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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工服务是政府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的补充与延伸,义工组织规范化发展问题的核心是政治权力与社会权力的平衡,它既是义工组织约束与自我约束的不断完善过程,也是政府社会管理创新法治化的过程。因此,政府应当给予义工组织必要的制度供给,以过程监管替代设立监管,推进义工组织法人治理机制的实施,引导义工组织规范化、有序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