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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敦市的城市垃圾收运和处理设施建设从18世纪就已开始,经过漫长岁月,到1965年该市已有垃圾码头转运站17处,公路转运站25处,铁路转运站3处,17座垃圾焚烧厂,43处垃圾填埋场(其中由市直接管理的16处,私营垃圾公司经营的27处)和一座垃圾填埋场。由于该市长期缺乏全面规划,没有实行统一管理,加之设备陈旧,维修状况太差,因而没有充分发挥其效能,甚至有的设施对环境造成了二次污染,如有些垃圾码头转运站,在转运垃圾过程中有大量垃圾掉落在水面,致使泰晤士河污染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