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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赵青明)8月9日,内蒙古证监局公布一纸行政处罚决定书,在2016年安源煤业资产重组中,胡志勇通过其女儿得知相关信息后,内幕交易安源煤业非法获利1.12万元,被内蒙古证监局处以3万元罚款。
安源煤业重组失败
2016年5月初,中信证券曹某达等人到安源煤业控股股东江西省能源集团(以下简称“江能集团”)洽谈业务,提到江西铁路投资集团(以下简称“江西铁投”)有意借壳上市,询问江能集团是否有与江西铁投合作的意向。鉴于安源煤业经营亏损,江能集团财务总监李某表示同意接洽。
2016年5月16日,江西铁投子公司兴铁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铁资本”)投资部总监黄某全、投资部副经理刘某凡与李某、安源煤业董事会秘书兰某良、证券部副部长王某水、证券事务代表钱某,就江西铁投资产是否符合上市公司重组条件、交易路径和价格展开讨论,双方初步达成了合作意愿。会后,黄某全向兴铁资本副总经理胡某汇报了会谈情况。
2016年6月22日左右,江能集团与江西铁投基本达成一致意见,商定由江西铁投起草框架协议,同时约请双方主要领导会谈,最后确定框架协议内容。
2016年7月11日上午,江能集团董事长徐某云、李某、兰某良、王某水、钱某与江西铁投董事长熊某斌、胡某、黄某全、刘某凡在江能集团17楼会议室进行深入商谈,就框架协议达成一致意见。下午3点休市后,安源煤业向江西省国资委电话报告上午商谈结果。下午3点半,江能集团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决议通过安源煤业股权转让意向和框架协议,安源煤业向上交所申请停牌,2016年7月12日正式停牌。
2016年7月15日,江能集团与兴铁资本签订《股权转让框架协议》,约定江能集团将其持有的安源煤业39.34%股权以82亿元左右的价款转让给兴铁资本;股权转让完成后,安源煤业与兴铁资本进行资产置换,江能集团再以52亿元左右的价格向兴铁资本购买安源煤业置出资产。
2016年9月10日,安源煤业发布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首次公开筹划中的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公告称,安源煤业拟置出的资产为煤炭行业相关资产,拟置入或购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江西铁投持有的高铁类资产,重大资产重组可能涉及股权转让、资产置換、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配套融资等事项。
2016年9月28日,安源煤业发布公告称,由于拟置入高铁类资产整合存在障碍,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并于9月30日开市起复牌。
内蒙古证监局指出,江能集团筹划出让安源煤业控股权及重大资产置换属于重大事件,构成《证券法》所述内幕信息,形成时间不晚于2016年5月26日,于2016年9月10日公开。
胡志勇内幕交易获利
据调查,兴铁资本副总经理胡某2016年3月开始主持兴铁资本日常工作,张某卿2016年8月兼任兴铁资本总经理后,因其同时在江西铁投任职,兴铁资本日常工作仍主要由胡某负责。在与江能集团谈判过程中,黄某全一直向胡某汇报进展,胡某了解整个谈判过程及进展,是内幕信息知情人。胡志勇是胡某父亲,双方为父女关系,在同城居住。胡志勇帮助胡某照顾孩子,胡志勇与胡某日常交往、通讯频繁。
“胡志勇”账户于1997年1月开立于中信建投证券南昌井冈山大道营业部。2016年5月30日至6月1日,“胡志勇”账户连续三日买入“安源煤业”1.55万股,交易金额6.64万元,9月30日全部卖出,成交金额7.72万元,共获利1.12万元。2016年5月30日上午9点11分,在“胡志勇”账户买入“安源煤业”股票前,胡志勇与胡某有过通话联系。
内蒙古证监局表示,胡志勇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交易“安源煤业”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的规定,构成了内幕交易行为。
胡志勇在陈述申辩意见中提出,在交易“安源煤业”期间与胡某电话联络是因为胡某委托其帮忙料理房屋装修事宜,自己对胡某具体工作内容不知情,也不与胡某谈论工作。胡志勇声称,之所以购买“安源煤业”,是因为当时“安源煤业”的价格在底部。
