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上那个貌似阿虎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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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绛紫]
  这是我跟踪他的第三天。
  他只下楼三次。一次去楼下川菜馆吃水煮鱼,一次买了几包泡面,还有一次,坐车,转地铁,再坐车,去一栋很高的大厦,逗留一个小时。
  他很整洁,连买泡面时也是一样。他喜欢穿黑色外套,立领,不拉拉链,T恤很平整,球鞋很白,头发很清爽,脸也很干净。
  我不喜欢男人蓄胡子,因为太邋遢。可是他不一样。我从来没见过有男人的胡子这样漂亮。短,沧桑,性感,像刘德华演的阿虎。
  他也已不再年轻。
  我想我是疯了。
  国庆黄金周,小万邀我游黄山,我不肯,却朝九晚五地守在一个陌生男人楼下,窥视他的一举一动,比上班还要专心。
  小万若知道我的所作所为,一定将嘴张到可以塞下一整只拳头。他以为我单纯乖巧如白兔,他总是说,林绛紫,你笨得像一个白痴,如果不是答应了你妈,我死也不会理你。
  可他还是理我。我去化妆品柜台做销售,他一天带一个女朋友来买。我去服装展会做接待,他带了大队记者来拍照,围得水泄不通。我去西饼屋打工,他每天订一个蛋糕,送给楼下幼儿园的小朋友。
  谁都知道他是豪门巨子,有大把金钱可以挥霍。万伯伯中年得子,对他像宝贝一样疼。
  我本来也可以如他一样,如果没有那场变故。
  我们谁也不提过去。他只对我好,用他的方式。我可以去住他的别墅,穿万阿姨买给我的名牌衣服,过逍遥自在、日掷万金的富小姐生活。
  可是我不想。
  他们并不欠我。那不是巧合,也不是意外,那是命。我很久以前就开始研究周易,只有它能解释我所有的颠沛流离。我知道人生起落,皆有定数。
  既是定数,便没有是非曲直,没有所谓亏欠。
  就像,命里注定,我会在我二十岁这一年遇见他。那个貌似阿虎的男人。
  
  [曲北]
  这是我第四次看见她。
  躲在身后角落,三五秒钟一次张望。步履凌乱,神色慌张。
  太不专业,一看便知没有歹念。
  抽空看一眼,齐刘海,尖鼻子,卡通表。瘦小,斜背一个硕大背包。不知装了什么,塞得鼓鼓的。
  她还是个孩子,为什么要跟着我?
   特意走到一条小巷里去,绕了个圈子,她还探头寻我的时候,在她身后拍她的肩膀。没有用力,怕吓到她。她像只白兔,胆怯而没有任何危险的小动物。
  却还是吓到了,头撞到墙上,一下子额角就通红,包掉下来,东西散了一地。她疼得皱了眉,一边揉头,一边俯到地上捡东西,卡通本、相机、纸巾、雨伞、钱包,还有一些玻璃珠子,叽里骨碌滚了一地,她手忙脚乱地去追。那情形,要多狼狈就有多狼狈。
  我故意板了脸,问,跟着我干什么,小鬼?
  她的脸腾地就红到脖子根,把东西一样一样装进包里,头垂得低低,怎样也不肯抬。
  我又说,不许再跟着我,听到没有?
  她紧紧捏着背包的带子,不说话。
  我转身走,仔细听一听,身后没有脚步声。她不敢跟来了吧,这样胆怯的小东西。
  走出巷子,忽然迎面冲过来一辆摩托车,直挺挺就撞过来。这样小的巷子,避无可避。没来得及细想,整个人已经飞起来,天旋地转。
  头昏昏沉沉,撕裂一样疼。尖叫声,脚步声,一双凉而柔软的手,急切地按到我头上来。
  
