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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2011年,教育部出台了《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纲要”对中小学书法教育中的评价问题明确指出——要发挥评价的发展性功能,旨在激励学生学习书法的兴趣,养成良好的书写习惯,提高书写水平和审美情趣。中学要关注书写练习的坚持和书写水平的持续提高。
“纲要”明确指出了中小学书法教育评价的目的和重点,然而作为中学一线书法教师,如何设计并落实好课堂教学评价,变革传统书法课堂教学以“双姿规范”和“书写效果”为主的“二元并行”评价模式,让评价走向“多元”,更好地促进学生学习发展?这是当前在中学书法教育环境极不完善情况下的一个严峻课题,笔者在几年的初中硬笔书法教学实践中,通过不断摸索,反思总结,探索了书法学科教学评价模式由“二元并行”走向“三维多元”,评价模式的变革使学生的书法课学习产生了更多的效益,笔者愿在此分享,以期“抛砖引玉”。
关键词:教学评价 二元并行 走向 三维多元 效益
自书法课进入中小学校园以来,通过书法课教学培养学生正确的“双姿”习惯,提高中小学生书写水平就成为了书法教师们一直以来的研修课题。这也可以说是书法课的主要任务和教学目标,于是,书法课的评价就紧紧围绕“双姿规范”和“书写效果”展开,并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双姿规范”和“书写效果”这种“二元并行”的评价模式都是书法课教学评价的主流模式,然而,随着“核心素养”的提出,“评价时代”的到来,书法课堂教学仅仅以“双姿规范”和“书写效果”评价作为教学评价的依据,显然没有做到“与时俱进”,忽视了评价的“发展性”功能,难以更好地发挥“以评促学”的作用。
笔者认为,书法课堂的评价不应仅仅是注重学生“双姿规范”和“书写效果”的“二元并行”评价,二者固然重要,但新课程的教学理念要求我们评价要多元化,为促进学生发展而评价。因此,笔者在几年来的教学实践中,由最初的“双姿规范”和“书写效果”的“二元并行”评价,发展为设计书法学科学习评价表,改进评价机制,制定评价标准,力求进行多元化评价,让评价更好地促进学生的发展,使学生的书法课学习产生更多的效益。
根据书法学科的特点,笔者设计了“三维多元评价表”(图1),从学生的“学习态度”,“学习能力”,“学习效果”三个维度出发,层层递进,进行多元化评价,评价采用等第评价法,即A(优秀)、B(良好)、C(合格)、D(待合格)四项,而评价角度也以学生自身为出发点,分为“自评”、“组评”、“师评”、“总评”,力求使学生学习更为自觉,更有方向,更加注重学习的基础奠定、过程体验和良好学习能力的形成!接下来笔者以初中硬笔书法课教学为例,具体说说“三维多元”评价模式的评价内容与评价效益。
一、评价第一维度,“学习态度”评价,打好书法学习根基
“学习态度”评价包括“学前学具准备”、“双姿与纪律表现”和“书写专注程度”三项内容。
1、学前学具准备,学具齐全,合乎要求
硬笔书法学具包括教材,练字本,书写用笔的准备。笔者通过几年的硬笔书法课教学实践发现,“学前学具准备”看似普通,却是反映学生学习书法课态度的一件大事,学习态度端正的学生每次上书法课前都会按教师要求把学具准备齐全,而学习态度较差的同学不是忘记了作业本,就是没有准备好练字用笔,或者以其它不符合练字要求的笔进行替代,如笔者的硬笔书法课要求学生准备0.7芯水笔,因为它可以写出笔画的粗细轻重变化,能较好地表现笔画形态和例字字形,但一些学生虽准备了笔,却是0.5粗度甚至更小粗度的笔,完全不合乎用笔要求,无法表现出笔画形态和字形,使练字效果大打折扣!因此,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一个不愿认真准备好学具的学生在学习态度方面肯定是不端正的。
2、双姿与纪律表现,双姿良好,遵守纪律
“双姿”是指书法学习的坐姿与握笔姿势(图2),中小学书法课的坐姿要求是“头正、身直、臂开、足平”,即头部端正,身体自然坐直,两臂分开平架于书桌上,两脚自然放平。这种坐姿实际是中小学生课堂的规范坐姿,一直被视为学习仪态端正的表现,而握笔姿势是指在握笔写字时的合理姿势,一般学生在小学一年级初学写字时就要培养正确的握姿,初中生握姿已经形成,即使姿势不对,也很难纠正,因此教师不必过分强调握姿,但要求坐姿必须规范,这是让学生意识到课堂学习是一件严肃而庄重的事情,不能随意对待,是学习态度端正的一种体现。
书法课是用眼,用脑,动手实践的课程,除去教师授课时与学生的互动交流,至少要留出半节课时间给学生练字和教师讲评作业等使用,但是初中生特别是刚升入初中的七年级学生,他们往往喜欢交流学习心得,有时交流内容难免超出学习范围,影响了自己和他人的练字时间,因此,良好的课堂纪律是保证学生认真练字的前提,是评价学生学习态度的重要指标之一,不容忽视!
