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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07年8月29日证监国合字[2007]29号新疆新鑫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你公司报送的《新疆新鑫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并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申请报告》及有关申请文件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