  做了一个很长的梦,长而凌乱。忽而是高山大海,忽而是万丈深渊。在梦的最后,有对眉眼慈祥的夫妇,对着我安详地笑。
  我居然惊醒。
  有双眼睛在我面前,大,圆,似曾相识。是她,那只小白兔。
  我环顾四周,浅蓝墙壁,雪白被单,阳台有株吊兰,房间弥漫着药剂的芬芳。
  这是医院?我问。她点头。你送我来的?我又问,她仍点头。我想一想,问她,你是不是不会讲话?
  不是。她说,声音柔软,娇嫩如童。
  我笑起来,你多大?
  二十。
  别骗人,小鬼。
  她皱起鼻子,拿身份证给我看,果真是二十。又特意扫一眼名字,林绛紫。绛紫,很动听。
  为什么要跟着我?你父母呢?我问。
  她面红耳赤,去翻背包找东西,翻来翻去翻不到,头都要扎到包里去,最后急起来,索性拎着包角,一个底朝天,再一抖,东西七零八落地掉出来,本子、相机、纸巾、雨伞、钱包,还有那些玻璃珠子,倾巢而出,铺了半张床。
  她把东西拨开,拿起一颗玻璃珠,仔细看了看,再小心地递到我手里。
  你还记得它们吗?她问。
  我仔细回忆,摇摇头。
  她脸上露出失望的神色,一闪而过。
  
  [绛紫]
  我早已看破了生死。
  一个五岁便失去了父母的孤女,自小便比别人多了几分冷漠。生又何欢,死又何惧,这世上有太多勾心斗角,没什么值得留恋。
  可是,我遇见了他。
  他并不记得我,可是我记得他。
  第一次见他,五岁。父母刚去世,我被送去孤儿院。每日不停哭闹,每个人都束手无策。这时,他来了,带了数只玻璃珠,铺满了我的床,晶莹璀璨。关了灯,它们会发亮,一闪一闪,像天上的星星。他告诉我,我的父母,就住在这满是星星的地方,每天夜里,都会在天上望着我。
  我一直记得他的脸。记了十五年。
  我请了假,在医院里照顾他。每日清晨,为他打来清水,替他洗脸,再仔细地给他刮好胡子。然后拉开窗帘,买一束洁白的百合,插在花瓶里。
  有时他会问,为什么这样照顾我?
  我不说话,将煲好的汤吹了又吹,送到他嘴里去。
  有一天,他说,丫头,你是不是爱上我了?
  我红了脸。
  他摸着我的头发,怜惜地说,别傻了,我比你大十三岁,可以做你叔叔了。
  我笑着说,我学会了做鱼,晚上我们吃西湖醋鱼,好不好。
  为了学做鱼,我用了好几个晚上的时间。有一次不小心打翻油锅,烫得满手都是泡。
  他看着我的手,心疼地说,小丫头,为什么非要做鱼?
  我低头。我看到你买海鲜泡面,吃水煮鱼。你喜欢吃海鲜。
  他的眼神柔软起来。轻轻地叹气,何苦呢,傻丫头,这是何苦。
  我的泪流下来。
  他哪里知道,一个幼小无依的孤女,最无助时得到的第一份温暖,有多么重要。
  
  [曲北]
  出院那天,我打电话给阿刚,他说,什么车祸,没那么简单,是寻仇,你要小心了。
  挂掉电话,我忽然无比疲惫。杀戮,恩仇,金钱。我的生活里除了这些还有什么,一无所有。这样的日子过了整整十几年,我从没有一刻像现在这样厌倦。
  我想起绛紫那张洁白面颊,娇嫩得吹弹可破。
  她爱我。
  我却有哪里值得爱?她那样年轻,那样纯洁,我的双手却沾满血污。有多少次我想轻轻碰一碰她的脸,一下,只一下,可我不能。那样花瓣似的脸,我连碰一碰都是亵渎。
  更何谈拥有。
  她拎着大包小包,在我身后边走边说笑话,快活得像一只小鸟。我说包给我来拿,她不肯,她说,你刚出院,要多休息。
  她不知道我有多强壮。我不能不强壮,不能不矫捷,我在靠我的身体吃饭。
  回到家里,她满屋子地跑,大呼小叫地惊叹。呀,你家好大,呀,地毯好柔软,呀,这沙发我在杂志上看到过,好舒服,呀,这窗帘好漂亮,我真喜欢……
  我笑着看她。我的生活里已经太久没有这样年轻的声音,原来世界仍然是这样清澈。
  晚上,她围上围裙,做了满满一桌子饭菜,让我把餐桌搬到落地窗前,中间燃一支蜡烛,关掉灯。
  外面灯光点点,屋里烛光摇曳。我早过了享受浪漫的年龄,可眼前这一切都让我迷惑。她坐在我对面,羞涩而满足地笑,眼波很亮,很柔和。
  俨然一个年轻而温柔的小主妇。
  这样的生活,又有什么不好?
  她喝了很多酒,一面喝,一面笑,一面还叽里咕噜地说话,说到最后,舌头大起来,已经完全吐字不清。还是在笑,脸颊很红,醉态可掬。
  我以为她很快乐。
  可是我抱她去客房的时候,才看到她的脸上,爬满了湿漉漉的泪。
  心很疼。她是不该哭泣的,她那么年轻,那么单纯,像一只无忧无虑的小白兔。
  我把她放到床上,盖好被子。我想走,可是我忍不住静静地凝视她。她睡得并不安稳,睫毛一直在抖动,眉心浅浅拧着,鼻子也皱起来。
  我忽然很想照顾她,多久都可以,甚至一辈子。
  伸手拨开她额前的发丝,俯下身,轻轻在她额上,虔诚地印下一吻。
  从房间出来,我拨了阿刚的号码,我说,阿刚,我要洗手了。
  