3、书写专注程度,书写专注,力求精准
书写训练在书法课中是十分重要的组成环节,上文提到过,一节书法课应该留给学生至少半节课的时间练字,让他们对课堂所学的知识点和书写技法有比较充分的消化理解,这样才能产生比较理想的学习效果,然而,几年来的课堂教学实践让笔者发现,学生的书写专注程度是关系到练字效果好坏的重要组成因素,本文所说的“书写专注程度”是指学生投入书写训练的认真程度,一部分学生虽然看似学具齐备,纪律也好,而在书写训练时他们却抱着完成作业就好,不求字形练习达到精准的学习态度,以至于每次作业虽然完成,但收效甚微,使自己的书写水平长期陷于“原地踏步”,却不见“持续提高”。
笔者认为,学习态度是任何學科学习取得成败的关键,在书法学科中,就可以具体表现为“学前学具准备”、“课堂纪律表现”、“书写专注程度”三项指标,相对于传统书法课堂的组织教学,“学习态度”评价明确了学生在学前和学中应该以怎样学习态度进行学习,为学生指明了努力方向,能更好地帮助学生形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学习品质。 二、评价第二维度,“学习能力”评价,培养书法学习能力
书法课的“学习能力”包括“观察比较能力”,“探究分析能力”和“运笔表现能力”。
1、观察比较能力,用心观察,认真比较
众所周知,书法的学习首先在于对字帖中字形进行仔细的观察,唐代书法家孙过庭在其《书谱》中曾言 :察之者尚精,拟之者贵似。意即对书法字形的笔画、结构等观察要精准,而临写时应做到形神酷似。因此培养学生良好的“观察比较能力”,引导学生对字帖上的笔画写法和例字字形仔细观察,认真揣摩,才能帮助学生抓住字形特征,进而在摹写和临帖时做到准确。
例如:在硬笔行楷字笔画学习中,教师通过要求学生对楷书和行楷书在基本笔画上的对比观察,要求学生找出其中的不同(图3),学生在用心观察,认真比较后就会发现,行楷笔画有“附钩”与“牵丝”、“直连笔画”形态的出现,这些特点明显不同于楷书笔画分明,笔笔独立的特征。
2、探究分析能力,肯于探究,动脑分析
行楷书笔画为什么要写出“附钩”、“牵丝”与“直连笔画”?假如由教师直接告诉学生答案,学生的书法学习便不会形成探究分析能力,学生可能通过教师的讲解“学会”,而教师却扼杀了学生的“会学”。因此,学生是否肯于探究,动脑分析,既是衡量教师是否“会教”,也是衡量学生是否“会学”的一个重要指标。
3、运笔表现能力,用笔熟练,表现精准
书法课中所学的笔画或例字写法,学生是否会运笔书写,是学生学习能力的一种重要体现。书法课的运笔学习不同于语文课的写字学习,前者侧重于书写技法的训练,要求用笔熟练,能精准表现字帖中的笔画或例字形态,达到美觀的程度,而语文课中的写字学习主要是识字与按照规范的笔顺写字,做到能够准确认读即可,不强调字形达到精准及美观。因而在学习的目的和要求上,二者存在很大的差别。
笔者认为,学习能力的评价是建立在学习态度评价基础上的第二层次评价维度,这一维度的评价通过帮助学生形成“观察比较能力”,“探究分析能力”和“运笔表现能力”三个能力,帮助学生形成较强的书法学习与探究能力。
