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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汉语是古人用于交际的汉语。了解中国的文化精髓自然是要读好多古代名家名作,可这些文字的运用和我们现代汉语有着好多不同之处,在探讨古汉语之前我们就必须弄清古汉语是什么。
其实,古汉语和现代汉语在构词上是相同的,多种音节形式的词在古汉语中都客观存在着,但哪类词占据多数,古今汉语又有很大的不同:现代汉语中双音节词很多,而古代汉语中,除少数固定词汇,则以单音节词为主,通常一个字就是一个词,因此在古汉语中,有时两个字连在一起,很容易让人误解为现代汉语中的双音节词,结果导致理解错误.除此现象外,还有在古汉语中有一类词语,它们的使用没有一定的规律,可能用这个字表示某个意思,也可能使用一个同音字表示那个意思,这个同音字就是通假字。
中学生的语感较弱,尤其是初中低年级,他们读的古文有限,难度也不强,但尽管如此还是有很多东西似是而非,不能熟悉文言的意思,尽管在中学中对于文言掌握程度的考核较少,可为了给他们以后学习语言奠定基础,就必须在开始阶段,指导他们阅读方法,对中学生而言,掌握实词中的古今异义和通假字是最基础的,在此就对通假字的认识略抒薄见。
什么是通假字呢?古人在造字的时候,造出一个字,表达一个意思,可是该用哪个字表示某意思呢?有时候是有一定规律的;但是有一些字还在形成当中,没有一定规律,可能用这个字表示某个意思,也可能使用一个同音字表示那个意思,这个同音字就是“通假字”,通假字所代替的那个字就叫做“本字”。例如“甚矣,汝之不惠”(《愚公》),在当时,在一般情况下使用“慧”表示智慧,但是,有时候也可以使用“惠”去表示,于是“惠”就成了“慧”的通假字。又例如“列缺霹雳,丘峦崩摧。”(《天姥》),按照一般的情况,应该写成“裂缺”,但是在古代,也可以使用“列”代替“裂”。于是“列”就成了本字“裂”的通假字。这个办法一直保存了下来,以致20世纪的孙中山先生也按照这个办法写,如“予三十年前所主唱之三民主义、五权宪法,为诸先烈所不惜牺牲生命以争之者,其不获实行也如故(《黄花冈》)” “唱”就是“倡”的通假字。
古人使用通假字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原来的字,能够代表很多意义。后来为了减轻这个字的负担,便造了一个新字,可是,古书上还是旧字。在后来的人看来,那旧字便是通假字,新字是本字。例如“板印书籍,唐人尚未盛为之。”(《活板》)“版”那个时候使用“板”。“板”可以表示木板,也可以表示印版。后来为了减轻“板”的负担,专门造了一个“版”字表示印版,于是“板”成了“版”的通假字,“版”便是本字。
在多数的情况下,通假字和本字的读音是一样的,因为通假字就是本字的同音字。可是,由于从古到今,读音有了很大的变化,所以有的通假字和本字的读音不一致。例如“彼童子之师,授之书而习其句读者,非吾所謂传其道解其惑者也(《师说》)”,通假字“读”代替了本字“逗”。“读”音dú,“逗”音dòu。
通假又叫通借,前人也称为假借,是古人用字写词时本有其字而不用,却用一个音同音近的字来代替的现象。原本当用的字叫本字,临时用来替代本字的那个字叫通假字或通借字(简称借字)。例如: 庄公寤生,惊姜氏。(《郑伯克段于鄢》)
十分明显,例中的“寤”本应用“牾”,牾训逆,牾生即逆生。然而这些文句的作者没有用本来该用的字,而用了意思毫不相干只是音同音近的字来代替。这就是古书中的所谓通假现象。这里的“寤”是通假字,“牾”则为它的本字。