  [绛紫]
  我和曲北恋爱了。
  小万说,绛紫,我原以为你会嫁给我的。他用手抚摩我的头发,苦苦笑着说,没事,你幸福就好。
  我也曾以为我会嫁给小万,他对我那样好。可是,我遇见了曲北,那个我几乎从五岁起就在爱着,寻找着的曲北。
  他宠我,疼爱我,像呵护掌心的一小滴露珠。
  我那么幸福。
  然后有一天,他说,绛紫,我要出去一下,只一下,你在家里乖乖地等我。
  我说好。
  我很认真地打扫了房间,清洗了衣服,又在花瓶里插好了新鲜的向日葵。我打开柜子,要找一条床单,最好开满五颜六色的大片花朵,让整个房间充满朝气。
  终于找到,抽出来。一起掉下来的还有厚厚的一大摞纸张。我好奇地翻开来看。
  手脚逐渐冰凉起来。
  每一张都记载着时间、人名、地址、结果。最后一项是酬金。每一笔都是相当可观的数字。
  我终于知道他的工作是什么。清闲无比,却又佣金丰厚。原来世上真的有这样一份职业,依靠夺取别人的生命,来换取金钱。
  最后的一张,遥远至十五年前。上面赫然写着两个名字——那是小万的父母。结果一栏填了两个字:失手。
  我直直地坐到地上。
  门响,他走进来,带着微微的笑。看到我异常,问我怎么了,伸手来摸我的额头。忽然怔住,脸一下子白下来。他看到我手里的东西。
  我扬起有着小万父母名字的那一张,轻轻问他,这一个,为什么失手?
  他沉吟了半晌,终于回答,杀错了人。
  为什么杀错了人?
  那天主人不在家,只有两个客人。
  我闭上眼睛,泪成串地流下来。我听到自己的声音在说:曲北,你杀的那两个客人,是我父母。
  
  [曲北]
  我再没有见过绛紫。
  她离开的时候,我忽然想起很多很多事。
  十五年前,我流浪街头,阿刚收留了我。他说,跟着我,我带你赚钱,赚很多很多钱。
  接到第一笔生意,我怕得手脚都在抖。阿刚说,我来替你。
  绛紫,她不知道,杀她父母的并不是我,而是阿刚。
  可是,那又有什么不同?我的手上沾满了鲜血,是不是她父母的血,并没有不同。我是罪人,我不配得到她,天使一样的她。
  她没有带走那些玻璃珠。我将它们铺满整张床,关了灯,闪闪发亮。我终于记起她,那时她只有五岁,我去孤儿院看她,给了院长很多钱,要他们好好照顾她。
  我是去赎罪。
  她常说我像阿虎。
  阿虎最后死了。我们这种活在血腥里的人,不会有好结果。
  我想起她的笑,那样纯净,想起她说,晚上我们吃西湖醋鱼,好不好?
  眼泪就流了下来。
  助理编辑 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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