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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要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把握发展规律、创新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方式、破解发展难题,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文化大繁荣,首先要求出版大繁荣。出版业作为文化内容生产的源头,提供什么样的先进文化,提供的文化内容能否满足人民群众的要求,出版的各项工作是否有利于“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都是事关文化大繁荣的大事。出版业要有大发展,必然会触及一些深层次的问题,一些长期困扰出版业发展的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只有靠出版创新,这也是对出版界提出更高的要求。
出版的创新有许多方面,包括:体制创新,机制的创新,利用著作权的保护,出版技术创新,出版组织创新。这里谈谈所能想到的出版创新需要解决的问题:
公益性文化事业与文化企业关系问题。长期以来,出版单位一直存在“事业与企业”的矛盾,企事不分、机制不活、目标不明确、公共服务滞后,效率不高,这与文化大繁荣的要求有一定的差距。对已经明确的公益性出版单位,在政策、待遇等方面与其他出版单位又有很大的差别,尤其缺乏有效的考核、激励和约束机制。另外,一些单位打擦边球,有些甚至形成新的行业垄断,这与当初改革的初衷有一定的出入,更不利于文化创新。
国有和民营的问题。在出版业中,出版单位,还分国有和民营,两者的待遇和管理方式也有很大的不同。如何消除两者的差别,如何看待出版发行单位,以及如何看待文化生产力要素,如何激发全民族的文化创新活力,今天看来,不能只停留在所有制的层面上,应该从先进文化建设的高度,着眼于文化大繁荣的贡献力上,公平、公正地看待每一个文化生产力要素,保护好文化创新的积极性,这样才有利于“增强文化发展活力”,有利于“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
制定有效的预防机制的问题。跟风出版、恶俗炒作等不良现象,深究起来,是因为缺乏创新,只有靠模仿、靠炒作来制造轰动,有的甚至杜撰新概念、新术语,有的貌似新颖,实际上完全是拼凑而成,结果不被市场所接受,造成资源浪费,甚至损害了出版业的形象。跟风出版、恶俗炒作等不良现象,实际上是出版的大忌,是一种反出版行为。对出版业中的不良现象,不能全靠市场,让它自生自灭,等它泛滥成灾,才采取措施,这样,不利于文化生产力的发展,不符合出版大繁荣的要求。应该制定有效的预防机制,从源头上防止不良现象的发生,鼓励创新,“营造有利于出精品、出人才、出效益的环境”。
如何保护出版创新。利用著作权保护是保护出版创新的一种有效方式。盗版本质上是对出版创新的损害,对原创作者的损害,已逐渐成为人们的共识。同时,另一种“盗版”不容忽视。近些年,一些影视作品甚至春晚节目的某些情节侵犯著作权被暴光,这都值得我们深思。如何将出版物中好的创意以老百姓喜闻乐见的形式传播出来,这里既有出版传播创新的问题,还有一个如何保证其他艺术样式保持原创作艺术品位的问题。例如,过去,影视作品对出版物往往一次性买断,至于改编后的影视作品是否符合原作的本意,是否体现原作的艺术魅力,就与原作无关了。对于有些改编后的影视作品,作者只能望而兴叹。保护作者的创意,保持原作品的艺术魅力,保护出版创新的积极性,这也是出版大繁荣的要求。
新闻出版业与广播、影视、电信等行业的关系问题。随着传媒领域市场竞争的加剧,造成大量人力、物力、资金、资源的浪费,以及近些年西方兴起的产业并购、重组,其优点和弊端,都值得我们关注。在当前产业链密切、产业融合力度加大趋势下,由于历史以及体制的原因,我国出版业在今后的发展上,一些出版企业难免与其他行业的企业发生矛盾,甚至有些问题很尖锐,这都是出版创新会遇到,且不能不面对的问题。
