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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要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要实现这一目标,必须深化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通过实施股份制改造,把国有企业转变为投资主体多元化的股份制公司,进而建立起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真正的现代企业制度。推进这一改革,需要破解诸多难题,而支付“改革成本”,就是其中最为艰难的一个“瓶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