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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建筑工程的质量监督是一种技术要求很高的工作,只有各级质检部门不断提升监督与管理水平,才能促进工程质量的不断提升。因此,如何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建筑工程的质量监督与技术管理水平的提高,是有关部门急需思考的问题。
【关键词】工程质量;技术管理
1.质量监督与技术管理现状问题
当前,我国的建筑工程在质量管理上已经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在具体建设活动中还存在一些因素,制约了工程质量的快速提升,详细分析如下。
1.1 监管力度不足
目前,政府部门对建筑工程质量的监管较为收集整理松散,致使有些建筑企业在运营中漠视建筑行业的法律程序,在不具备建筑资格的情况下随意承揽相关业务;有些建设机构没有经过施工单位的资质进行严格审核,就不负责任地将工程承包给这些施工单位;有的工程图纸没经细致审核就投入施工中盲目使用;有的企业盲目追求施工进度,片面苛求降低成本,对重要的施工工艺潦草施工,为项目质量造成很大不利影响。以上种种问题,都与建筑行业缺乏强有力的监督有密切关系。
1.2 建筑行业秩序混乱
建筑行业出现乱象的根本原因,是缺乏完善的建筑法规制度。其混乱秩序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建筑项目没有依据建筑条例进行规范设计与施工;施工单位以包代管,将项目随意转包,建筑部门在招标时有意压低造价,甚至故意将整个项目拆分成多个小项目承包给数个施工企业,以减少繁杂的管理,造成项目质量普遍不高;很多施工单位不具备施工资质或者资质过低,但通过挂靠的等不正当手段承揽工程。
1.3 监督形式过于单一
当前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与技术管理,过度依赖质量监督机构,甚至把监督机构看成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责任方,这就颠覆了常态中工程的建设者对项目直接负责的做法。其实,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的监督权是政府赋予的,质量监管工作是政府职能的延伸,政府部门应该也是项目质量的监督者。这就造成了从微观管理转为宏观管理、从直接监管转为间接监管的政府管理职能与当前的质量监管方式之间的矛盾。过度单一的建筑质量监督方式,不易实现监督部门对建筑项目各个参建方行为的全面监督与控制。
2.加强质量监督与技术管理的有效策略
加强对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与技术管理,是新时期对工程质量管理提出的新要求。笔者凭借多年的经验,就建筑工程质量管理与技术监督方面,提出几点自己的看法。
2.1 完善技术监督体系
完善建筑项目的技术标准,是提高项目质量及技术水平的前提条件,也是工程施工中技术应用的指挥棒。因此,应对建筑工程中各个主体进行强制性的技术标准培训,加深其对技术标准的了解程度,提高其按标准施工的能力。对建设中违背强制性原则的做法,发现一个,严惩一个,尤其是对相关责任人,应严格依照相关处罚条例对其严厉处罚。应将完善各主体工程的保障体系作为施工技术管理的重点,积极建立质量技术监管制度,促使施工机构依据自身特点,建立科学、合理的内控制度、操作规范、施工工艺标准等,确保工程质量的程序化、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建筑企业应全面梳理“精品工程”目标,借助有效的监督机制,不断提升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与技术管理能力,应严格遵守项目质量监督与技术管理章程。针对监督工作中的薄弱之处,应积极完善相应的监管制度;善于采用新技术提高质量水平。
2.2 严格规范建筑行业秩序
建筑行业的各级管理部门,应积极对参与建筑过程的各个单位进行严格的资质审查,规范建筑行业的入行准则。但凡不具备建筑资质或者资质不达标的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管理部门应拒绝对其立项,规划机构也不可为其发放经营许可证,安全管理机构也不应尾气发放施工许可证。建筑行业应全面实施质量管理制度,请国家质检部门对建筑材料厂家、监理、施工、设计企业进行全面的、系统的检查与检验,考核达标后,为其发放建筑标志及质量证书,以证明这些企业的产品及服务到了规定标准,可以在建筑行业从事建筑各类活动。对于尚未认证或者认证不达标的建设材料常见、建立、施工、设计,不可以任何形式参与建筑业务。针对当前建筑行业秩序混乱的现状,应严格查处超区域、超级别承接监理、设计、施工等业务的行为;违规承包、转包、挂靠承包等行为;建设、监理同体行为;严格审核建立、施工、设计单位的资质,对于出现严重事故的单位应果断吊销或降低其等级与资质。
2.3 积极发挥用户的监督作用
建筑工程的用户,是建筑成品的消费者,成品质量的高低与消费者利益密切相关。因此,用户应从切身利益考虑,绝不允许任何偷工减料、受贿、行贿等不良行为的出现。可见,积极发挥用户参与建筑工程的全程监督工作,对提升建筑项目质量有重大意义。当前,依据建筑项目工程特点,可机动灵活地采取多种措施吸引消费者参与监督工作。针对已确定消费者的项目,比如建筑已经确定业主的,就可从诸多业主中挑选一些有建筑管理及技术基础的人,担任监督组织领导,如果监督组织发现建筑项目施工中出现了违规行为,比如不按工序标准施工、材料不合格等,都可以直接要求施工单位补救或停工整顿,其他业主也可在空闲时间随时都建筑现场对施工活动进行监督。对一些尚未确定受益者的建筑项目,可组建项目质量投诉机构,用户都可以采用来访、电话、信函等方式投诉施工中存在的质量问题,投诉机构在接到投诉后,应积极核实投诉内容的真实性,并在规定时间内对投诉人有所回应。另外,建筑工程的监督部门还可采用举报有奖措施,对项目监督工作中表现出色的用户给予适当的奖励。
