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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正来先生认为中国法学(及其学派思潮)发展应反对"本质主义"。我们并不完全赞同,而认为存在阻碍中国法学学派发展的三个思维误区:以"本质主义"为名的窒息创造,以"非本质主义"为名的向恶演化,以及真问题簇的缺失。中国法律理想图景的"本质主义"在实践中应以"非本质主义"的样态展现出来,即以法学的多元"学派",以学术路径的不同展现出同一个方向:追求理想的生活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