通借虽然前人也谓之假借,也是“依声托事”而借音表义,但是它与六书之一的“假借”是不同的。六书中的假借是造字的一种法则,是不给某些词造专门书写符号而借用他词书写符来替代的法则,是“本无其字”的“依声托事”,没有所谓本字可言(后世再造本字者除外);通借则是古人用字的一种变通现象,即放着本字不用而临时借用音同音近的他字来替代,是“本有其字”的“依声托事”。
为什么会产生本有其字而不用的通假现象呢?原因很多。从根本上说,汉字虽然是以象形、象意为基础发展起来的表意文字体系,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它并不能实现形与义的完全统一,因而在造字之初便有了假借。这说明汉字作为记录汉语的符号,本来就是允许和存在着借音表义的。用字的通假和造字的假借虽有不同,但在借音表义这一点上并没有本质的区别。只要在使用过程中能做到约定俗成、得到社会的公认就不会造成交际的障碍。因此,某些通假现象在某个时代通行,当时的人们习以为常,并不以之为怪。在没有正字法、也没有能促进用字规范化的工具书的古代,人们用字不像后世那样严格。另外,汉字在隶变之后,字形的直观表义功能已不复存在,音同音近的字又多,形体也难记,人们在仓猝下笔之际不及熟计,也自然易写“别字”,正如郑玄所说的:“其始书也,仓卒无其字,或以声类比方假借为之,趣于近之而已。”至于有的典籍书已亡佚,后来只能根据某人的口授再笔录流传,笔录之时,也容易注重声而忽视字形。某些“别字”流传久了,也就渐渐相沿成了习惯,所以古书中的许多通假字与其本字之间的对应关系(即某通某)是相当固定的。
古书中大量使用通假字,是造成古书难读的原因之一。碰到通假字定要打破其字表的束缚,“以声求义”,找同它的本义,不能望文生义而“硬解”。清代学者王念孙说得好:“字之声同声近者,经传往往假借。学者以声求义,破其假借之字而读之以本字,则涣然冰释;如其假借之字而强为解,则诘 为病矣。”前人将上面所举例①“庄公寤生”的“寤”即如其字面解为“寐寤”,“谓武姜寐时生庄公,至寤时始觉其生。”一觉醒来孩子已生下,又何“惊”之有?所以这样的解释是“以文害辞”,可见明通假对阅读古书的重要。
其实,古汉语和现代汉语在构词上是相同的,多种音节形式的词在古汉语中都客观存在着,但哪类词占据多数,古今汉语又有很大的不同:现代汉语中双音节词很多,而古代汉语中,除少数固定词汇,则以单音节词为主,通常一个字就是一个词,因此在古汉语中,有时两个字连在一起,很容易让人误解为现代汉语中的双音节词,结果导致理解错误.除此现象外,还有在古汉语中有一类词语,它们的使用没有一定的规律,可能用这个字表示某个意思,也可能使用一个同音字表示那个意思,这个同音字就是通假字。
中学生的语感较弱,尤其是初中低年级,他们读的古文有限,难度也不强,但尽管如此还是有很多东西似是而非,不能熟悉文言的意思,尽管在中学中对于文言掌握程度的考核较少,可为了给他们以后学习语言奠定基础,就必须在开始阶段,指导他们阅读方法,对中学生而言,掌握实词中的古今异义和通假字是最基础的,在此就对通假字的认识略抒薄见。
什么是通假字呢?古人在造字的时候,造出一个字,表达一个意思,可是该用哪个字表示某意思呢?有时候是有一定规律的;但是有一些字还在形成当中,没有一定规律,可能用这个字表示某个意思,也可能使用一个同音字表示那个意思,这个同音字就是“通假字”,通假字所代替的那个字就叫做“本字”。例如“甚矣,汝之不惠”(《愚公》),在当时,在一般情况下使用“慧”表示智慧,但是,有时候也可以使用“惠”去表示,于是“惠”就成了“慧”的通假字。又例如“列缺霹雳,丘峦崩摧。”(《天姥》),按照一般的情况,应该写成“裂缺”,但是在古代,也可以使用“列”代替“裂”。于是“列”就成了本字“裂”的通假字。这个办法一直保存了下来,以致20世纪的孙中山先生也按照这个办法写,如“予三十年前所主唱之三民主义、五权宪法,为诸先烈所不惜牺牲生命以争之者,其不获实行也如故(《黄花冈》)” “唱”就是“倡”的通假字。