三、评价第三维度,“学习效果”评价,提高书法学习水平
本文所说的“学习效果”评价包括“双姿规范程度”、“描临作业呈现”,“命题书写呈现”三项评价内容。
1、双姿规范程度,双姿良好,贵在坚持
学生通过书法课的学习,是否形成了良好的“双姿规范”?笔者认为这是书法课学习成效的重要体现之一,虽然前文提到过中学生的“握姿”经小学阶段已经形成,出现了错误很难纠正,不必做强制要求,但“坐姿”必须要规范,不良的“坐姿”会造成还在身体发育阶段的初中生脊柱弯曲或眼睛近视,所以不能忽视,一位合格的书法教师在学生听课及书写中如发现“双姿”错误,必须要提醒!让学生形成坚持良好“双姿”的意识。
2、描临作业呈现,描写准确,临写逼真
硬笔书法学习和毛笔书法学习的相同之处在于,都要进行描红与临写的训练,而且都要求做到“描写准确,临写逼真”。教师在向学生示范过如何进行描红与临写之后,学生的课堂作业主要以描红和临写训练为主,可以说,从基本笔画形态到偏旁部首训练,再到间架结构练习,这是书法课学习必经的几个阶段,然而每一阶段的训练都需要“描临”结合,“描临”准确与否就是评价学生课堂学习效果的依据之一。
3、命题书写呈现,勤于自测,不断提升
检验学生书法学习最终效果的形式就是命题书写呈现,传统书法课教学通常以考试的形式进行,即教师在书法试卷中指定考试的文字内容,并要求学生以指定的书体和篇章格式进行书写,这是最能体现学生通过书法学习达到何种书写水平的方式,也可以说是评价学生书法学习水平达到何种程度的主要依据。然而命题考试无疑给学生形成较大的书写压力,笔者的做法是在书法课上引导学生展开随堂自测,如笔者任教的七年级学生有《初中生经典诵读200篇》一书,笔者经常在硬笔书法课上对书中的经典诗词短文进行现场书写示范,当学生看到教师能够把书中的印刷体用规范美观的楷书写出来,赞叹仰慕之情便油然而生,练好字的欲望变得更加强烈,便也纷纷加入到随堂自测书写当中来,化被动考试为主动自测,这样的书法学习效果可想而知。
“学习效果”这一维度评价是建立在前面“学习态度”与“学习能力”两个维度基础之上的,通过“双姿规范程度”,“描临作业呈现”,“命题书写呈现”三元评价,使学生的书法学习水平得到持续的提升。
长期以来,“双姿规范”和“书写效果”的“二元并行”评价模式一直占据书法课教学评价的主导地位,虽然这种传统的评价模式直接以教学目标的达成为基准,却对学生书法学习的基础奠定和过程培养缺乏应有的关注,其课堂评价效益相对有限,而笔者通过多年的课堂教学实践总结的“三维多元”评价法(图4)根据书法学科的教学特点,以“学习态度”评价为基础,“学习能力”评价为途径,“学习效果”评价为目标,比传统的“二元并行”评价法更加关注学生学习成长评价的整体性和过程性,让学生在书法课中能够取得更多的学习效益。当然,“三维多元”评价法还有较大的完善上升空间,希望广大书法教育工作者提出宝贵的意见与建议,让我们共同为书法教育的进一步发展做出自已应有的贡献,让书法课的育人功能得到更好的发挥!
