重使命,是人类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绿色纽带,在可持续发展中处于重要地位,在生态建设中处于首要地位,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处于基础地位。搞好造林绿化、改善生态环境,对于提升城市品位、优化投资环境、扩大开放和招商引资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此,我们将以更加旺盛的斗志,更加扎实的工作,迎接叶县林业建设更加美好的明天。
2010年,为了确保来之不易的创建成果,并使之进一步完善提高,叶县林业局决心做到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确立了再接再厉,奋力拼搏,努力巩固林业生态县创建工作成果,毫不松懈地抓造林绿化,强力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抓重点、抓亮点、出精品,推动林业生态县建设再上新台阶的四点工作发展新思路。
第一,推进林权改革,注重造林实效。结合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林业局指导各乡(镇)切实搞好林地的承包、租赁和流转,最大限度地调动群众造林绿化和保护造林成果的积极性。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县里专门成立了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乡镇也成立了相应机构,为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通过林权改革,全县已有29.2万亩林地流转落实到经营者手中,目前已发证19872本,16899户,发证面积22.81万亩,实现了集体和经营者的双赢。在此基础上,对重点工程实行专业队造林,确保了造林质量。同时,还加大了林业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和推广力度,有24个主栽树种、168个品种目前在叶县安家落户,进一步改善了林业结构,提高了绿化水平。
第二,抓亮点、出精品,典型引路,示范带动。在造林绿化工作中,全县实行了县领导包乡,乡领导包管理区,管理区负责人包村组,村组干部包山头、包地块、包路段、包空档的造林绿化责任制,逐级落实造林工作责任。首先是抓好农田林网的完善,每个乡建设一个万亩示范方,形成栽植规范、林相整齐、田成方、林成网、沟相通、路平坦的田园化风格。其次是抓好通道绿化,实行多林种配置,多树种栽植,达到既有生态效果,又有景观效果。再次是抓好村镇绿化及生态乡、生态村建设,以全县17个新农村建设重点村为生态绿化示范带动村,力争全县所有行政村都达到生态村标准。同时,还强调抓好林业产业工程,主要是抓好经济林园区建设,达到整地生态环保、区域规划合理、栽植科学规范、苗木生长健壮,形成名副其实的山区经济林园区。
第三,进一步落实全民义务植树和古树名木保护工作。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是推进造林绿化进程的重要举措。今年,叶县林业局又组织全县扎实开展了义务植树活动,参与人数达15万人次,建立基地72处,植树56.2万株,为推动全县造林绿化工作起到了重要作用。同时按照生态县建设的要求,林业局把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也纳入了工作重点,通过调查登记,对全县古树名木进行了建档立卡,并建立了保护设施,设有专人看管,使古树名木的保护率和建档率均达到了100%。
第四,抓好林木管护,保护造林成果。林木管护工作是造林绿化成果的保障。为了确保树木栽得上、保得住、能成活,今年,叶县县政府加大了林木管护力度,专门成立了县、乡、村三级林木管护组织,实行了统一领导、专职专责、合理报酬、奖优罚劣的工作机制。县林政管理、森林公安加大林业执法力度,实行了分片包干管理责任制,加强巡查,严格监管,开展了打击破坏林木行为的专项斗争,形成了一种高压态势。同时,叶县林业局还注意抓好森林防火工作:一是强化护林防火宣传,在主要进山口、要道口设立宣传牌,悬挂防火条幅,利用宣传车在林区周围巡逻宣传,营造了浓厚的防火氛围;二是强化机构建设,根据人员变动情况,调整充实了森林防火办公室,并配备了专用车辆;三是强化防火责任,与国有林场主要责任人签订了森林防火责任书;四是严格值班检查,在冬春高火险季节,林区工作人员坚持24小时值班和巡逻制度,严格控制各类人员带火进山,极大地消除了火险隐患。
眼下,叶县的林业生态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得到了上级政府的充分肯定,但是林业局的领导和全体员工并没有为此满足,他们对林业建设工作有独到的认识,林业局局长李国琦总结说,建设生态环境,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是人类生存与发展的根本大计。林业既是生态建设的主体,又是生态安全的保障,更是生态文明的标志,担负着改善生态和林产品供给的双重使命,是人类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绿色纽带,在可持续发展中处于重要地位,在生态建设中处于首要地位,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处于基础地位。搞好造林绿化、改善生态环境,对于提升城市品位、优化投资环境、扩大开放和招商引资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此,我们将以更加旺盛的斗志,更加扎实的工作,迎接叶县林业建设更加美好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