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正】 苏政办发[2004]8号 2004年2月10日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现将省总工会、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劳动保障厅、省民政厅、省卫生厅、省教育厅、省人事厅、省建设厅《关于建立完善特困职工扶贫帮困救助机制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