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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传统规定,商业经营方法不属于专利法意义下发明创造的范畴,不能被授予专利权。但是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不能授予专利权的智力活动规则方法与能够授予专利权的方法之间难以进行清晰、明确的划分。20世纪70年代,美国最早出现了金融专利申请。90年代,一些发达国家对商业方法与计算机技术相结合的产品和方法授予了专利权。经过一段时期的发展,目前国际上已普遍认可金融产品的可专利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