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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9年卫生部下发《关于开展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起,临床路径试点工作在全国广泛开展。今年4月15日,北京市卫生局公布了《北京市医院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该方案要求,今年9月30日前,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应实行不少于10个病种的临床路径管理;各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应实行不少于5个病种的临床路径管理;各二、三级专科医院,应实行不少于5个病种的临床路径管理。此举意味着,年内北京市将在原有试点医院的基础上,进一步大规模推广实施临床路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