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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国家非常重视中等职业学校的教育,投入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使得中职教育呈现出生机勃勃的景象。但是作为中职学校的思想政治教师,我认为,在当今的大好形势下,我们从事思想政治课教学的方式方法要有所改变,尤其是面对独生子女。特别是《法律基础知识》这门课程,它是通过法律基础知识的教学,对学生可以进行社会主义法制教育,使其了解法律的公平、公正原则,感受法律对维护社会的正常稳定所起的作用,树立健全的社会主义法律意识,从而提高学生的法律素质,增强学生的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而且《法律基础知识》是一门很“实用”的课程,不能只注重书本知识的传授,单纯地为教学而教学。那么,怎样才能更好地教好这门课,提高课堂的教学效果呢?我认为,最主要的是要做到以下方面。
一、教的过程要有针对性
针对性指教师在宣传法律的同时,还要紧密联系学生的思想实际和社会现实,以增强其法律意识和提高其思想觉悟,它是法律基础知识课的生命力所在、魅力所在。实践表明,法律课越能紧密联系实际,就越受学生欢迎,效果越好。《法律基础知识》要做到针对性强,一方面教师要深入学生之中,多与学生交谈,了解其思想动态,使法律课与学生自身实际相结合。由于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一般都是文化基础差,不爱学习,行为规范和自律能力差,喜欢以自我为中心,好奇、敏感、容易冲动,同时法制观念淡薄,自制力差,缺乏足够的支配能力,因此法律课的授课教师就应该在教学中因势利导,有的放矢,发挥他们的优势,调动他们的学习积极性,使法律基础知识除进教材、进课堂之外,还要扎根在学生的脑海,以达到教学目的。教师还可以让学生收集发生在身边的事例,从而师生共同探讨,共同总结,让事实说话,这样就可以把枯燥的理论问题趣味化,抽象的问题具体化,复杂的问题简明化,深刻的问题通俗化,帮助学生理解和记忆。另一方面法律课教学与现实社会实际相结合。由于教材的内容是编写当时社会条件下的法律情况,基本原理虽然没有变,但社会现实是变化的、发展的,因此教师在讲课时就要注意把教材的内容加以延伸,尽量做到与現实社会的发展同步,这样学生才会感到法律与他们的现实很接近,才能较好地提高学习兴趣,达到预期的教学效果。
二、教的过程中要充分体现艺术性
艺术性是让学生在接受教师对其法律知识和观点灌输的同时,欣赏到教师课堂教学的艺术美,在课堂中一直保持较高的学习情绪,取得最佳的学习效果。要达到这一点,教师首先要做到观点正确、教材熟悉、层次清楚、重难点突出、口齿清晰。其次,要精心设计教案,尽可能地运用丰富的教学素材和多样化的现代教学手段,把教学理论转化成教学实践,通过设置场景,吸引学生,集中其注意力,随着课程往前进展,不断有高潮出现,令学生情不自禁地自发讨论问题。例如在讲解构成产品质量法律责任的案例教学时,不能单纯地展示案情,而要由案例引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引导学生对案例作深刻的思考,从而将他们的好奇心转变为学习法律知识的积极性。在教学中,教师还要注意锻炼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口头表达能力、问题分析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尽可能地给学生提供师生之间、同学之间交流协作的机会,从而培养学生善于配合、敢于表现、尊重他人的道德品质,使理论形象化、通俗化,寓理于事,最终提高教学效果。
三、“学”要体现自主性和动力性
学生是学习的主体,所以教师必须树立“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以学生为本,就是要求以学生的利益最大化为目标,以充实学生的生活为目标,突出学生的全面发展。以现代人的视野培养现代人,以全面发展的视野培养全面发展的人,这是现代教育的基本价值。教师必须尊重学生的自主性。在教学活动中,教师面对的是千差万别的全体学生,要调动每一个学生充分参与到学习活动中来,要尊重学生独特的思维方式和活动方式,要给学生更多的自由,让学生自主地、独立地学习。教师要从发号施令的位置上走下来,改变以往授受式、填鸭式的教学。教师的主导地位不能阻碍学生主体地位的体现。作为课堂组织者——教师要把自己作为普通的一员置身于学生主体中,与学生和平相处,使学生理解和参与教学,转变“被教、被管”的被动角色,树立“课堂主人”的意识;要充分发掘学生的“主人翁”意识,让学生积极参与课堂教学,形成良好的教学互动意识;要充分发掘学生的“主人翁”意识,让学生积极参与课堂教学,形成良好的教学互动。今天,社会已经步入到“权利的时代”,人是最大的资源和财富,只有尊重人、理解人,才能开发人、解放人,才能推动个人的全面发展。
《法律基础知识》集中了我国很多部重要的法律,涉及许多专业术语和法律规则,但因为课时的限制,每部法律只能蜻蜓点水式地一带而过,所以大多数学生在接触这门课时认为枯燥死板,充满令人头疼的条条框框,没有学习的积极性。这就要求教师对学生的指导必须从学生的现实需要和兴趣出发,改变学生被动接受的学习方式,有效地利用学校的“校园网”教学设备,利用多媒体,向学生提供丰富、生动、有趣的感知材料,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调动学生内在的学习动力,把交流、讨论、实验、合作、探究、表现、创造等机制引进课堂,注重实例教育,多开展学生喜闻乐见的法律实践活动。比如可采取模拟法庭、重点案例剖析、以案说法、举办有奖征文、法律知识竞赛、图片展览,播放法制教育片等方式,使学生在整个学习过程中体验、感受、经历、收获,在师生互动中、生生互动中积极参与、主动实践、健康发展。
