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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我国房地产税收制度在税种设置、税目税率的调整以及内外税制的统一方面逐步完善,但仍然存在诸多弊端:税制结构不舍理、税种功能存在缺陷、内外两套税制、配套措施不完善。同时,我国房地产业的各种规费过多,费挤税现象比较严重。因此,必须改革和完善现行房地产税费制度,为房地产业提供一个良性发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