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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四大报告中明确指出:“高度重视法制建设。加强立法工作,特别是抓紧制定与完善保障改革开放、加强宏观经济管理、规范微观经济行为的法律和法规,这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迫切要求。”这段精辟的论述深刻揭示了法制与市场经济的内在关系.指明了法制建设必须适应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迫切要求。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已制定实施了一系列法律和法规,对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对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都发挥了重要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