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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浙江省新昌县水利局召开“无违建河道”创建工作推进会,贯彻落实《浙江省“无违建县(市、区)”创建标准》(2018年版)文件(涉河违建处置部分)精神,部署安排2018年度“无违建河道”创建工作任务.会议对取得的成绩表示肯定,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反馈,要求各责任主体对照省、市、县无违建河道创建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