参考文献:
[1]《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EB/OL].中国网(http://www.china.com.cn/),2013
[2]潘运告.《中国历代书论选》[M].湖南美术出版社,1996
(余姚市姚北实验学校 浙江宁波)
“纲要”明确指出了中小学书法教育评价的目的和重点,然而作为中学一线书法教师,如何设计并落实好课堂教学评价,变革传统书法课堂教学以“双姿规范”和“书写效果”为主的“二元并行”评价模式,让评价走向“多元”,更好地促进学生学习发展?这是当前在中学书法教育环境极不完善情况下的一个严峻课题,笔者在几年的初中硬笔书法教学实践中,通过不断摸索,反思总结,探索了书法学科教学评价模式由“二元并行”走向“三维多元”,评价模式的变革使学生的书法课学习产生了更多的效益,笔者愿在此分享,以期“抛砖引玉”。
关键词:教学评价 二元并行 走向 三维多元 效益
自书法课进入中小学校园以来,通过书法课教学培养学生正确的“双姿”习惯,提高中小学生书写水平就成为了书法教师们一直以来的研修课题。这也可以说是书法课的主要任务和教学目标,于是,书法课的评价就紧紧围绕“双姿规范”和“书写效果”展开,并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双姿规范”和“书写效果”这种“二元并行”的评价模式都是书法课教学评价的主流模式,然而,随着“核心素养”的提出,“评价时代”的到来,书法课堂教学仅仅以“双姿规范”和“书写效果”评价作为教学评价的依据,显然没有做到“与时俱进”,忽视了评价的“发展性”功能,难以更好地发挥“以评促学”的作用。
笔者认为,书法课堂的评价不应仅仅是注重学生“双姿规范”和“书写效果”的“二元并行”评价,二者固然重要,但新课程的教学理念要求我们评价要多元化,为促进学生发展而评价。因此,笔者在几年来的教学实践中,由最初的“双姿规范”和“书写效果”的“二元并行”评价,发展为设计书法学科学习评价表,改进评价机制,制定评价标准,力求进行多元化评价,让评价更好地促进学生的发展,使学生的书法课学习产生更多的效益。
根据书法学科的特点,笔者设计了“三维多元评价表”(图1),从学生的“学习态度”,“学习能力”,“学习效果”三个维度出发,层层递进,进行多元化评价,评价采用等第评价法,即A(优秀)、B(良好)、C(合格)、D(待合格)四项,而评价角度也以学生自身为出发点,分为“自评”、“组评”、“师评”、“总评”,力求使学生学习更为自觉,更有方向,更加注重学习的基础奠定、过程体验和良好学习能力的形成!接下来笔者以初中硬笔书法课教学为例,具体说说“三维多元”评价模式的评价内容与评价效益。
一、评价第一维度,“学习态度”评价,打好书法学习根基
“学习态度”评价包括“学前学具准备”、“双姿与纪律表现”和“书写专注程度”三项内容。
1、学前学具准备,学具齐全,合乎要求
硬笔书法学具包括教材,练字本,书写用笔的准备。笔者通过几年的硬笔书法课教学实践发现,“学前学具准备”看似普通,却是反映学生学习书法课态度的一件大事,学习态度端正的学生每次上书法课前都会按教师要求把学具准备齐全,而学习态度较差的同学不是忘记了作业本,就是没有准备好练字用笔,或者以其它不符合练字要求的笔进行替代,如笔者的硬笔书法课要求学生准备0.7芯水笔,因为它可以写出笔画的粗细轻重变化,能较好地表现笔画形态和例字字形,但一些学生虽准备了笔,却是0.5粗度甚至更小粗度的笔,完全不合乎用笔要求,无法表现出笔画形态和字形,使练字效果大打折扣!因此,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一个不愿认真准备好学具的学生在学习态度方面肯定是不端正的。
2、双姿与纪律表现,双姿良好,遵守纪律
“双姿”是指书法学习的坐姿与握笔姿势(图2),中小学书法课的坐姿要求是“头正、身直、臂开、足平”,即头部端正,身体自然坐直,两臂分开平架于书桌上,两脚自然放平。这种坐姿实际是中小学生课堂的规范坐姿,一直被视为学习仪态端正的表现,而握笔姿势是指在握笔写字时的合理姿势,一般学生在小学一年级初学写字时就要培养正确的握姿,初中生握姿已经形成,即使姿势不对,也很难纠正,因此教师不必过分强调握姿,但要求坐姿必须规范,这是让学生意识到课堂学习是一件严肃而庄重的事情,不能随意对待,是学习态度端正的一种体现。
书法课是用眼,用脑,动手实践的课程,除去教师授课时与学生的互动交流,至少要留出半节课时间给学生练字和教师讲评作业等使用,但是初中生特别是刚升入初中的七年级学生,他们往往喜欢交流学习心得,有时交流内容难免超出学习范围,影响了自己和他人的练字时间,因此,良好的课堂纪律是保证学生认真练字的前提,是评价学生学习态度的重要指标之一,不容忽视!