内蒙古证监局认为,胡某知悉内幕信息,胡志勇与其身份关系特殊,且通话联络与交易行为吻合程度相同,因此对胡志勇的申辩理由不予采纳。最终,内蒙古证监局决定,没收胡志勇违法全部所得,并处以3万元罚款。
安源煤业重组失败
2016年5月初,中信证券曹某达等人到安源煤业控股股东江西省能源集团(以下简称“江能集团”)洽谈业务,提到江西铁路投资集团(以下简称“江西铁投”)有意借壳上市,询问江能集团是否有与江西铁投合作的意向。鉴于安源煤业经营亏损,江能集团财务总监李某表示同意接洽。
2016年5月16日,江西铁投子公司兴铁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铁资本”)投资部总监黄某全、投资部副经理刘某凡与李某、安源煤业董事会秘书兰某良、证券部副部长王某水、证券事务代表钱某,就江西铁投资产是否符合上市公司重组条件、交易路径和价格展开讨论,双方初步达成了合作意愿。会后,黄某全向兴铁资本副总经理胡某汇报了会谈情况。
2016年6月22日左右,江能集团与江西铁投基本达成一致意见,商定由江西铁投起草框架协议,同时约请双方主要领导会谈,最后确定框架协议内容。
2016年7月11日上午,江能集团董事长徐某云、李某、兰某良、王某水、钱某与江西铁投董事长熊某斌、胡某、黄某全、刘某凡在江能集团17楼会议室进行深入商谈,就框架协议达成一致意见。下午3点休市后,安源煤业向江西省国资委电话报告上午商谈结果。下午3点半,江能集团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决议通过安源煤业股权转让意向和框架协议,安源煤业向上交所申请停牌,2016年7月12日正式停牌。
2016年7月15日,江能集团与兴铁资本签订《股权转让框架协议》,约定江能集团将其持有的安源煤业39.34%股权以82亿元左右的价款转让给兴铁资本;股权转让完成后,安源煤业与兴铁资本进行资产置换,江能集团再以52亿元左右的价格向兴铁资本购买安源煤业置出资产。
2016年9月10日,安源煤业发布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首次公开筹划中的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公告称,安源煤业拟置出的资产为煤炭行业相关资产,拟置入或购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江西铁投持有的高铁类资产,重大资产重组可能涉及股权转让、资产置換、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配套融资等事项。
2016年9月28日,安源煤业发布公告称,由于拟置入高铁类资产整合存在障碍,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并于9月30日开市起复牌。
内蒙古证监局指出,江能集团筹划出让安源煤业控股权及重大资产置换属于重大事件,构成《证券法》所述内幕信息,形成时间不晚于2016年5月26日,于2016年9月10日公开。
胡志勇内幕交易获利
据调查,兴铁资本副总经理胡某2016年3月开始主持兴铁资本日常工作,张某卿2016年8月兼任兴铁资本总经理后,因其同时在江西铁投任职,兴铁资本日常工作仍主要由胡某负责。在与江能集团谈判过程中,黄某全一直向胡某汇报进展,胡某了解整个谈判过程及进展,是内幕信息知情人。胡志勇是胡某父亲,双方为父女关系,在同城居住。胡志勇帮助胡某照顾孩子,胡志勇与胡某日常交往、通讯频繁。
“胡志勇”账户于1997年1月开立于中信建投证券南昌井冈山大道营业部。2016年5月30日至6月1日,“胡志勇”账户连续三日买入“安源煤业”1.55万股,交易金额6.64万元,9月30日全部卖出,成交金额7.72万元,共获利1.12万元。2016年5月30日上午9点11分,在“胡志勇”账户买入“安源煤业”股票前,胡志勇与胡某有过通话联系。
内蒙古证监局表示,胡志勇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交易“安源煤业”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的规定,构成了内幕交易行为。
胡志勇在陈述申辩意见中提出,在交易“安源煤业”期间与胡某电话联络是因为胡某委托其帮忙料理房屋装修事宜,自己对胡某具体工作内容不知情,也不与胡某谈论工作。胡志勇声称,之所以购买“安源煤业”,是因为当时“安源煤业”的价格在底部。
内蒙古证监局认为,胡某知悉内幕信息,胡志勇与其身份关系特殊,且通话联络与交易行为吻合程度相同,因此对胡志勇的申辩理由不予采纳。最终,内蒙古证监局决定,没收胡志勇违法全部所得,并处以3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