实际上,我们如果站在“时代的高起点上”,站在“繁荣文化”的高度,着眼于“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许多问题就会迎刃而解。我们要下力气,消除阻碍文化创新的因素,抓住历史机遇,以锐意改革创新的精神,推动出版业又快又好地发展。(作者单位:中国出版科学研究所)
文化大繁荣,首先要求出版大繁荣。出版业作为文化内容生产的源头,提供什么样的先进文化,提供的文化内容能否满足人民群众的要求,出版的各项工作是否有利于“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都是事关文化大繁荣的大事。出版业要有大发展,必然会触及一些深层次的问题,一些长期困扰出版业发展的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只有靠出版创新,这也是对出版界提出更高的要求。
出版的创新有许多方面,包括:体制创新,机制的创新,利用著作权的保护,出版技术创新,出版组织创新。这里谈谈所能想到的出版创新需要解决的问题:
公益性文化事业与文化企业关系问题。长期以来,出版单位一直存在“事业与企业”的矛盾,企事不分、机制不活、目标不明确、公共服务滞后,效率不高,这与文化大繁荣的要求有一定的差距。对已经明确的公益性出版单位,在政策、待遇等方面与其他出版单位又有很大的差别,尤其缺乏有效的考核、激励和约束机制。另外,一些单位打擦边球,有些甚至形成新的行业垄断,这与当初改革的初衷有一定的出入,更不利于文化创新。
国有和民营的问题。在出版业中,出版单位,还分国有和民营,两者的待遇和管理方式也有很大的不同。如何消除两者的差别,如何看待出版发行单位,以及如何看待文化生产力要素,如何激发全民族的文化创新活力,今天看来,不能只停留在所有制的层面上,应该从先进文化建设的高度,着眼于文化大繁荣的贡献力上,公平、公正地看待每一个文化生产力要素,保护好文化创新的积极性,这样才有利于“增强文化发展活力”,有利于“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
制定有效的预防机制的问题。跟风出版、恶俗炒作等不良现象,深究起来,是因为缺乏创新,只有靠模仿、靠炒作来制造轰动,有的甚至杜撰新概念、新术语,有的貌似新颖,实际上完全是拼凑而成,结果不被市场所接受,造成资源浪费,甚至损害了出版业的形象。跟风出版、恶俗炒作等不良现象,实际上是出版的大忌,是一种反出版行为。对出版业中的不良现象,不能全靠市场,让它自生自灭,等它泛滥成灾,才采取措施,这样,不利于文化生产力的发展,不符合出版大繁荣的要求。应该制定有效的预防机制,从源头上防止不良现象的发生,鼓励创新,“营造有利于出精品、出人才、出效益的环境”。
如何保护出版创新。利用著作权保护是保护出版创新的一种有效方式。盗版本质上是对出版创新的损害,对原创作者的损害,已逐渐成为人们的共识。同时,另一种“盗版”不容忽视。近些年,一些影视作品甚至春晚节目的某些情节侵犯著作权被暴光,这都值得我们深思。如何将出版物中好的创意以老百姓喜闻乐见的形式传播出来,这里既有出版传播创新的问题,还有一个如何保证其他艺术样式保持原创作艺术品位的问题。例如,过去,影视作品对出版物往往一次性买断,至于改编后的影视作品是否符合原作的本意,是否体现原作的艺术魅力,就与原作无关了。对于有些改编后的影视作品,作者只能望而兴叹。保护作者的创意,保持原作品的艺术魅力,保护出版创新的积极性,这也是出版大繁荣的要求。
新闻出版业与广播、影视、电信等行业的关系问题。随着传媒领域市场竞争的加剧,造成大量人力、物力、资金、资源的浪费,以及近些年西方兴起的产业并购、重组,其优点和弊端,都值得我们关注。在当前产业链密切、产业融合力度加大趋势下,由于历史以及体制的原因,我国出版业在今后的发展上,一些出版企业难免与其他行业的企业发生矛盾,甚至有些问题很尖锐,这都是出版创新会遇到,且不能不面对的问题。
实际上,我们如果站在“时代的高起点上”,站在“繁荣文化”的高度,着眼于“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许多问题就会迎刃而解。我们要下力气,消除阻碍文化创新的因素,抓住历史机遇,以锐意改革创新的精神,推动出版业又快又好地发展。(作者单位:中国出版科学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