3、书写专注程度,书写专注,力求精准
书写训练在书法课中是十分重要的组成环节,上文提到过,一节书法课应该留给学生至少半节课的时间练字,让他们对课堂所学的知识点和书写技法有比较充分的消化理解,这样才能产生比较理想的学习效果,然而,几年来的课堂教学实践让笔者发现,学生的书写专注程度是关系到练字效果好坏的重要组成因素,本文所说的“书写专注程度”是指学生投入书写训练的认真程度,一部分学生虽然看似学具齐备,纪律也好,而在书写训练时他们却抱着完成作业就好,不求字形练习达到精准的学习态度,以至于每次作业虽然完成,但收效甚微,使自己的书写水平长期陷于“原地踏步”,却不见“持续提高”。
笔者认为,学习态度是任何學科学习取得成败的关键,在书法学科中,就可以具体表现为“学前学具准备”、“课堂纪律表现”、“书写专注程度”三项指标,相对于传统书法课堂的组织教学,“学习态度”评价明确了学生在学前和学中应该以怎样学习态度进行学习,为学生指明了努力方向,能更好地帮助学生形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学习品质。 二、评价第二维度,“学习能力”评价,培养书法学习能力
书法课的“学习能力”包括“观察比较能力”,“探究分析能力”和“运笔表现能力”。
1、观察比较能力,用心观察,认真比较
众所周知,书法的学习首先在于对字帖中字形进行仔细的观察,唐代书法家孙过庭在其《书谱》中曾言 :察之者尚精,拟之者贵似。意即对书法字形的笔画、结构等观察要精准,而临写时应做到形神酷似。因此培养学生良好的“观察比较能力”,引导学生对字帖上的笔画写法和例字字形仔细观察,认真揣摩,才能帮助学生抓住字形特征,进而在摹写和临帖时做到准确。
例如:在硬笔行楷字笔画学习中,教师通过要求学生对楷书和行楷书在基本笔画上的对比观察,要求学生找出其中的不同(图3),学生在用心观察,认真比较后就会发现,行楷笔画有“附钩”与“牵丝”、“直连笔画”形态的出现,这些特点明显不同于楷书笔画分明,笔笔独立的特征。
2、探究分析能力,肯于探究,动脑分析
行楷书笔画为什么要写出“附钩”、“牵丝”与“直连笔画”?假如由教师直接告诉学生答案,学生的书法学习便不会形成探究分析能力,学生可能通过教师的讲解“学会”,而教师却扼杀了学生的“会学”。因此,学生是否肯于探究,动脑分析,既是衡量教师是否“会教”,也是衡量学生是否“会学”的一个重要指标。
3、运笔表现能力,用笔熟练,表现精准
书法课中所学的笔画或例字写法,学生是否会运笔书写,是学生学习能力的一种重要体现。书法课的运笔学习不同于语文课的写字学习,前者侧重于书写技法的训练,要求用笔熟练,能精准表现字帖中的笔画或例字形态,达到美觀的程度,而语文课中的写字学习主要是识字与按照规范的笔顺写字,做到能够准确认读即可,不强调字形达到精准及美观。因而在学习的目的和要求上,二者存在很大的差别。
笔者认为,学习能力的评价是建立在学习态度评价基础上的第二层次评价维度,这一维度的评价通过帮助学生形成“观察比较能力”,“探究分析能力”和“运笔表现能力”三个能力,帮助学生形成较强的书法学习与探究能力。
三、评价第三维度,“学习效果”评价,提高书法学习水平
本文所说的“学习效果”评价包括“双姿规范程度”、“描临作业呈现”,“命题书写呈现”三项评价内容。
