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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汽车召回制度(recall),就是投放市场的汽车,发现由于设计或制造方面的原因存在缺陷,不符合有关法规、标准,有可能导致安全及环保问题。厂家必须及时向国家有关部门报告该产品存在问题、造成问题的原因、改善措施等,提出召回申请,经批准后对在用车辆进行改造,以消除事故隐患。除此之外,厂家还有义务让用户及时了解有关情况。
汽车召回制度始于60年代的美国,日本和欧洲各国也在美国后,在60年代底先后建立起汽车召回制度。
而我国的汽车召回制度。迟至2004年才开始实施。
2004年10月1日,国家质检总局、发改委、海关总署、商务部联合发布了《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汽车召回正式实施。2006年8月1日。我国汽车召回管理范围扩大到全部客车类车型(M2、M3类车辆)。2009年9月1日起,又将N类车辆和O类车辆纳入缺陷产品召回管理范围。当天。我国正式对货车实施汽车召回制度。N类车辆,即至少有4个车轮且用于载货的机动车辆,O类车辆,即挂车和半挂车。 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的第八条,判断汽车产品的缺陷包括以下原则:
(一)经检验机构检验安全性能存在不符合有关汽车安全的技术法规和国家标准的;
(二)因设计、制造上的缺陷已给车主或他人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
(三)虽未造成车主或他人人身、财产损害,但经检测、实验和论证,在特定条件下缺陷仍可能引发人身或财产损害的。
而在实施召回上,又可以分为制造商主动召回和主管部门指令召回。
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为汽车召回管理设立了网站,中国汽车召回网(www.qiche365.org.cn),网站的“召回公报”资料显示。自2004年6月18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间,共计发生210余起召回,召回车辆321万余辆。召回频率也在逐年上升。2004年只有1 O次召回,2008年升至47次,2009年有57次召回。涉及车辆136.482万辆。召回次数虽然相比2008年只是增加了10次,但召回车辆数量却占前4年召回总数的74%。而在今年,从1月6日到2月5日一个月时间,就有9起召回案例。
汽车召回制度始于60年代的美国,日本和欧洲各国也在美国后,在60年代底先后建立起汽车召回制度。
而我国的汽车召回制度。迟至2004年才开始实施。
2004年10月1日,国家质检总局、发改委、海关总署、商务部联合发布了《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汽车召回正式实施。2006年8月1日。我国汽车召回管理范围扩大到全部客车类车型(M2、M3类车辆)。2009年9月1日起,又将N类车辆和O类车辆纳入缺陷产品召回管理范围。当天。我国正式对货车实施汽车召回制度。N类车辆,即至少有4个车轮且用于载货的机动车辆,O类车辆,即挂车和半挂车。 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的第八条,判断汽车产品的缺陷包括以下原则:
(一)经检验机构检验安全性能存在不符合有关汽车安全的技术法规和国家标准的;
(二)因设计、制造上的缺陷已给车主或他人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
(三)虽未造成车主或他人人身、财产损害,但经检测、实验和论证,在特定条件下缺陷仍可能引发人身或财产损害的。
而在实施召回上,又可以分为制造商主动召回和主管部门指令召回。
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为汽车召回管理设立了网站,中国汽车召回网(www.qiche365.org.cn),网站的“召回公报”资料显示。自2004年6月18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间,共计发生210余起召回,召回车辆321万余辆。召回频率也在逐年上升。2004年只有1 O次召回,2008年升至47次,2009年有57次召回。涉及车辆136.482万辆。召回次数虽然相比2008年只是增加了10次,但召回车辆数量却占前4年召回总数的74%。而在今年,从1月6日到2月5日一个月时间,就有9起召回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