总之,在中职学校的法律基础课中注重“教”与“学”的有机结合,可以提高教学效果和德育实效,使学生正确地行使权利,自觉地履行义务,知法、守法、依法办事,维护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从而成为社会需求的合格人才。
一、教的过程要有针对性
针对性指教师在宣传法律的同时,还要紧密联系学生的思想实际和社会现实,以增强其法律意识和提高其思想觉悟,它是法律基础知识课的生命力所在、魅力所在。实践表明,法律课越能紧密联系实际,就越受学生欢迎,效果越好。《法律基础知识》要做到针对性强,一方面教师要深入学生之中,多与学生交谈,了解其思想动态,使法律课与学生自身实际相结合。由于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一般都是文化基础差,不爱学习,行为规范和自律能力差,喜欢以自我为中心,好奇、敏感、容易冲动,同时法制观念淡薄,自制力差,缺乏足够的支配能力,因此法律课的授课教师就应该在教学中因势利导,有的放矢,发挥他们的优势,调动他们的学习积极性,使法律基础知识除进教材、进课堂之外,还要扎根在学生的脑海,以达到教学目的。教师还可以让学生收集发生在身边的事例,从而师生共同探讨,共同总结,让事实说话,这样就可以把枯燥的理论问题趣味化,抽象的问题具体化,复杂的问题简明化,深刻的问题通俗化,帮助学生理解和记忆。另一方面法律课教学与现实社会实际相结合。由于教材的内容是编写当时社会条件下的法律情况,基本原理虽然没有变,但社会现实是变化的、发展的,因此教师在讲课时就要注意把教材的内容加以延伸,尽量做到与現实社会的发展同步,这样学生才会感到法律与他们的现实很接近,才能较好地提高学习兴趣,达到预期的教学效果。
二、教的过程中要充分体现艺术性
艺术性是让学生在接受教师对其法律知识和观点灌输的同时,欣赏到教师课堂教学的艺术美,在课堂中一直保持较高的学习情绪,取得最佳的学习效果。要达到这一点,教师首先要做到观点正确、教材熟悉、层次清楚、重难点突出、口齿清晰。其次,要精心设计教案,尽可能地运用丰富的教学素材和多样化的现代教学手段,把教学理论转化成教学实践,通过设置场景,吸引学生,集中其注意力,随着课程往前进展,不断有高潮出现,令学生情不自禁地自发讨论问题。例如在讲解构成产品质量法律责任的案例教学时,不能单纯地展示案情,而要由案例引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引导学生对案例作深刻的思考,从而将他们的好奇心转变为学习法律知识的积极性。在教学中,教师还要注意锻炼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口头表达能力、问题分析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尽可能地给学生提供师生之间、同学之间交流协作的机会,从而培养学生善于配合、敢于表现、尊重他人的道德品质,使理论形象化、通俗化,寓理于事,最终提高教学效果。
三、“学”要体现自主性和动力性
学生是学习的主体,所以教师必须树立“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以学生为本,就是要求以学生的利益最大化为目标,以充实学生的生活为目标,突出学生的全面发展。以现代人的视野培养现代人,以全面发展的视野培养全面发展的人,这是现代教育的基本价值。教师必须尊重学生的自主性。在教学活动中,教师面对的是千差万别的全体学生,要调动每一个学生充分参与到学习活动中来,要尊重学生独特的思维方式和活动方式,要给学生更多的自由,让学生自主地、独立地学习。教师要从发号施令的位置上走下来,改变以往授受式、填鸭式的教学。教师的主导地位不能阻碍学生主体地位的体现。作为课堂组织者——教师要把自己作为普通的一员置身于学生主体中,与学生和平相处,使学生理解和参与教学,转变“被教、被管”的被动角色,树立“课堂主人”的意识;要充分发掘学生的“主人翁”意识,让学生积极参与课堂教学,形成良好的教学互动意识;要充分发掘学生的“主人翁”意识,让学生积极参与课堂教学,形成良好的教学互动。今天,社会已经步入到“权利的时代”,人是最大的资源和财富,只有尊重人、理解人,才能开发人、解放人,才能推动个人的全面发展。
《法律基础知识》集中了我国很多部重要的法律,涉及许多专业术语和法律规则,但因为课时的限制,每部法律只能蜻蜓点水式地一带而过,所以大多数学生在接触这门课时认为枯燥死板,充满令人头疼的条条框框,没有学习的积极性。这就要求教师对学生的指导必须从学生的现实需要和兴趣出发,改变学生被动接受的学习方式,有效地利用学校的“校园网”教学设备,利用多媒体,向学生提供丰富、生动、有趣的感知材料,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调动学生内在的学习动力,把交流、讨论、实验、合作、探究、表现、创造等机制引进课堂,注重实例教育,多开展学生喜闻乐见的法律实践活动。比如可采取模拟法庭、重点案例剖析、以案说法、举办有奖征文、法律知识竞赛、图片展览,播放法制教育片等方式,使学生在整个学习过程中体验、感受、经历、收获,在师生互动中、生生互动中积极参与、主动实践、健康发展。
总之,在中职学校的法律基础课中注重“教”与“学”的有机结合,可以提高教学效果和德育实效,使学生正确地行使权利,自觉地履行义务,知法、守法、依法办事,维护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从而成为社会需求的合格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