1、双姿规范程度,双姿良好,贵在坚持
学生通过书法课的学习,是否形成了良好的“双姿规范”?笔者认为这是书法课学习成效的重要体现之一,虽然前文提到过中学生的“握姿”经小学阶段已经形成,出现了错误很难纠正,不必做强制要求,但“坐姿”必须要规范,不良的“坐姿”会造成还在身体发育阶段的初中生脊柱弯曲或眼睛近视,所以不能忽视,一位合格的书法教师在学生听课及书写中如发现“双姿”错误,必须要提醒!让学生形成坚持良好“双姿”的意识。
2、描临作业呈现,描写准确,临写逼真
硬笔书法学习和毛笔书法学习的相同之处在于,都要进行描红与临写的训练,而且都要求做到“描写准确,临写逼真”。教师在向学生示范过如何进行描红与临写之后,学生的课堂作业主要以描红和临写训练为主,可以说,从基本笔画形态到偏旁部首训练,再到间架结构练习,这是书法课学习必经的几个阶段,然而每一阶段的训练都需要“描临”结合,“描临”准确与否就是评价学生课堂学习效果的依据之一。
3、命题书写呈现,勤于自测,不断提升
检验学生书法学习最终效果的形式就是命题书写呈现,传统书法课教学通常以考试的形式进行,即教师在书法试卷中指定考试的文字内容,并要求学生以指定的书体和篇章格式进行书写,这是最能体现学生通过书法学习达到何种书写水平的方式,也可以说是评价学生书法学习水平达到何种程度的主要依据。然而命题考试无疑给学生形成较大的书写压力,笔者的做法是在书法课上引导学生展开随堂自测,如笔者任教的七年级学生有《初中生经典诵读200篇》一书,笔者经常在硬笔书法课上对书中的经典诗词短文进行现场书写示范,当学生看到教师能够把书中的印刷体用规范美观的楷书写出来,赞叹仰慕之情便油然而生,练好字的欲望变得更加强烈,便也纷纷加入到随堂自测书写当中来,化被动考试为主动自测,这样的书法学习效果可想而知。
“学习效果”这一维度评价是建立在前面“学习态度”与“学习能力”两个维度基础之上的,通过“双姿规范程度”,“描临作业呈现”,“命题书写呈现”三元评价,使学生的书法学习水平得到持续的提升。
长期以来,“双姿规范”和“书写效果”的“二元并行”评价模式一直占据书法课教学评价的主导地位,虽然这种传统的评价模式直接以教学目标的达成为基准,却对学生书法学习的基础奠定和过程培养缺乏应有的关注,其课堂评价效益相对有限,而笔者通过多年的课堂教学实践总结的“三维多元”评价法(图4)根据书法学科的教学特点,以“学习态度”评价为基础,“学习能力”评价为途径,“学习效果”评价为目标,比传统的“二元并行”评价法更加关注学生学习成长评价的整体性和过程性,让学生在书法课中能够取得更多的学习效益。当然,“三维多元”评价法还有较大的完善上升空间,希望广大书法教育工作者提出宝贵的意见与建议,让我们共同为书法教育的进一步发展做出自已应有的贡献,让书法课的育人功能得到更好的发挥!
参考文献:
[1]《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EB/OL].中国网(http://www.china.com.cn/),2013
[2]潘运告.《中国历代书论选》[M].湖南美术出版社,1996
(余姚市姚北实验学校 浙江宁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