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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使用权资本化有利于提高土地要素配置效率,是提高农民财产性收入的重要途径。由于制度设计的缺陷和法律法规的缺失,我国农民土地财产权的物权法属性没有得到体现,农民被排斥在土地增值收益分配系统之外。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应建立农民分享土地增值收益的长远机制,进一步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以法规形式明确和规范土地资产的物权性质,使农民真正成为土地财产主体,赋予其市场交易主体地位,凸显农村集体土地资产价值,切实有效地利用土地财产自身的增值功能实现农民收入的持续增长。农村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创新应注重改革现有土地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