古人使用通假字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原来的字,能够代表很多意义。后来为了减轻这个字的负担,便造了一个新字,可是,古书上还是旧字。在后来的人看来,那旧字便是通假字,新字是本字。例如“板印书籍,唐人尚未盛为之。”(《活板》)“版”那个时候使用“板”。“板”可以表示木板,也可以表示印版。后来为了减轻“板”的负担,专门造了一个“版”字表示印版,于是“板”成了“版”的通假字,“版”便是本字。
在多数的情况下,通假字和本字的读音是一样的,因为通假字就是本字的同音字。可是,由于从古到今,读音有了很大的变化,所以有的通假字和本字的读音不一致。例如“彼童子之师,授之书而习其句读者,非吾所謂传其道解其惑者也(《师说》)”,通假字“读”代替了本字“逗”。“读”音dú,“逗”音dòu。
通假又叫通借,前人也称为假借,是古人用字写词时本有其字而不用,却用一个音同音近的字来代替的现象。原本当用的字叫本字,临时用来替代本字的那个字叫通假字或通借字(简称借字)。例如: 庄公寤生,惊姜氏。(《郑伯克段于鄢》)
十分明显,例中的“寤”本应用“牾”,牾训逆,牾生即逆生。然而这些文句的作者没有用本来该用的字,而用了意思毫不相干只是音同音近的字来代替。这就是古书中的所谓通假现象。这里的“寤”是通假字,“牾”则为它的本字。
通借虽然前人也谓之假借,也是“依声托事”而借音表义,但是它与六书之一的“假借”是不同的。六书中的假借是造字的一种法则,是不给某些词造专门书写符号而借用他词书写符来替代的法则,是“本无其字”的“依声托事”,没有所谓本字可言(后世再造本字者除外);通借则是古人用字的一种变通现象,即放着本字不用而临时借用音同音近的他字来替代,是“本有其字”的“依声托事”。
为什么会产生本有其字而不用的通假现象呢?原因很多。从根本上说,汉字虽然是以象形、象意为基础发展起来的表意文字体系,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它并不能实现形与义的完全统一,因而在造字之初便有了假借。这说明汉字作为记录汉语的符号,本来就是允许和存在着借音表义的。用字的通假和造字的假借虽有不同,但在借音表义这一点上并没有本质的区别。只要在使用过程中能做到约定俗成、得到社会的公认就不会造成交际的障碍。因此,某些通假现象在某个时代通行,当时的人们习以为常,并不以之为怪。在没有正字法、也没有能促进用字规范化的工具书的古代,人们用字不像后世那样严格。另外,汉字在隶变之后,字形的直观表义功能已不复存在,音同音近的字又多,形体也难记,人们在仓猝下笔之际不及熟计,也自然易写“别字”,正如郑玄所说的:“其始书也,仓卒无其字,或以声类比方假借为之,趣于近之而已。”至于有的典籍书已亡佚,后来只能根据某人的口授再笔录流传,笔录之时,也容易注重声而忽视字形。某些“别字”流传久了,也就渐渐相沿成了习惯,所以古书中的许多通假字与其本字之间的对应关系(即某通某)是相当固定的。
古书中大量使用通假字,是造成古书难读的原因之一。碰到通假字定要打破其字表的束缚,“以声求义”,找同它的本义,不能望文生义而“硬解”。清代学者王念孙说得好:“字之声同声近者,经传往往假借。学者以声求义,破其假借之字而读之以本字,则涣然冰释;如其假借之字而强为解,则诘 为病矣。”前人将上面所举例①“庄公寤生”的“寤”即如其字面解为“寐寤”,“谓武姜寐时生庄公,至寤时始觉其生。”一觉醒来孩子已生下,又何“惊”之有?所以这样的解释是“以文害辞”,可见明通假对阅读古书的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