总之,建筑工程的质量监督及技术管理部门,应积极健全各种管理与控制体系,严格依照相关制度办事,充分调动各个建筑参与主体的主导作用,有效发动用户参与监督工作,借助先进的质量监督与技术管理技术,以增强监督与管理能力,进而提高工程质量。
【关键词】工程质量;技术管理
1.质量监督与技术管理现状问题
当前,我国的建筑工程在质量管理上已经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在具体建设活动中还存在一些因素,制约了工程质量的快速提升,详细分析如下。
1.1 监管力度不足
目前,政府部门对建筑工程质量的监管较为收集整理松散,致使有些建筑企业在运营中漠视建筑行业的法律程序,在不具备建筑资格的情况下随意承揽相关业务;有些建设机构没有经过施工单位的资质进行严格审核,就不负责任地将工程承包给这些施工单位;有的工程图纸没经细致审核就投入施工中盲目使用;有的企业盲目追求施工进度,片面苛求降低成本,对重要的施工工艺潦草施工,为项目质量造成很大不利影响。以上种种问题,都与建筑行业缺乏强有力的监督有密切关系。
1.2 建筑行业秩序混乱
建筑行业出现乱象的根本原因,是缺乏完善的建筑法规制度。其混乱秩序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建筑项目没有依据建筑条例进行规范设计与施工;施工单位以包代管,将项目随意转包,建筑部门在招标时有意压低造价,甚至故意将整个项目拆分成多个小项目承包给数个施工企业,以减少繁杂的管理,造成项目质量普遍不高;很多施工单位不具备施工资质或者资质过低,但通过挂靠的等不正当手段承揽工程。
1.3 监督形式过于单一
当前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与技术管理,过度依赖质量监督机构,甚至把监督机构看成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责任方,这就颠覆了常态中工程的建设者对项目直接负责的做法。其实,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的监督权是政府赋予的,质量监管工作是政府职能的延伸,政府部门应该也是项目质量的监督者。这就造成了从微观管理转为宏观管理、从直接监管转为间接监管的政府管理职能与当前的质量监管方式之间的矛盾。过度单一的建筑质量监督方式,不易实现监督部门对建筑项目各个参建方行为的全面监督与控制。
2.加强质量监督与技术管理的有效策略
加强对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与技术管理,是新时期对工程质量管理提出的新要求。笔者凭借多年的经验,就建筑工程质量管理与技术监督方面,提出几点自己的看法。
2.1 完善技术监督体系
完善建筑项目的技术标准,是提高项目质量及技术水平的前提条件,也是工程施工中技术应用的指挥棒。因此,应对建筑工程中各个主体进行强制性的技术标准培训,加深其对技术标准的了解程度,提高其按标准施工的能力。对建设中违背强制性原则的做法,发现一个,严惩一个,尤其是对相关责任人,应严格依照相关处罚条例对其严厉处罚。应将完善各主体工程的保障体系作为施工技术管理的重点,积极建立质量技术监管制度,促使施工机构依据自身特点,建立科学、合理的内控制度、操作规范、施工工艺标准等,确保工程质量的程序化、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建筑企业应全面梳理“精品工程”目标,借助有效的监督机制,不断提升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与技术管理能力,应严格遵守项目质量监督与技术管理章程。针对监督工作中的薄弱之处,应积极完善相应的监管制度;善于采用新技术提高质量水平。
2.2 严格规范建筑行业秩序
建筑行业的各级管理部门,应积极对参与建筑过程的各个单位进行严格的资质审查,规范建筑行业的入行准则。但凡不具备建筑资质或者资质不达标的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管理部门应拒绝对其立项,规划机构也不可为其发放经营许可证,安全管理机构也不应尾气发放施工许可证。建筑行业应全面实施质量管理制度,请国家质检部门对建筑材料厂家、监理、施工、设计企业进行全面的、系统的检查与检验,考核达标后,为其发放建筑标志及质量证书,以证明这些企业的产品及服务到了规定标准,可以在建筑行业从事建筑各类活动。对于尚未认证或者认证不达标的建设材料常见、建立、施工、设计,不可以任何形式参与建筑业务。针对当前建筑行业秩序混乱的现状,应严格查处超区域、超级别承接监理、设计、施工等业务的行为;违规承包、转包、挂靠承包等行为;建设、监理同体行为;严格审核建立、施工、设计单位的资质,对于出现严重事故的单位应果断吊销或降低其等级与资质。
2.3 积极发挥用户的监督作用
建筑工程的用户,是建筑成品的消费者,成品质量的高低与消费者利益密切相关。因此,用户应从切身利益考虑,绝不允许任何偷工减料、受贿、行贿等不良行为的出现。可见,积极发挥用户参与建筑工程的全程监督工作,对提升建筑项目质量有重大意义。当前,依据建筑项目工程特点,可机动灵活地采取多种措施吸引消费者参与监督工作。针对已确定消费者的项目,比如建筑已经确定业主的,就可从诸多业主中挑选一些有建筑管理及技术基础的人,担任监督组织领导,如果监督组织发现建筑项目施工中出现了违规行为,比如不按工序标准施工、材料不合格等,都可以直接要求施工单位补救或停工整顿,其他业主也可在空闲时间随时都建筑现场对施工活动进行监督。对一些尚未确定受益者的建筑项目,可组建项目质量投诉机构,用户都可以采用来访、电话、信函等方式投诉施工中存在的质量问题,投诉机构在接到投诉后,应积极核实投诉内容的真实性,并在规定时间内对投诉人有所回应。另外,建筑工程的监督部门还可采用举报有奖措施,对项目监督工作中表现出色的用户给予适当的奖励。
总之,建筑工程的质量监督及技术管理部门,应积极健全各种管理与控制体系,严格依照相关制度办事,充分调动各个建筑参与主体的主导作用,有效发动用户参与监督工作,借助先进的质量监督与技术管理技术,以增强监督与管理能力,进而提高工程质量。